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威脅恐嚇沒證據(被人威脅恐嚇怎麼辦)
2023-09-12 03:43:59 1
「說狠話」的「威脅」或者「恐嚇」行為,按百科解釋,「威脅」指用武力、權勢脅迫,或使遭遇危險。「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開宗明義,開門見山,威脅與恐嚇,違背社會主義人與人之間自由與平等的社會關係,違背體現契約自由精神的市場經濟關係,國法不容,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知其然並知其所以然,何為「威脅」?「恐嚇」為何?
法重九鼎
一、「威脅」,通俗而言,主要是利用自己體力、武力優勢或者地位優勢要挾他人,比如人高馬大的一方對小巧玲瓏的一方說,你不按我說的辦難道想找死嗎?這一句「死亡威脅」肯定是赤裸裸的「威脅」。
二、「恐嚇」,「望文生義」,我們可以看到「恐嚇」的威脅意味、侵略感更濃烈一些,直接以加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使財產遭受損失等的形式出現。譬如,實施殺害、爆炸等恐嚇行為。
邱吉爾說過,演說要像美女的迷你裙越短越好。魯迅先生說的很含蓄,就是寫文章要「明白如話」。不管演說還是作文章,大師們的意思是要「深入淺出」,用最簡單的話說明白複雜概念。因此,我們從實質理解威脅與恐嚇,兩者之間可以劃等號,就是以加害他人、親人人身安全或者損害財產安全等,使他人違背本人真實意思屈從,或者可以說是一種「精神強姦」,是「忍辱屈從」,是「不敢不從」。既然是精神強制,是違法行為,那麼,涉嫌的違法行為名稱或者犯罪名稱是什麼?

捍衛公平
首先,一般情節的威脅、恐嚇行為構成「威脅人身安全」!
該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違法行為名稱為「威脅人身安全」,其行為方式包括寫恐嚇信或者當面語言威脅、打電話、發微信、電郵威脅甚至通過暗示或者讓他人轉達的方式威脅;行為對象一般是特定的人;危害後果不要求必須有;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為故意。構成「威脅人身安全」,依法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這種「狠話」可不是「說說而已」,如若構成違法,「踏踏實實」的拘留、罰款!

罪惡之鎖
其次,「耍威風」的威脅、恐嚇行為構成「尋釁滋事」!
該構成「尋釁滋事」的威脅、恐嚇行為與構成「威脅人身安全」的威脅、恐嚇行為有什麼區別嗎?有人會說,這明顯就是「小題大做」,故作深奧,自找麻煩。其實不然,法律規定講究一個精準。譬如,我們說男女都是人,方便時還得區分男女廁,而不能「倫敦」。再比如,「口」與「嘴」同義,但四「口」人絕不能說是四「嘴」人一樣。同樣是威脅、恐嚇他人的「尋釁滋事」,與「威脅人身安全」的區別只有一個,就是「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對象基本固定,而「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選擇具有突發性和不確定性。簡單的說,就是「尋釁滋事」出於「無事生非、逞強耍橫、尋求刺激」的「耍威風、耍流氓」心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尋釁滋事」,應依法處以拘留、罰款!
遵紀守法
最後,「情節惡劣」的威脅、恐嚇行為可能觸犯刑律,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規定犯罪與刑罰的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處罰對象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人,是具有「生殺予奪」特徵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措施。因此,刑法具有謙抑性,不是「情節惡劣」不適用,不「惡」不適用,真「惡」才適用。具有三次及以上威脅、恐嚇他人造成惡劣影響;手持刀棍等兇器威脅、恐嚇他人;威脅、恐嚇社會弱勢群體;威脅、恐嚇行為嚴重影響他人生活、工作、生產、經驗等惡劣情節之一的,就涉嫌尋釁滋事犯罪,應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女老少,生而平等;威脅恐嚇,法所不容;一般情節,拘留罰款;情節惡劣,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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