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墓地為何分那麼多房(墓地之爭與六尺巷)
2023-05-14 17:40:17
作者法律讀庫原創部落成員李永紅,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律師學院執行院長。法律讀庫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儘管儒家傳統主張息事寧人、中庸和諧,民間更是認為「屈死不告狀」、忍辱負重是美德,但是,利益之爭仍然時時發生、處處難免,人們活著的時候爭權奪利,就是死了,他們的後人還要爭墓地。因此有人認為「厭訟」並非儒家文明的傳統。
據報導,奉行儒家文化、實行中華法系的韓國,一處墓地之爭竟然持續了近400年,還導致100多萬人不得通婚。尹、沈兩大家族從1614年就開始爭奪漢城(現名首爾)以北約40公裡處的一座小山,因為這兩大家族都斷定,這座山是「左青龍、右白虎」的「風水寶地」,把該山作為自家的墓地能澤被子孫、恩及未來,因此均說擁有它的所有權。他們一面把家族顯赫成員葬在山上,一面告對方破壞自己祖先墓地,進而演變為家族世仇。兩大家族墓地爭奪案曾令多代韓國王室頭疼不已,直到2007年尹氏、沈氏兩大家族才達成和解,同意由尹氏向沈氏提供8300平方米土地,作為沈氏19位先人新的安息場所。這宗墓地爭奪案不僅未能惠及子孫,反而令韓國姓尹者100萬人和姓沈者25萬人無法通婚,如果有子孫擅自通婚,兩姓有情人是得不到長輩祝福的。
民間喜歡爭執,而官方卻一廂情願地追求無訟。為了無訟,歷代官府可以說使出了渾身解數。散見中國各地的六尺巷便是古代官員奉行德治、息訴罷訟的產物;到了當代,在司改之前十幾年間,在民間,「信訪不信法」,於官場,司法日益邊緣化,糾紛日見尖銳,非但不以法治界分權利以定分止爭,反而鼓勵「不按法理出牌」,使社會大眾與官府法曹均無所適從。
曾聽聞一則基層官員了斷墓地爭議的故事。某鎮兩個家族為一墓地歸屬產生爭執,影響社會穩定。因事起年代久遠,歷屆官員均無可奈何。某日,新任鎮長聽說此事,便親往調解。鎮長約當事人到場,並告知雙方自己絕對保持中立,會不偏不倚地公平裁決,希望雙方能夠接受其處理方案,雙方均表同意。
鎮長問:墓地有何用處?
雙方均答:先人安息之用。
鎮長說:既然雙方先人均已在此安葬,他們都無意見,生者卻如此吵鬧,他們何以安息?既然墓地用於安葬往生之人,雙方目前均無人死亡,爭執何益?
雙方答:人總會去的,墓地面積有限,恐今後逝者再無地方葬入祖墳。
鎮長問:本鎮體諒雙方的心情。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排隊是否最公平的方案?
雙方答:是。
鎮長說:本鎮認為,依排隊方案,先到先得是最基本的規則。雙方最先死人的一方獲得墓園空地的使用權。可否?
雙方異口同聲:那墓地就給對方吧!
眾人散去。
鎮長非常清楚雙方爭執的焦點在於利益(法言曰權利),生命當然是高於土地財產的利益,得到較小的利益(土地),須以失去較大的利益(生命)為先決條件。任何爭權奪利之人都知道是得不償失的事情,因為沒有哪一方會為了得到墓地而願意先行死去。假如獲得了爭執的土地,則等於已方必定先死一人。誰願意承受這個比詛咒還要惡毒的狀況呢?
無獨有偶。
據說,清代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張英的老家人與鄰居吳家為宅基地起了爭執,因時間久遠,誰也難以證明歸屬,於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肯相讓。因事涉宰相,官府不願沾惹是非,於是糾紛越鬧越大。張家只好把這件事告訴張英。家人飛書京城,讓張英打招呼「擺平」吳家。張英大人閱過來信,只是釋然一笑,揮起大筆,作打油詩一首,曰:「千裡傳書只為牆,讓人三尺又何妨。萬裡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家人雖敗興而歸,但仔細思量只能退讓。遂將院牆拆讓三尺,得到街坊交口稱讚。宰相家的忍讓反倒令鄰居吳家深感慚愧,於是也把圍牆向後退了三尺。兩家爭端平息,便留下六尺寬的巷子。
無論是墓地之爭的化解,還是六尺巷的形成,固然顯示了主政者的實踐智慧,而在歷史學者黃仁宇看來,卻也正是中國社會難以現代化的一個原因:人們恥於對自己的權利實行精確的數目字管理,法治失去了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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