法制安全在我心中演講稿
2025-01-03 10:00:08
導語:只有培養出信仰法律、捍衛法律的法官,國家的法律才能根植於人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法制的演講稿,歡迎查閱與借鑑,謝謝。
篇一:法制安全在我心中
老師們,同學們: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國旗下講話的內容是:法制安全在我心中。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從事的各種活動都有可能遇到各種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嚴重安全事故。據了解,我國每年有近1.6萬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學生平均每天達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數。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走在馬路上,會時不時地發現有人闖紅燈,有人逆行車,有人邊騎車邊聽音樂,有人騎車帶人等違反交通規則,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為。在這裡,我要鄭重地提醒我們的同學為確保我們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為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闖紅燈,騎自行車時不要帶人,不要多人並排騎車,更不要逆行車。
在我們的校園內,同樣也存在著很多威脅著我們人身安全的現象。有的同學在樓道裡嬉戲追趕,上下樓時互相打鬧;有的同學在運動時不注意自我保護而受傷;有的同學不能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矛盾,打架鬥毆等。在這裡我要提醒同學們的是要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著違法犯罪現象,青少年因安全防範意識和社會實踐經驗的缺乏,在應付各種異常情況方面能力還有所欠缺。但僅僅依靠社會、學校、家長的保護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學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著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在這裡,我向全校同學提出幾點要求:
1.團結同學,和同學和睦相處,善於化解同學之間的矛盾。嚴禁打架、罵人。
2.課間不奔跑,避免發生各種傷害事故;上下樓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禮讓」;不追逐嬉戲,不打鬧,不攀高,不推搡,不搶道。
3.來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不騎自行車帶人,不兩人成排,三人成行,靠公路邊右行。
4.遠離網吧,遠離遊戲廳,不同社會上閒雜人員交往,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同學們,生命無疑是可貴的,她帶給我們激情與活力。同樣,它給了我們展示一切才能的機會,讓我們的生活可以絢麗多彩。希望全體同學都能把安全作為我們學習、生活的第一準則。我想,我們大家對生命都充滿了無限憧憬與期望,那就讓我們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我們校園的和諧美好,在以後的生活中增強安全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意識。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篇二:法制安全在我心中演講稿
法律對於我們青少年而言,還只是一隻模糊的蝴蝶,有時候違犯法律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裡都不知道,這是對法律的意識太小看了,所以走上違法的道路。我們青少年更要對法律有強烈的激-情國。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愛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道路,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桑而道德又是一雙手,推開封鎖在心裡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著無數純潔的心靈。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這些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裡,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中國就會變的更美好。現代社會交通發達了,車輛也很多,如果沒有法律是很難想像的,來往的車輛肯定要碰頭發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規則,交通井然有序,來往的車輛通過綠燈行,穿梭有序,暢通無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沒有交通規則,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南來北往,東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讓,汽車、自行車、小車及行人擠成一團,那麼,誰也別想順利的通過。所以,有交通規則還是有好處,社會生活離不開法律。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我們國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設者。現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德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真學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我們知道,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人員。依概念理解,法官只是法律適用的機器和工具,而不是所謂的「官」。
從表面上看,法院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似乎可以以「四不」帶過,即裁判不公、久拖不決、執行不力、形象不佳。深層次的原因呢?應是法官沒有把法律作為自己的上司。法院的人都清楚,每名法官的頭上可謂是「電網」密布,紀律處分、錯案追究、工作差錯追究,再加上「不準」、「禁令」、「嚴禁」、「規範」什麼的,在這種環境下,大家都在兢兢業業地工作著,也在認認真真地提升著自己的業務知識。
但當一名稱職、合格的法官,僅精通法律是不夠的,還要學會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真正忠誠於法律。
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是公正司法的一個必要的前提和條件,但並不是具備了一定法律知識的法官必然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必然會公正司法,秉公辦案。一個法官的執法理念如何,與其具不具備對神聖法律忠誠的品格是息息相關的。
我們多數公民也許還不能從更深的意義上去認識法律的神聖,但作為一名法官,在公正審判、執行每一件個案的同時,必須時刻保持著對法律的信仰與忠誠。法官的作為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生命、財產、自由、安全。對法律忠誠是法官的天職!其作出的判決應是法官的靈魂和良心淨化、過濾後對是非曲直的正確評斷。社會公眾一直將目光聚焦於法官身上這一事實,便說明了司法公正對國家、對公民的重要性。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法官之責繫於大半。
二十一世紀,中國需要什麼樣的法官?需要的是道德(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高尚、業務精通、忠誠於法律的法官。
忠誠於法律的法官,首先應對法律無限敬仰和信仰。信仰法律的人,他的道德一定是高尚的。出於對法律的忠誠和信仰,他對法律一定是充滿濃厚興趣的,這興趣可促使他勤奮學習,所以他應當是業務精通的。法官可以不是法學家,但他必須是道德家、是操守模範、是奉法先鋒。這些,都需要他忠誠於法律。
時下,大家都在忙著對法官的職業道德下定義,我認為法官的職業道德應是愛崗敬業、忠誠於法律。其它諸如公平、正義什麼的,只是其表象,因司法公正不是一個事實,而是一項任務,是一項給法官的頭腦和心靈規定的任務。
對法律忠誠是法官的天職。只有培養出信仰法律、捍衛法律的法官,國家的法律才能根植於人心。只有培養出一大批忠誠於法律的法官,並使之成為法官群體主導力量,公正與效率才能得以實現,才能真正樹立起法律的絕對權威,全社會才能形成自覺守法的良好風氣。除此,我們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