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紅樓夢的著作權)
2023-09-19 07:39:12
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在紅學界,《紅樓夢》作者之爭早已是一樁公案,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於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下面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紅樓夢著作權論爭集
在紅學界,《紅樓夢》作者之爭早已是一樁公案。
1979年第1期《北方論叢》刊載了文化部戲曲研究所研究員戴不凡的《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其中說,曹雪芹是在石兄《風月寶鑑》舊稿基礎上巧手新裁改作成書的。自此,作者之爭論,風生水起。
關於《紅樓夢》的作者,紅學家趙建忠教授在《畸軒譚紅》一書中認為,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作者不詳論。早期的《紅樓夢》甲辰本上夢覺主人序云:「說夢者誰,或言彼,或言此。」清人程偉元首次刊印《紅樓夢》在序言中說「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李放(1884—1924)《八旗畫錄》云:「所著《紅樓夢》小說,稱古今第一。惜文獻無徵,不能詳其為人。」對此,趙建忠教授認為:這種情況是由於舊時代輕視小說的現象造成的,以至於作者根本不懂得也不重視自己的「著作權」而普遍署化名。
二、曹雪芹論。1921年,經查閱約二十種資料,胡適在為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的新標點本系列小說之一《紅樓夢》寫的序文《紅樓夢考證》中,確認了曹雪芹的作者地位,弄清了曹家家世的來龍去脈,認定《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趙建忠認為,儘管此前也有人提出過曹雪芹創作《紅樓夢》的說法,但未經詳細論證,或者是道聽途說的稗販相傳,《紅樓夢考證》一文開創了紅學研究的新時代,胡適成為新紅學開山祖師。
三、非曹雪芹論。如清人倪鴻《桐陰清話》中云為「京師某府西賓常州某孝廉手筆」;鄧狂言(本名鄧裕釐)在1919年出版的《紅樓夢釋真》中,猜測為詩人吳梅村作;也有人猜測作者為清詞人納蘭性德;壽鵬飛《紅樓夢本事辨證》確指是《四焉齋集》的作者曹一士。上述這些說法並沒有多少可資徵信的史料作為立論基礎。
四、原始作者說 曹雪芹寫定論。即《紅樓夢》成書過程中最初有一個「原始作者」,曹雪芹只是在此基礎上「披閱增刪」而「寫定」。清代裕瑞在《棗窗閒筆》中說:「聞舊有《風月寶鑑》一書,又名《石頭記》,不知為何人之筆。曹雪芹得之,以是書所傳述者與其家之事跡略同,因借題發揮,將此部刪改至五次,愈出愈奇。」戴不凡認為,《紅樓夢》中應用南北方言如此駁雜,是由於舊稿原是個難改吳儂口音的人寫的,而改(新)稿則是一位精通北京方言的人的作品;這位原始作者就是「石兄」,而「石兄」就是曹寅胞弟曹荃的次子竹村。這一論說,「論證過於簡單化,且過多地局限於某位『原始作者』的探究,給人以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印象」。
在對第四種論說揚棄的基礎上,《畸軒譚紅》提出了「家族累積說」。在我國古典文學發展史上,《金瓶梅》之前的章回小說,屬於「世代累積型」作品,從蘭陵笑笑生開始,章回小說的創作才普遍採取了無所依傍的個人獨撰方式。為區別於「世代累積型」,文學史一般稱《金瓶梅》開闢的這種寫作路數為「文人獨創型」。
從時間上看,「家族累積」比「世代累積」要短很多。自唐宋至元明,《西遊記》《水滸傳》的成書「累積」了幾百年,《三國演義》到定稿成書「累積」的時間竟達千年之久。而曹雪芹與故事素材的提供者不僅熟識,還大都是親友,不過就是三代以內人述說家史甚至寫出部分初稿,最後由天才曹雪芹創造性地完成。
《畸軒譚紅》認為:「家族累積說」這個新命題是在綜合了「世代累積」與「文人獨創」兩種寫作類型的基礎上提出的,其目的是為了探索《紅樓夢》的「原始作者」時眼界更為開闊,這與所謂否定曹雪芹「著作權」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來源: 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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