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2023-10-11 02:15:04 2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實地調查和考察總結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各種模式,寫下了諸多不朽篇章。本書推出的是學界共認的中國鄉土社會傳統文化和社會結構理論研究的代表作《鄉土中國》、《生育制度》、《鄉土重建》和《皇權與神權》四篇著作,可供社會學工作或教學、研究者參考。
《鄉土中國》讀書筆記
《鄉土中國》是費老先生根據其在西南聯大和雲南大學講授「鄉村社會學」一課的教學內容而編輯成的一本小冊子。之所以說是小冊子,是因為這本書很薄,由14篇文章組成,但是每篇文章之間又有邏輯聯繫。
《鄉土中國》一書探討了中國鄉村社會的特點,鄉村有別於城市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鄉村是一個「熟人社會」,與此相對應的就是「陌生人社會」。也正是從這本書開始「熟人社會」這個概念開始流行起來,特別是用在解釋鄉村社會的一些特性的時候。本書圍繞鄉村社會的特點分析介紹了「熟人社會」形成的原因、鄉村的社會結構以及社會秩序等問題。
一、「熟人社會」
鄉村就是一個「熟人社會」,即一個「熟悉」的社會,沒有陌生人的社會。形成這種社會的原因與中國基層社會的鄉土性是分不開的,所謂的「鄉土性」就是指生活在鄉村的人世世代代都與「土」脫不了干係,土地是他們最普遍的謀生辦法。從我們的歷史上看,我們的祖先也是通過種地延續下來的,所以說我們的民族也是和泥土分不開的。
土地的一大特點就是不可移動性,而鄉下人又是靠土地生活,所以他們祖祖輩輩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代代相傳,生於斯,死於斯。那麼一個村子裡「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著長大的,在孩子眼裡周圍的人也是從小就看慣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很特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互相都很熟悉,也就產生了信任,社會關係就是靠這種信賴維持的,而不是法律。鄉下人間這種特殊的信任關係導致了今天的法律在鄉村不能適用,在城市裡是「良法」,在那裡似乎成為了「惡法」,有點「水土不服」。而且由於土地的因素,社會的流動性很小,社會變遷速度也很慢,與城市的變化速度形成了天壤之別,所以才形成了「二元城鄉結構」,與這「土」也是有一定關係的。
二、語言和文字
城裡人眼裡的鄉下人是「愚」的,這裡所說的愚不是智力問題,而是說鄉下人不識字,是文盲。這就叫「愚」嗎?這個標準似乎不合理了吧。按費先生的說法應該是指「鄉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識上是不及城市裡人多」,否則就不能自圓其說了。
鄉村裡很多人都是「白字先生」,即使識字的也識得不多,但是這與「熟人社會」是分不開的。所以就要考慮文字在鄉村的用途,「我們是不是因之可說向下多文盲是因為向下本來無需文字眼睛呢?」也就是說鄉村裡是否有文字的需求。
在這種熟人社會,也就是「面對面的社群」,人們的交流用得更多的是語言,亦或通過足聲、聲音、氣味就能辨別對方,亦或一個表情、一個手勢就能表達想表達的東西。這是人與人交流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原始的方式,這些在鄉村裡還是很常見,這種環境下文字似乎顯得是那麼地不必要。而且文字本身也不是完美的,「文字是間接的說話,而且是個不太完善的工具」。但是在城市卻恰恰相反,文字就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媒介,工作、生活甚至娛樂都離不開文字,因為有這種需要所以才要識字。
更進一步說,「在『面對面的社群』裡,連語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採取的工具。語言本事用聲音來表達的象徵體系。」「我們絕不能有個人的語言,只能有社會的語言。」「在親密社群中可用來作象徵體系的原料比較多。表情、動作,因為在面對面的情境中,有時比聲音更容易傳情達意。」(《文字下鄉》)
鄉村社會流動性小,社會變遷慢,生活經驗、技巧都是長者口口相傳的,不會有遺漏晚輩都是按照老人所說生活處事,根本不需要文字記載。「在一個每代的生活等於開映同一影片的社會中,歷史也是多餘的,有的只是『傳奇』。」鄉村社會生活本來就很簡單,關係也不複雜,用這個圈子的「特殊語言」就能很好的維持社會秩序,所以文字也就沒有存在的空間。
所以說,「如果中國社會鄉土性的基層發生了變化,也只有發生了變化之後,文字才能下鄉」。只有認清了文字存在的前提和基礎,才能使鄉村真正接受文字,否則都是削足適履。只有當這種熟人社會被打破之後,才會漸漸有使用文字的需求。
三、社會結構
有人說「私」是鄉下人的一大毛病,其實從整個中國的歷史來看,應該說中國人的「私」是無處不在的,而不是僅僅專屬於鄉下人。從中國整個的社會結構格局中就會理解這個「私」——也是就書中所說的「差序格局」,與之相對應的就是西洋社會的「團體格局」。如何理解二者的區別呢?
簡單地說,「團體格局」中存在一個超越個體的「實在」,它是無形的,但是它卻將每個個體聯繫在一起,對待每個個體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差序格局」中就不存在這種沒有差別的兼愛,它是以「己」為中心,不斷地往外推形成了一個網,就像把石頭丟向水面形成的一圈圈波紋,每個人都是一個網的中心,也就是沒有讓人與人牢牢結合在一起的力量。每個個體似乎都是獨立的,他在自己的圈子裡就是「老大」。
「這裡所謂『私』德問題就是個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樣劃分的問題」。團體格局中個人與群體界限分明,西洋社會裡的國家這個團體就是一個明顯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維繫著團體秩序就是國家的憲法、法律等等。差序格局中的這種界限卻是模糊不清的,可以憑藉自己的意志伸縮,所以「在差序格局中裡,公和私是相對而言的」,沒有明確的公私之分,社會結構式一根根私人聯繫所構成的網絡,維持這種社會秩序的就是私人之間的道德。
差序格局這種社會結構在鄉村還是普遍存在的,鄉村社會秩序就是靠著道德維持的。在這裡國家的觀念很薄弱,鄉村就是國家權力的邊緣地帶,在這裡法律似乎是維持社會秩序的輔助工具。社會穩定的維持就是靠私人之間的道德,而這種沒有明確界定的道德是沒有標準的,根據對象不同而不同。所以「中國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對象和『自己』的關係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縮」,這種團體道德的缺失導致人人都以把自己私人間的道德放在首位,而國家的法律規則次之,不承認個人平等主義,這就是鄉村社會的差序格局,也是法律在這裡「不適應」的原因之一。
鄉土社會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它是以「小家族」為單位組成的血緣團體,這裡的「家」和西洋社會裡的「家」含義就不同了。西洋社會家的主要功能是生兒育女,它的的界限是固定的,而鄉土社會的「家」則可有大有小,可以自由伸縮,它是一個事業組織,有點類似於團體格局中的團體,但是又有不同。在家族這種社群中,主軸是縱向的,各人之間有一定的親屬關係和差別,這種差別決定了個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孝道」對維持家族內部關係起著重要的作用,一家之長的地位是最高的,團體格局中人人是平等的,受到一個統一的規則約束。所以這就是差序格局存在的原因和私人道德重要性的體現。
四、社會秩序的維持
鄉土社會所求的是穩定,而要維持固有的社會關係,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動,激動地情感具有破壞和創造的作用,這也就必然要打破鄉土社會的穩定。然而在這個熟人社會裡,人們共同生活在有限的空間裡,都知根知底,互相了解。這個社會是他們所熟知的,只要按著現有的秩序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摸索和探險。鄉土社會之所以沒有「浮士德式」的激情,還因為它是一個「男女有別」的社會,也就是「認定男女間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離」,「他們不向對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這個原則遏制了鄉土社會唯一產生感情激動地因素,鄉土社會就完全是一個互相了解熟人社會,不存在差異或隔閡。所以說「穩定社會關係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鄉土社會的熟知維持社會的穩定。
鄉土社會可以說是「無法」的社會,但是不能說它是一個「無需規律」的社會。一個沒有法律的社會是怎麼維持社會秩序的呢?依法而治的社會維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是國家公權力,法律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制定的行為規範,鄉土社會是國家權力的邊緣地帶,這裡不需要法律來規制行為。鄉土社會自身的特點——安土重遷,不問時代更替,只管季節變換,有點世外桃源的味道——決定了社會變遷很慢,社會變化很小,依靠祖祖輩輩積累傳授下來的經驗就足以應對生活中的種種問題,這種社會我們稱之為「禮治」社會。「禮是社會公認合適的行為規範」,維持禮的力量就是傳統,鄉土社會具備「禮治」的各種社會條件,所以無需國家公權力的幹涉。鄉土社會的社會秩序依靠傳統的力量來來維持的,沒有成文的規章制度,而是時間積累起來的文化、經驗。如果鄉土社會變遷很快的話,傳統文化就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這個時候禮治秩序就會動搖,就會逐漸被法治秩序所取代,如今的鄉村就在經歷這個過程,但是會很漫長。
「無法」的社會裡亦「無訟」,傳統式維持社會秩序的力量,所以調解糾紛的過程可以說是說教的過程,而沒有任何程序可言,沒有任何成文規範可依。鄉村裡的人也信服這種說教方式,所以它能起到解決問題的作用,法律也就沒有用武之地了。人們甚至不喜歡訴訟,打官司的人都是不道德亦或沒教養的人,這是一種羞辱。禮治秩序的維持就在於自身的修養,注重克己。
但是隨著法律漸漸走進鄉土生活,必然會引起法律規範與傳統道德的衝突,該如何處理呢?甚至適用法律和按傳統辦事的結果是截然相反的,若按法律辦案必然引起人們的不滿,甚至更劇烈的矛盾。所以在鄉土社會構建法治秩序的進程中,不是僅僅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鄉,更應該注重怎樣才能使法治秩序與鄉土生活想融通在一起?怎樣才能避免或者減少打破禮治秩序引起的弊病?否則司法機構在鄉下人的眼裡真成了庇護作惡的機構。「送法下鄉」「科技下鄉」「文化下鄉」「醫療下鄉」這些都是為改變鄉村的社會結構做的準備,所以構建法治秩序之路漫漫,現今的鄉土社會仍是以熟人為主的社會,傳統的效力相較更大。
五、鄉土社會的權力結構
鄉土社會中存在四種權力,「一是從社會衝突中所發生的橫暴權力,二是從社會活動中所發生得同意權力,三是從社會繼替中所發生得長老權力,」四是從社會變遷中發生得時勢權力。這四種性質不同的權力在鄉土社會中可以說是同時存在的,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制約,相互協作,共同維持鄉土社會秩序的穩定,同時推動著鄉土社會的變化。
在自給自足的鄉村經濟中,橫暴權力受到限制。橫暴權力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經濟利益,鄉村中人們只需滿足自己家庭的生活所需,而不需追求過剩的物質積累,這種自然經濟下不會誘使其他的群體來徵服它們。所以橫暴權力受到了經濟條件的約束,也就給同意權力流下了活動空間。
但是同意權力同樣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同意權力是社會分工的產物,社會分工出現了個人權利與義務的概念。分工體系越發達,這種權利才會隨著擴大,才會愈發顯現出這種權力的的作用。鄉村經濟是以小農經濟為主,以家庭為一個生產單位,分工是在一個家庭內部進行的,而且還是閉門自給型的,出了家門人與人之間沒有所謂的權利義務,所以同意權力也不能很好的施展。按費先生的話說是「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鄉土社會的權力結構,雖則名義上可以說是『專制』、『獨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續的末代皇帝外,在人民實際生活上看,是鬆弛與微弱的,是掛名的,是無為的」。
鄉土社會普遍存在這長老權力,他是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長老權力是不同於前兩者的,它產生的基礎不是橫暴,也不是契約,但是它又是強制的,是不得不服從的。長老權力是教化式的權力,或者說是爸爸式的,是社會成員新陳代謝過程中產生的,目的是將文化性的社會生活規律傳授下一代,為的是這個社會的穩定,因為鄉土社會認得行為時手傳統的禮管束,禮是通過長老權力強制灌輸給新成員,保持著社會的安穩。
在歷史的進程中,社會不可避免的要發生變動,即使在鄉土社會,只是它相對而言變化得速度很慢。社會結構變化得原因是它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鄉土社會產生時勢權力的原因是長老權力的教化已經不能夠有效解決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即社會變遷的速率大於世代交替的速率,這時就需要「英雄」式的人物來帶領人們解決問題。長老權力與時勢權力的關係式此消彼長,鄉土社會變動少,在很長時期內長老權力都處於主導地位,這樣的社會裡不允許反對,只有容忍接受。但是隨著社會的複雜化,教化權力遠遠不能應對社會的變動,這時時勢權力逐漸居於主導。所以在鄉土社會中儘管兩種權力是相對立的,但是它是同時存在的,相互配合在穩定中推進鄉土社會的變遷。
六、社會變遷
鄉土社會說是靜止的,只是相較現代社會而言,變化得很慢,但是時間的積累鄉土社會還是悄悄地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之所以說是「悄悄地」,因為它變化的前提還是鄉土社會的穩定,沒有引起社會動蕩,沒有經歷翻天覆地的大變革。暮然回首發現鄉土社會已不再是那個自給自足的熟人社會,不知不覺中增調了很多新的社會元素。
「在社會變遷中,習慣是適應得阻礙,經驗等於頑固和落伍。」「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人並不能考經驗做指導。」所以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中,傳統經驗也受到衝擊,對傳統文化的依賴也有所減少,不再注重那些親疏遠近關係,不再局限於在村子裡過完一生等。這些都是必然發生得,只是鄉土社會的變遷是很緩慢的,對這種變化不易察覺。
從血緣結合轉變為地緣結合,出現了商業,即鄉村的集市,集市上即使是很親近的同鄉人也是以「無情」的身份出現進行交易。集市上的交易打破了熟人社會的親密關係,鄉與鄉之間的村民可以通過集市產生了交集,鄉村生活也更多元化,人們不再滿足於自給自足的現狀。商業是在血緣之外發展的,地緣又是從商業裡發展出來的,所以鄉村野不再局限於血緣的結合。社會關係的多元化和複雜化,使得傳統道德已經不能完全解決所有糾紛,禮已經不能維持社會的和諧和穩定,隨之法律就會漸漸介入鄉土生活。
鄉土社會靠的是經驗,是不需要計劃的,「在鄉土社會中欲望經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為行為的指導,結果是應和與生存的條件」。鄉土生活可以靠著欲望去行事,而結果往往是與生存法則是相符的,這種微妙的關係有點兒像是一種本能,其實是相當長時期的盲目地經過錯誤和試驗積累形成的一套傳統的生活方案。現代社會人們依據已知的手段和目的關係趨計劃他的行為,是根據自己的「需要」求生存,而不是單純的欲望,這樣的需要使人們以較少的勞力獲得更多的利益。鄉土社會也不再單單依靠欲望生活,漸漸學會了依靠需要謀生,這樣使得以體力為主的鄉土生活變得輕鬆一些,與城市生活漸漸產生了關聯,鄉土社會不再是一個封閉的世外桃源。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對農村建設的不斷重視,鄉土社會原有的禮治秩序逐步被打破,熟人社會裡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人與人之間不再是知根知底的親密關係。鄉土社會裡融入了更多城市生活得元素——工廠、醫療、社保、科學技術,鄉土社會漸漸現代化了。雖然城鄉差距還是很大,而且有些鄉村還很封閉,很落後,但是鄉村已經邁出了歷史的一步,最終會實現城鄉一體化,只是路還很漫長,很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