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2025-02-13 23:34:26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書籍,以至於人們常用「書海」來形容。可以說,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小編收集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歡迎閱讀。
第一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書,就像一束鬱金香,沁人心鼻;書,就像一輪紅日,撥開我心中的雲霧;書,就像一支畫筆,為我的生活錦上添花……
我最喜歡看的書是《木偶奇遇記》,當初看到有書的同學們看得津津有味的樣子,我便苦苦哀求媽媽幫我也買一本。一段時間後,書被寄回來了,就這樣我將這本「來之不易」的書放到了「最喜愛」的寶座上。
這部童話的主人公——匹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另外,他又缺乏主見、沒有恆心、禁不住誘惑。真是因為這樣,他經歷了許多事情。
我喜歡這個故事,它講述了木偶匹諾曹為了看戲不惜賣掉課本,在回來的路上受到狐狸和貓的欺騙,差點被他們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後,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進監獄。出獄後他被迫當了看家狗。夜裡,因幫助主人抓住黃鼠狼而重獲自由。他一心想成為一個用功讀書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誘惑。在壞同學的慫恿下,逃學到海邊看鯊魚。後來他又被賣到玩具國,變成了一頭驢子。最後他在鯊魚腹中意外與父親重逢,並設法逃了出來。從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還要學習。最後,仙女把小木偶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
我還喜歡書中的插圖,從插圖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諾曹那一個個調皮可愛的樣子,真是引人發笑啊!
我有一個習慣,一旦看到好書,就想儘快看完它。為了儘快看完這本書,早上一早起來看,吃飯的時候看,晚上我也會看……總之一句話——有時間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這本書,你就會想這本書已經沒用了,NO!你知道「煮書」嗎?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書一看再看。沒錯,我已經看得要把這本書背了出來。
一本你喜愛的書可以把我們帶到浩瀚的天地,帶我們領略人認識的真諦,讓你在書的王國遨遊,讓你的靈魂更見美麗!
第二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如果談起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我可就犯難了。因為我喜歡看的書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出自蘇聯作家高爾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書中,高爾基化名為阿遼沙。他有一個慈祥的外婆,兩個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為他的舅舅們正在為誰在家開染坊和誰將去農村種菜互相算計,卻傷害了家庭和睦),一個好朋友和一個不尋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開頭,就有一個不祥的預兆——他的父親去世了,當時他只有七,八歲。後來他的母親和外婆準備帶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剛出生沒幾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從此這個家庭就像被詛咒了似的:阿遼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暫的一年之內相繼去世。他的一個舅舅為了錢,整天盤算著殺死外公。在幾年之後,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變成一個一無所有的叫花子。他從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這一句單調的,讓人心酸的話:「唉!你們這些東西啊……」
在這樣的一個家庭裡,阿遼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裡就產生了一個疑問:「為什麼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樣呢?」直到他母親撒手離開人間時,他才漸漸明白起來,因為那時他才漸漸學會走向人間。而當時阿遼沙只有十一歲。
在啊遼沙的身上,我們會看到我們的影子嗎?或許不會。因為我們在生活中都會有一些疑問,但不同的是,我們可以問父母,而阿遼沙只能強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遼沙的命運,就是高爾基自己的經歷,他原名為阿歷克謝·馬克西莫維奇·彼什科夫。他出生於1863年,死於1936年,在11歲時就在社會上奔波,維持生計。在人間的苦難磨練了他的鬥志,使他成為蘇聯無產階級文學的傑出代表,社會主義現實主義的奠基人。
我喜歡這本書,不僅是單純的字面上的喜歡,還因為與我們一樣,主人公有著對未來生的恐慌,憧憬與迷茫…正是在這些人生的艱難困苦、起起落落中,練就了勇敢和堅強。它教給我們如何面對困難,如何面對曲折複雜的人生,做一個生活的堅強者。
第三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覺得他說的對極了,書可以讓人得到豐富的知識;可以讓人更有修養,讓人受益匪淺。
我非常喜歡牧玲寫的一本書--《叢林守護神》,它是《艱難的歸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艱難的歸程》後擔心牧犬「阿蓬」的命運,纏著媽媽給我買的。該書主要講了退休牧工老金帶著牧犬阿蓬回到了城裡的家,兒子、媳婦並不孝順他,也不喜歡阿蓬,而且阿蓬不適應城裡的環境還鬧出了許多笑話,別人都嫌棄它。後來,因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對它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老金的兒子想發財,於是就把阿蓬偷偷賣掉了,好在老金幾經努力把阿蓬找了回來。一次,老金鄰居家發生火災,阿蓬奮不顧身衝進火海救出了鄰居家的嬰兒,又救出了鄰居家的女人,被火灼傷的阿蓬最後救出了鄰居家的小狗娃,連命都快沒有了,卻因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個印,男主人不願意了,對阿蓬一陣拳腳相加。阿蓬對城市、對城裡人的信任被徹底地摧毀了,於是,老金帶著阿蓬離開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護林員,阿蓬成了「護林犬」。在神奇的山林裡,它結識了護林犬黑皮,豐富的山林生活給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快樂。在一場與瘋豺的戰鬥中,阿蓬髮現自己的兒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換,圍繞是否收留義子,阿蓬和黑皮幾近反目,後經老金調停,阿蓬充當了紅豺的「義父」和「教練」,使幼豺健康成長。幼豺回歸山林時,竟「恩將仇報」咬傷義母,阿蓬又經受了新一輪的考驗......
讀完這本書,我感慨萬分:城市從來不是牧犬的歸宿,牧犬是屬於山林的,被牧犬養大的紅豺最終離開了人類的庇護,回歸了自然。不管是它們,還是我們,最終還是要踏上回鄉之路......
同學們,讓我們好好讀書,叢書中汲取更多的知識、更多的營養吧!
第四篇: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世界上有各種各樣的書籍,以至於人們常用「書海」來形容。可以說,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我也不例外。在我讀過的書中,有一本是我最愛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說起這本書,有些小夥伴可能很陌生,因為這本書是近幾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歐幻象也沒有太大的名氣,所以大家極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為什麼卻喜歡這本書呢?
我是經過同學介紹才迷上這本書的。書裡的內容十分曲折離奇,很容易帶人進入一種冒險狀態。由於看書時精神高度緊張和集中,我總會進入忘我狀態,周圍任何聲音都難以把我從書裡「拉」出來。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見有人拿著這本書,我一定會磨破嘴皮,使盡渾身解數,死乞白賴的借到手中。後來,我作文得了個特優,為了獎勵我,爸爸給我買了兩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這兩本書,我一放學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書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愛的《查理九世》,飯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媽媽在餐廳「吼」起來我才會戀戀不捨地放下書,蹭到桌前坐下來,狼吞虎咽吃完飯,然後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讀起來。
雙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為我可以有更多時間讀《查理九世》。通過看書,膽小如鼠的我慢慢地變勇敢了,因為書裡的情節很驚險,看著看著,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時,通過看書,我也學會了怎麼寫人的神態、語言,也記住了許多好詞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謀篇布局,寫出滿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書籍,當沒有新書時,我就一遍一遍「熱剩飯」看舊的《查理九世》。可以說,《查理九世》對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書桌裡,不讓它卷一個角,也不會弄髒它的耙灰場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點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點知道那些人物在新書裡會經歷什麼,會遇到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