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到過期的方便麵怎麼辦(出售的康師傅方便麵過期)
2023-04-16 11:48:52 1
來源:青島信網
信網11月16日訊(記者 谷正原)11月8日,市民馮先生在青島市李滄區利客來購物中心購買了康師傅牌上湯瑤柱排骨麵(桶裝),單價為5元。該產品生產日期為2021年5月7日,保質期6個月,既售出時已過期1天。為落實情況,信網(0532-80889431)聯繫至該超市,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員稱:「稍後會有領導來答覆。」此後,馮先生告訴信網超市已賠償了他,目前雙方已就此事達成和解。
(來源:市民馮先生)
11月8日,市民馮先生在青島市李滄區利客來購物中心購買了康師傅牌桶裝上湯瑤柱排骨麵,單價為5元,共計買了7桶。馮先生買的這些產品,底部生產日期批號均為H20210507,產品保質期6個月,既馮先生購買時已過期1天。馮先生隨即將情況反映至商場服務臺,並留下了聯繫電話。據馮先生所述,11月10日上午,他接到了商場的致電,但對方未對出售過期產品一事作出解釋,也沒有談到相關賠償問題,只是簡單詢問了馮先生的購買經過。「這個事件事實很清楚,但商場處理態度非常冷漠,我希望他們提升售後服務態度。」馮先生說道。
為落實情況,信網聯繫至該超市,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員稱:「稍後會有領導來答覆。」但截至目前,信網並未收到回復。
11月14日下午,馮先生告訴信網:「之前處理這件事的工作人員態度確實不積極,之後換了一個經理跟我對接,他對超市自身監管不嚴作出了檢討,並賠償了我,目前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了。」
針對馮先生遇到的情況,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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