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五年級關於弘揚憲法精神作文
2024-07-19 22:34:45 1
【第一篇】
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幹了大半輩子的立法工作,參與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數以百計,然而,讓他印象最為深刻的還是1982年憲法的制定。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後制定了4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1982年憲法。4部憲法,見證了新中國的歷史變遷,無不留下時代的烙印。
「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形式上看,這部憲法是對1978年憲法的修改,實則不然,它並不是以1978年憲法為基礎的,而是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經過全民討論,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見結合起來、統一起來,重新制定的新憲法。」楊景宇回憶說。
為什麼要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實踐證明,1954年憲法是一部好憲法。」楊景宇指出,1975年憲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歷史時期制定的,它以錯誤理論指導下的錯誤實踐為依據,受那段特殊歷史時期「左」的錯誤影響,存在嚴重問題,可以說是1954年憲法的倒退。1978年憲法雖然恢復了1954年憲法一些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並增加了一些新的規定,但當時黨還來不及領導全黨全國人民對「文革」錯誤進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擺脫「文革」的影響,是存在嚴重缺陷的。
「因此,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1980年9月舉行的五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接受中共中央建議,決定全面修改1978年憲法,是完全必要的。」楊景宇說。
1980年9月15日,憲法修改委員會舉行首次全體會議,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憲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討論,全民討論至8月31日結束。
「全民討論憲法草案達4個月,討論規模之大、參加人數之多、範圍之廣、影響之大,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歷史上是空前的。」楊景宇對這段歷史記憶猶新。
楊景宇回憶說,在整個修改過程中,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先後專門討論過八次,憲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經黨中央原則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經過充分發揚民主,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見結合起來,使憲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幾經修改的憲法修改草案提請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全體會議採取無記名方式表決,參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結果,贊成的3037票,棄權的3票。憲法修改從啟動到出臺,歷時兩年三個月。
「新憲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礎上高度集中的產物,又是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的體現。」楊景宇說,這樣制定出來的新憲法,理所當然地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全國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學地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發展的歷史經驗,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國情,是一部有中國特色的、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能夠長期穩定的憲法。
【第二篇】
黨的十六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六大重申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並賦予其新的含義:(1)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2)明確提出堅持依法執政,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四中全會《決定》把「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作為黨的六條執政經驗之一」。這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是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國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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