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旅遊是獎勵
2023-03-30 13:32:15 3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指2014年7月18日,教育部發布了最新修訂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體測成果到達或超越傑出,才有資格參與評優與評獎。
以往,學生的體測按學段分組,每組除了身高、體重、肺活量必測外,還有一些可選項目。新《標準》取消選測。在分組上,小學、初中、高中按每個年級為一組;大學一、二年級為一組,三、四年級為一組。在各組中,身高、體重、肺活量、50米跑、座位體前屈都是必測項目。在大學生和中學生中,男生有必要測1000米跑和引體向上,女生有必要測800米跑和1分鐘仰臥起坐。
《標準》還指出,體測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滿分為120分。標準分由各單項指標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滿分為100分;附加分依據實測成果,對1分鐘跳繩、引體向上、仰臥起坐等加分指標進行加分,滿分為20分。
各組學生按總分鑑定等級,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分至89.9分為傑出,60分至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每個學生每學年鑑定一次,學生畢業時的成果和等級,按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與其他學年總分均勻得分的50%之和進行鑑定。學生測驗成果鑑定到達傑出及以上者,方可參與評優與評獎;成果到達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對於測驗成果鑑定不及格的學生,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果鑑定為不及格。一般高中、中等職業校園和一般高等校園學生畢業時,《標準》測驗的成果達不到50分者按畢業或肄業處理。
2新增規定修改
2014年新出臺的《標準》,取消了選測項目,中學生和大學生有必要測長距離跑,初中以上男生有必要測引體向上。《標準》規定,學生畢業時,體育成果和等級,依照畢業當年學年總分的50%加上其他學年總分均勻得分的50%之和進行鑑定。成果達不到50分,按畢業或肄業處理,也就是說,拿不到畢業證。
《標準》要求,初中、高中、大學學生的必測項目全部共同:50米跑、座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另外,各個測驗項目都設置了詳細的標準,比方,50米短跑,大一、大二的學生,男生超越9.1秒就為不及格,女生超越10.3秒為不及格;大三、大四的學生,男生超越9.0秒則不及格,女生超越10.2秒為不及格。
如果想評優,體育測驗成果鑑定有必要要到達80分以上。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校園提交暫緩或免予履行《標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