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主犯靳如超判死刑
2023-03-30 05:28:01 1
2001年3月16日中國石家莊發生一起特大的爆炸案,該爆炸案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行動,犯罪嫌疑人事先設點藏好炸藥再引爆,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一經曝出便引起轟動,犯罪嫌疑人到底因何製造了這起爆炸案呢,和小編一起去破案吧。
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
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又稱靳如超爆炸案,指的是發生在2001年3月16日河北省石家莊市的一起惡性爆炸刑事案件,共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此前靳如超還在雲南謀殺1人。事後主犯靳如超被廣西警方捉獲,同年因犯有故意殺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莊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並交付執行。
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經過:
靳如超一直對其鄰居、繼母、前妻及親屬懷恨在心,蓄意報復,2000年靳如超來到鹿泉市石井村第一採石場向胡曉洪購買了紙質火雷管50枚、紙藥捻20餘根。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雲南省馬白鎮巖峰洞村韋志華家中因婚姻問題發生爭執,遂用柴刀將韋志華砍死。2001年3月12日,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同王玉順、郝鳳琴商定以每噸1700元的價格購買炸藥,次日靳如超再次來到他們家中,以40元購買25公斤炸藥並做了試爆。3月14日靳如超第三次向王玉順、郝鳳琴以950元購買575公斤的炸藥分裝成14袋。
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來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樓將4袋炸藥存放三單元的二、四層平臺處,又乘車將存放在棉三宿舍的炸藥分兩次運至棉三宿舍16號樓2單元門口兩側,在15號樓西牆外側放置一袋,分別在炸藥上扎洞插入引爆裝置,按16號樓1單元、2單元、2單元門口西側、15號樓西牆外側的順序依次將引爆裝置點燃。
之後,又乘車依次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民進街12號院,用同樣的方法,將事先放好的炸藥一一引爆後,逃離現場凌晨4時16分,育才街棉三宿舍16號樓發生爆炸,致使16號樓整體坍塌;4時30分,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樓發生爆炸,致使該樓3單元坍塌;4時45分,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發生爆炸,致使該樓1單元坍塌;5時,民進街12號院發生爆炸,致使該院部分房屋倒塌。共造成108人死亡,多人受傷,其中重傷5人,輕傷8人。
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結果:
2001年4月17日,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認定被告人靳如超,為洩私憤,持刀行兇,並致人死亡;又以極其殘忍的手段,連續在居民樓內實施爆炸行為,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和財產巨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爆炸罪;被告人王玉順、郝鳳琴為謀私利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最;被告人胡曉洪為謀取私利,非法買賣爆炸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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