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制在我身邊徵文
2023-12-04 08:11:16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莊嚴;你亦如古老長城的宏偉;你更如凡爾賽宮殿的輝煌與肅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制在我身邊徵文範文,希望對你有幫助哦
20xx年法制在我身邊徵文一:
我聽過這樣一則新聞:法國一個青年因為吸一種香菸太貴,錢不久就花光了,於是,他就把所有東西變賣又去買煙,錢用完之後,他乾脆去偷錢或變賣更貴重的東西,錢一到手他就直奔香菸店買煙。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當他在搶盜一個珠寶店時,被警方抓獲,鋃鐺入獄。在獄中,他十分後悔自己當初越陷越深,無法自拔。可見,小錯誤不改習慣了也會釀成大錯誤。
有一次,我在路上遇到教過我們體育的官老師,我向她問好,「是你呀!」官老師說到,「昨天我看到你們班XXX同學闖紅燈,差點就被撞到了。」官老師關切地說,「你們上下學一定要注意安全,闖紅燈是很危險的,要遵守交通規則。」曾經,他也抓到過闖紅燈的同學,這些同學不僅違法,有的還險些送了命。可還是很多人不屑一顧。後來,官老師因為受不了我們班學生太調皮而不教我們了,但是他給我們帶來很多快樂,我們十分懷念。
遵紀守法,要從身邊的小事做起。也許你會說:「我才不會做偷竊這種的可恥的事呢!」大家都知道偷竊違法,卻覺得離我們很遙遠,但違法卻離我們很近,比如說闖紅燈,通常很多人都沒有遵守,有的人為了趕時間,有的已習慣闖紅燈,這不但觸犯了交通法,也是不珍惜生命的表現。
法律就在身邊,希望人人都能嚴以律己,遵守法律,珍惜生命,文明少年,從我做起!
20xx年法制在我身邊徵文二:
2000年的那個金秋,是我記憶中最美麗的一頁。在那個滿目都是豐收景象的十月,我成了大通縣塔爾地區的一名教師。學校,一個神聖又充滿希望的地方;教師,一個高尚又充滿激情的職業。從踏上教書育人的這條路起,我決定盡我所能,讓孩子們懂得更多的知識。
轉眼間十四年多的歲月過去了,回想起這不算長,但不算短的教師生涯,通過和孩子們、和家長的不斷接觸,我漸漸地發現,做為一名老師,在教會孩子文史理化知識的同時,更要讓學生健立健全法制意識,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這對學生長大成人走向社會以後,成為一個知法、守法的人有著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教學十餘載,每當老師在課堂教學、班會課中講述到法律知識,每逢學校費時費力聯手司法部門給學生進行法制講座時,我屢屢發現總有那麼些為數不少的同學無視臺上老師苦口婆心的講述,在臺下或玩耍或打盹兒,不屑於聽。問其原因,基本的回答都是:老師,我們又不去做殺人放火的壞事,犯不了法的,法制那是大人們的事,離我們遠著呢!
孩子,法制離你們真的遠嗎?不,讓老師告訴你,法制就跟你每天呼吸的空氣一樣,你似乎看不見,但它確實存在著,它就在我們每個人的身邊。
孩子們,在塔爾鎮這個純回族聚居的地區,清晨,伴隨著清真寺裡悠揚的頌經聲,你的爺爺或奶奶開始洗浴,虔誠地做起了禮拜。這是穆斯林家庭最常見的生活場景,因數常見,你覺得這跟法制無關?不!孩子,「五十六個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個兄弟姐妹是一家」,信仰伊斯蘭的回族,是中華這個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只有法制健全的國家,才會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請記住:我們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年前,老師帶到小學畢業的一個男同學剛上初中就輟學了,那是一個多麼聰明好學的孩子啊,他的初中班主任老師一次次上門動員,勸家長讓孩子來上學,差點磨破了嘴皮,可家長卻始終不為所動,說莊稼人的孩子,讀不讀書都一樣,還不如讓他早點尋個掙錢的路子。不久,我在藥草開往橋頭的班車上見到了他,年僅十四歲的孩子,正應該在校園裡讀書學習的年紀,卻早熟地成了這趟班車上的票員,開車的正是那個拒絕讓孩子上學並屢勸不聽的家長。看著曾經清澈充滿求知慾望的那雙眼睛,我多麼心酸。孩子們,這樣的事例你也許見過不少,或許不久的將來也會發生在你的身上。也許你覺得這是人家的自由,跟法制無關。不!孩子,《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去學校讀書,是我國神聖的法律賦予你們未成年人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即使是你最親最愛的父母!
孩子們,要問你們童年生活中最怕的事是什麼?我相信你們一定會說,那就是挨家長的打呀。也許因為頑皮淘氣闖了禍,也許因為粗心大意少做了作業題,你們經常免不了接受來自父母的皮肉之苦。還記得轉學到新疆的那個叫娟娟的女同學嗎?小小年紀的她因為經常在班裡偷竊其他同學的錢物,被她的父母知道後,一怒之下她的父親掄起皮帶將她打得渾身青紫。第二天當這個可憐的小女孩帶著滿身傷痕來上學,我給她的家長打電話尋問,家長的回答竟是:「我管教自己的孩子,跟你老師有什麼關係?」其實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種,一定要用「打」這種粗暴且違法的方式嗎?而平日裡與她一起讀書一起遊戲的孩子們,也沒人覺得她的家長打人犯法,你們是不是覺得因為她老偷東西啊,還不該挨打嗎?從小我們就聽老一輩的人說過,「父母打孩子天經地義,是管教的需要」,對於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有一句老話說:「樹不綁不成材,人不打不成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如果是挨外人的打,你會覺得打人的人犯法了,可是打人的換成是疼愛自己的父母,難道這種行為就可以被允許嗎?不,孩子,以後當你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定要知道,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只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而絕沒有隨意打罵體罰子女的權利。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沒有想打就打的權利。如果父母毆打孩子致輕傷以上的傷害,那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面對父母高高舉起的棍棒,孩子,你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剛開學時,老師收到了曾經教過的一位女學生的電話,儘管我們的通話雖然聊聊數語,卻讓我驚訝得半天都回不過神來。我知道,按她小學畢業的時間算起,正當花季的她應該坐在九年級的教室裡,和同學們一起努力學習,迎接即將到來的六月份的畢業考試。可是她卻告訴我說,在寒假的時候,父母已經將她遠嫁到了民和,剛結婚不久,她的婆家全家要去廣州開飯館,她也得跟著去飯館幹活,所以打電話跟我告別一聲。電話中她的語氣平淡,似乎對家人的這個安排也沒有什麼異議,我聽不出有絲毫的不滿。問她十五歲的年齡怎麼能領到結婚證,她告訴我雙方父母約定先把婚事辦了,等她到法定結婚年齡了再去領結婚證。聽到這兒,孩子們,你們是不是覺得,在農村這樣的事也不少見,因為孩子不反對,因為沒有人追究,所以這事也跟法制無關?不!孩子,我們暫且先不論不領結婚證的婚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這些問題的嚴重後果,僅憑讓正在讀書的十五歲女孩子輟學去結婚就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和第十一條,簡明概括起來就是: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更不能允許未成年人結婚。所以孩子們啊,當你或你身邊的人遇到這種情況,你還能認為這事跟法制無關嗎?
當父母將年幼的你們丟給年邁的爺爺奶奶,給你貼上「留守兒童」這個辛酸的標籤時,你要知道這條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人的義務。
當父母讓年老體弱本該安享晚年的爺爺奶奶丟在家中長年累月在外打工時,孩子,你要讓你的父母明白,家庭經濟固然重要,但是維繫親情更重要,因為《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子女長時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屬違法。
我們每天呼吸的空氣是否清新是否受到汙染關係著法制;我們身邊美麗的小河是否清澈是否渾濁充滿難聞的異味關係著法制;我們每天吃的每一粒米每一棵菜是否安全質量是否合格關係著法制;我們每天上學放學所走的每一條路每一輛車關係著法制……
孩子,法制並不是抽象的,遙遠的,法制其實就在我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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