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趣事作文600字記敘文
2025-01-06 16:12:08
導語:家庭趣事,讓家裡充滿了樂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趣事的優秀作文,歡迎查閱,謝謝!
篇一:家庭趣事作文
就在炎熱夏天中,生活不搞點新花樣是不行的,可不是嗎?前幾天我們家停水,停電,停煤氣!不僅僅我們覺得納悶,整個小區和旁邊的超市,副食店都覺得納悶!為什麼?因為整整4天都停水,停電,停煤氣!而且,最最讓人不可理解的就是——在大中午的停!
「天啊!在什麼時候停不好,偏偏在大中午的停!天啊!渴呀!」我大聲狂叫道。「要不,我再去副食店看看?」爸爸無奈的說道。「不用了,副食店早關門了!」媽媽不耐煩的回答。
已經停了一天了,水還沒來……
「天啊!我要喝水!」「爸爸,還有水嗎?」「沒有!」
這已經是停水第二天了,水還是沒來……
第三天,表姐真算是「雪中送炭」,為什麼呢?因為她給我們家提了一箱牛奶!我,媽媽和爸爸狂喝牛奶,喝完牛奶後,我問姐姐:「還有嗎?」「沒有啦」我失落到了極點。
第四天,有趣的事發生了——我們已經口乾舌燥了。就在這時,我尖叫道「有水啦!」爸爸媽媽衝了過來,說:「哪裡?哪裡?」我興奮地指著我的水壺,裡面有水,但是,只有一點點。這時,幾乎在一瞬間,我們三人一起打開瓶蓋,都往自己嘴裡倒。「是我的!是我的!」我們三人擠來擠去,水終於落下來了,但是,落到了地上,貓咪看見了,衝過來喝了,隨後揚長而去……我們三人驚呆了,「咚」水壺掉在了地上。
過了幾天,水,電和煤氣終於來了。於是,我們開始了搶電視大戰!不過,沒過一分鐘,客廳裡的電視就被媽媽搶了,誰叫他掌握著我和爸爸的零花錢!幸好,房間裡還有一臺。於是,我苦苦哀求著:「爸爸,這幾天停電,我什麼事都沒做,您就讓我看吧!」「不行!」我只好退場,但是我不會放棄!於是我在臉上滴了幾滴眼藥水,假裝抽泣:「媽,爸不僅不讓我看電視,而且還打我!」「是嗎?」於是,媽媽就去整爸爸了。
最終,我舒舒服服的看起了電視,這場戰爭我贏了!
篇二:家庭趣事的作文
「袁成大案,今天開庭審理!」隨著媽媽的一聲大喊,我家的「家庭法庭」終一於趁著這個星期天第一次開庭審理案件了。
媽媽當「審判長」,我是「原告」,老爸自然是「被告」唆。只見媽媽大搖大擺地坐上「審判長」席,瞧她那樣兒,別提有多神氣。我呢?一臉的不服氣:而爸爸,似乎顯得格外委屈,聾拉著腦袋,不敢抬起頭來。
「審判長」敲敲桌了,嚴肅地說:「原告訴說案情。」十是,我「騰」地站起來,理直氣壯地說:「爸爸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媽媽您一定知道我有一個寫心裡話的日記本,可是,被告竟然在星期丘的晚上,趁我不注意,偷偷溜進我的房間,打開我的抽屜,偷餚了我的日記本,幸好我及時發現,才避免重大損失,被告真是……真是罪大惡極!」我故意裝出十分氣憤的樣子,再月!眼角瞰了眼被告。爸爸大概被我的氣勢嚇住了,「你……你……」竟然有些不知所措。「被告!你現在還有什麼可說?」媽媽瞪著眼睛望著爸爸。「我……我根本就沒……沒看過她的什麼日記本。」爸爸一口否認,向我反攻。「哼,到底是做賊心虛呀!說個話兒都吞吞吐吐。」我眯著眼睛,給爸爸來了個下馬威。爸爸也不「示弱:「嘿,你也別得意,空口無憑,誰信誰呀?」「不對,我可以為姐姐作證。」我的小律師挺身而出,亮出了我的王牌,這下,爸爸可蔫了。媽媽繼續追問:「原告證據充分,被告你還能說什麼?」爸爸知道自己敗局己定,一言不發,只是狠狠地瞪了我和妹妹幾眼。
「審判長」見「被告」己經無話可說,便宣判:「全體起立!我宜布:根據《家庭侵權、隱私權》第54條規定:父親侵犯女兒隱私權,必須受罰!被告應付原告精神損失費10元,並請被告吃一頓肯德從。」「耶!」我高興地跳起來,和妹妹擁抱在一起……
篇三:家庭趣事的作文
「你到底改不改……」瞧!又來了。爸爸屢教不改,老是戒不掉煙,媽媽又訓他了。隨之,這場家庭風波也開始了。
媽媽先是奪過爸爸手中的菸頭,緊接著對爸爸發動猛烈的「火力進攻」。爸爸像二句也沒聽見似的,坐在沙發上一聲不吭。媽媽發射出的一枚枚「重鎊炸彈」在爸爸身上一點作用也沒有。媽媽隨即調整了戰術,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向爸爸數落著,講她單位的大李,才四十出頭就得了肺癌,還有老張等一連串足以讓人掉淚的故事。爸爸似乎有點招架不住,出其不意地站了起來。「想一走了之,門兒都沒有。」媽媽一看爸爸要溜,一個箭步衝上前去堵住門口說,「你今天不舉手投降,就別想離開半步。」「你別逼人太甚,閃開!」爸爸發火了,兩人互不相讓,幾乎動起手來。糟糕,「戰爭」升級,形勢越來越惡劣,「內戰」眼看就要爆發,這下就該我出面調停了。
我衝上前去,橫在爸媽中間,大喝一聲:「住手!這麼大的人了還打架,像什麼話?平時你們是怎麼教育我的?」爸爸一臉的尷尬,坐到沙發上生悶氣;媽媽抹著眼淚,扭身坐在門後面的椅子上。我站在他們中間,一本正經地訓起爸爸來:「老爸大人,你每天弄得屋子裡煙霧彌饅,媽媽氣管不好,被嗆得老是咳嗽。我的嗓子也又幹又痛,難道你不心疼嗎?」爸爸,徵了一下,瞅了瞅我和媽媽。我心中一喜,走到爸爸跟前輕聲說:「爸爸,媽媽單位的李叔叔死了,他的女兒才五歲,多可憐呀!您不會讓我和媽媽傷心的,對嗎?」爸爸看看我,又看看媽媽,嘆了口氣說:「小輝,爸爸向你保證,以後再也不抽菸了!」「爸爸,咱拉鉤。」「拉鉤!」「哈哈……」
就這樣,一場「戰爭」終於被我「平息」了。
我們家就像一片湖水,扔進一粒石子,雖然會激起一些微波,但過不了多久就又恢復原來的平靜了。
篇四:家庭趣事作文
稀奇,稀奇,真稀奇。這是為什麼呀?我告訴你吧!我是外婆的「老師」啦!這還得從去年10月說起。
外婆小時候家裡窮,不識幾個字。有一次,她去賣米,一個人買了外婆的兩袋米,說:「老奶奶,您看,我今天沒帶錢,身邊只剩下這張支票,我把它放在這兒,您可以拿去銀行換現錢,保準會有利息呢!」外婆一聽,樂開了花,想:哎呀,這下好了!活了大半輩子,還沒用過支票呢,這下,我可要「發」了。便信以為真,收了它。
回到家,外婆興奮地拿給我看。我一看,嘿!假的!聽我一說,外婆滿臉的笑容頓時煙消雲散,她嘆了口氣,說:「人老了,眼睛花了,不識字,又沒知識,不能做生意了,我真恨透了那人。」
我看著外婆苦惱的樣子,眼珠一轉,嘿!有了,便對外婆說:「外婆,論年齡,您比我大!論學問,我可比您高呀!想不想拜我為師,學點什麼呀!」外婆連忙答應。就這樣,我和外婆成了「師生」,並約法三章:
1、「老師」做作業時,不教「學生」。
2、當「老師」一定以身作則,包教包會。
3、「學生」回答錯誤了,而且「老師」又教過的,那麼「學生」得接受「批評」。
從此,每到星期六的下午,我總要給外婆「上課」。這不,又到了星期六下午,我來到外婆家。開始上課了,我清了清嗓子,說:「今天我們只學3個字,第一個是『席』,國家主席的『席』。意思多種,有坐席、位置的意思……」我列舉不出來了,只好作罷。突然。外婆家養的小狗「黑虎」闖了進來,一下子擾亂了課堂紀律,我可火了,將它趕出了門外……
總之,不是吹牛,我上的「課」外婆總是聽得津津有味。不過,回想起當「老師」的滋味,我不由得想起了老師曾告誡過我們的一句古語:「書到用時方恨少」。我應該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勤奮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