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法十周年的徵文範文
2023-11-30 22:36:21 1
洗錢是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反洗錢法十周年的徵文範文一
洗錢教育,特別是加強有關反洗錢法規的學習教育,幫助公眾走出「存款自願,取款自由,誰也無權審查」的法律誤區就顯得至關重要。
不斷提高一線反洗金融機構首先必須加大培育反洗錢骨幹隊伍,錢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對可疑交易的甄別能力。同時,強化現金管理,管好反洗錢重點部位。近幾年,有些金融機構對大額現金支取能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但對現金存款卻不夠重視,而現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錢的重要環節。為此,各網點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對大額現金存取均應嚴格按照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要求及時上報。再者,加強客戶身份識別,構建反洗錢堅固防線。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客戶的業務經營、營業收入、資金使用及周轉和新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戶;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登記制度,特別是對於一次性服務的客戶及現金兌換、大額現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戶要認真實行客戶識別,防患於未然;從源頭上杜絕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現象;儘快建立和完善郵政金融系統與公安、稅務、工商和人行的相關系統聯網,以便加強對客戶的身份識別和核查,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
反洗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機構點多面廣的優勢,通過諸如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散發資料以及廣大新聞媒介的宣傳等形式,使大家認識並樹立——洗錢犯罪就在我們身邊,反洗錢工作刻不容緩;反洗錢不是哪個人、哪個部門的事,它需要我們大家積極支持、協助、配合,共同承擔責任的觀念。通過宣傳,深入普及反洗錢的法規和知識,使反洗錢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儲戶自覺遵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規定,按規定辦理個人業務,而形成全社會支持理解反洗錢工作的氛圍,為反洗錢法規制度的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反洗錢法十周年的徵文範文二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布實施,郵儲銀行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於反洗錢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於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現結合工作實際,淺談郵儲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的實踐心得
目前郵儲銀行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組織機構建設滯後,反洗錢工作缺乏力度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後,由於機構人員遲遲不能確定,時至今日,郵政儲蓄銀行部分縣市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仍未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錢工作處於尷尬境地,缺乏應有的力度。
(二)內控制度缺失,存在風險隱患
隨著郵政儲蓄銀行的掛牌成立,其業務範圍和業務種類也將發生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從目前情況看,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尚未健全。內控制度的缺失,必將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出現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三)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從調查情況來看,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工作人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時,核對並登記的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對客戶的其他情況都沒有相關的記錄記載,就是已登記的客戶身份證號還存在記錄模糊、不完整等現象。分析原因認為客戶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會參與洗錢,為挽留客戶,放鬆了對部分客戶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明文件的編號,對大額的資金往來,根據現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四)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認為洗錢活動僅僅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大中城市,對於經濟發展較為落後的小縣城、欠發達地區,洗錢的可能性極小;二是基層郵政儲蓄銀行一線員工認為其網點大部分分散在鄉鎮,農牧民收入來源較為單一,不會有人把「黑錢」拿到偏遠的農村去洗;三是認為偏遠鄉鎮的居民對洗錢一無所知,即便開展反洗錢宣傳,也沒有任何效果。
(五)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履職不到位
郵政儲蓄銀行分設之前,原郵政局的員工一般有三種來源,一是因父母是郵電老職工,內部招工進來,有的初中沒畢業就匆匆上崗了;二是郵電職工子女退伍後符合政策安排的,學歷大多也是初中畢業;三是各種中專技校畢業充實到郵政部門。
人員素質較低,加之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對反洗錢相關操作流程及法規學習不夠,與當前反洗錢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一線人員對反洗錢知識了解甚微,對有關的反洗錢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練,在日常工作中,難以有效識別可疑交易。另外,基層郵政儲蓄銀行管理人員重企業經營效益,輕員工反洗錢培訓,造成一線人員反洗錢知識欠缺。
反洗錢法十周年的徵文範文三
為了能夠遠離洗錢犯罪以及提高自身的反洗錢意識,同時也為了更好地配合相關部門的反洗錢工作,本次給大家帶來一些基礎的反洗錢小知識,通過這些細小的常識,從自我做起,通過大家點點滴滴的行動,助力反洗錢。
一、選擇安全可靠的金融機構。
合法的金融機構接受監管,履行反洗錢義務,是對客戶和自身負責。網上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逃避監管,不僅為犯罪分子和恐怖勢力轉移資金、清洗「黑錢」,成為社會公害,而且無法保障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二、主動配合金融機構進行身份識別。
開辦業務時,請帶好身份證件;存取大額現金時,請出示身份證件;他人替您辦理業務,請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證件;身份證到期更換的,請及時通知金融機構進行更新。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可能會產生借用您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協助他人完成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因他人的不正當行為而只是自己的聲譽和信用記錄受損等情況的發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帳戶、銀行卡和U盾。
金融帳戶、銀行卡和U盾是洗錢犯罪活動的重要工具和途徑,不出租、不出借您的金融帳戶、銀行卡和U盾既是對您的權利的保護,又是守法公民應盡的義務。
五、不要用自己的帳戶替他人提現。
有人受朋友之託或利益誘惑,使用自己的個人帳戶或公司的帳戶為他人提取現金,為他人洗錢提供便利。此種行為變向增長了洗錢犯罪活動的氣焰,因此請不要用自己的帳戶替他人提現。
六、遠離網絡洗錢。
七、舉報洗錢活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每個公民都有舉報的義務和權利,所有舉報信息將被嚴格保密。以上這些小常識實際上是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隨時都能夠做到的,雖然是一些細小的行為,但卻是對反洗錢活動的最最重要的基礎。如果大家都能夠做到以上環節,相信對於整個社會,都是莫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