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閹豬容易閹雞難(閹豬時豬叫聲震天響)
2023-05-08 10:37:13 2
相信有很多人都聽過「豬草包,羊好漢」這句話,意思是說豬被捆綁宰殺或者閹割的時候,會劇烈掙扎,但是羊被宰殺或者閹割時卻異常的淡定,仿佛刀根本沒有割在它身上。
所以,很多人認為羊是沒有痛感或者對疼痛忍耐度很高的生物。那麼,為什麼要閹割豬羊呢?羊被閹割時又為什麼很少慘叫掙扎呢?
人們閹割豬羊,主要是為了讓它們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職責。因為,人們飼養家禽和家畜時,主要有四個目的,一是產肉、二是產蛋、三是幹活,四是繁殖。而豬和羊的作用,自然是產肉和繁殖了。除了少部分被用來進行繁殖的豬羊外,它們大部分的職責是產肉。
因為並不是所有的家養動物,都有資格進行配種的。通常情況下,不論是豬還是牛羊,人們都會挑選出品種優良、血統純正、體格健壯的雄性進行交配。那些不需要承擔配種工作的雄性動物,就會在被閹割後主要用來產肉,這樣既可以儘量避免有不健康的幼崽出生,又可以保證肉的質量。
就拿公羊來說,如果在其成年後沒有被騸(也就是閹割),那麼進入發情期後,這類公羊就會每天無所事事,不是在進行交配就是在尋找交配對象的路上。此外,為了獲得母羊的青睞,公羊之間會爭強好勝,不斷地進行打架鬥毆。這樣一來,它們每天吃的草料數量就會下降,產肉的效率自然而然的也會直線下降。同時,肉質也會變得越來越差勁,吃的時候口感很差羶味也會非常重。
而且動物在成年以後,性格會變得逐漸暴躁,不如年輕的時候溫順好控制。所以,人們會趁年輕閹割掉用來產肉的雄性動物,以便於徹底改變它們的生活習慣和性情。簡單來說,就是將交配的可能,扼殺在搖籃裡,讓它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來產肉。
但讓人不解的是,雖然豬和羊都是經常被閹割的家畜。但是在閹割過程中,兩者卻會表現出截然不同的態度。
閹豬的時候,需要好幾個壯漢費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制服一頭公豬。進行五花大綁後,就會有人拿出一把被燒紅的鋒利的小刀(有時候並不會燒紅刀),手起刀落快速將公豬的生殖器官剝離,然後再根據公豬出血情況和傷口的大小,對傷口其進行合適的縫合。在這整個過程中,公豬會盡其所能的激烈反抗,同時大聲嚎叫,聲音甚至能傳到幾公裡外的地方。因此,有些人為了減少麻煩,會在公豬剛出生沒多久就對其進行閹割。畢竟小豬不懂事,好控制。
相比之下,騸羊的工作就顯得輕鬆多了,通常情況下一兩個人就可以完成。只要將公羊趕到一個角落裡,然後控制住羊的行動,羊基本上就不會怎麼反抗了。這時候既可以用燒紅的鋒利小刀直接騸羊,也可以用細線,讓公羊的生殖器官在缺血壞死後自動脫落。整個過程結束後,基本不需要縫合傷口。
那麼,到底為什麼看起來柔弱不能自理的羊,卻能夠忍受被閹割的劇痛呢?這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就是羊的膽子很小。
從我國的養羊產業來看,目前畜牧民們養的都是適合規劃化養殖的羊類品種。不論是重量可以達到三百公斤的小尾寒羊,還是重量只有七十公斤的南江黃羊,其品種都可以劃分為比較溫順的綿羊或者山羊,它們最大的性格特點就是膽小。這種羊裡,最著名的就是Fainting Goat,也就是美國的昏倒羊。
昏倒羊生長在美國的田納西州,所以又被叫做田納西羊。因為超級膽小,所以只要有一定風吹草動,比如說吼叫聲、大力拍手的聲音等等,都會把它們嚇得四肢突然僵直。然後昏倒的羊就會假裝昏倒四肢朝天,一動不動的,企圖自救。
就算是那些生性兇猛的羊,經過人類的長期馴化,性情也變得溫順了起來。所以,遇到驚嚇後,它們第一反應就是逃跑,如果跑不掉就會逆來順受,乖乖地任人擺布。所以,在被騸時,就算是心裡充滿抵抗的情緒,但是因為先天的膽小性格,或後天被馴化的溫順性情,它們並不會做出什麼實質性的反抗行為。
而且,羊比豬好控制多了,只要控制住後蹄再掐住羊的脖子,它就不會反抗了。
其實除了羊,牛也是一樣的。雖然因為體型健壯,在閹割時的前期準備中,人們需要耗費很多的精力和體力。但是在進行閹割的過程中,牛並不會激烈的反抗。可是豬就不一樣了,豬是非常不願意被控制的,一旦感覺被束縛了就會條件反射般展開反擊。
同時,羊和豬的生理構造也完全不同,羊的生殖器官更容易割掉,所以騸羊要比閹豬容易多了。
第二個原因就是,羊的聲音很小。要知道羊能發出的聲音,通常情況下不會超過五十分貝(相當於冰箱工作時微弱的嗡嗡聲)。用這種聲音嚎叫,很難引起別人的注意。被閹割的羊,一般也就才一兩個月大,叫聲就更加微弱了。
而且,羊本身也是很少發出叫聲的動物,很多羊都是在離開羊群或者處於發情期時,才會頻繁地吼叫。
羊的痛覺神經,和其它哺乳動物時候一樣的。所以不存在羊感覺不到疼痛的說法。所以,在被閹割時,公羊可以感受到相當大的痛楚。也正是因為這種痛楚,減弱了羊的反抗能力,同時加上劇烈的疼痛後,羊基本就沒有力氣在大叫了。
所以,綜合來看,騸羊之所以非常容易。並不是因為羊沒有痛覺神經,或者忍痛的能力太強了,才會非常配合。而是因為,羊雖然非常想反抗,但是力不從心不敢反抗罷了。
作者:香菜不香 初審:許墨元 校稿編輯:小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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