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不得扔掉這六條魚是什麼歌(捨不得扔掉這六條魚)
2023-09-14 22:00:02 1
「我後悔啊,就是因為一時節儉,差點要蹲大牢。」
47歲的孟師傅想起半年多來的經歷,後怕不已。
因為六條河豚魚,孟師傅差點犯下大錯。
6條河豚魚蠻大,他想了想沒捨得扔
孟師傅是個老實本分人,也蠻節儉。他在菜市場賣了20多年的魚,隔兩三天就去批發市場進貨。批發市場的貨,都是一筐筐賣的,去年冬天的深夜,孟師傅和往常一樣,去市場批了3筐雜魚。第二天凌晨4點多,他就出攤了,此時他發現,3筐雜魚裡混著6條河豚魚。
「以前也碰到過,因為個頭小,我都是直接扔了。」這次,面對這6條河豚魚,他有些扔不下手。因為它們個頭都蠻大,稱了下分量,一共有3.8千克。
孟師傅知道,河豚魚有毒,要是處理不好,吃了會惹大麻煩。孟師傅自己也不會處理,可琢磨著要是直接丟掉,實在太可惜。他想著,也聽說有人拿河豚魚曬乾了吃的,聽說味道還挺好。想了下,他就放在了攤位邊上。「我想著,有人認得這是河豚魚,又會處理又會燒的話,就便宜點讓他帶帶去。」
顧客還沒等來,菜市場管理人員就來檢查了,發現了攤位旁放著的河豚魚,馬上向工商所舉報。
隨後,工商所將河豚帶走去做檢驗,經鑑定,這6條河豚魚均為黃鰭東方魨。孟師傅趕緊投案自首,他開始慌了。
可能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悔啊
法律規定,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今年夏天,法院通知北侖區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師朱曉承辦此案。
「孟師傅從來沒有過犯罪記錄,一想著可能要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說老實了大半輩子,沒想到因為一時捨不得,落得這麼麻煩。」朱曉告訴記者。
隨後,朱曉同法院辦案人員聯繫閱卷事宜,複製了本案的相關案卷材料,調取鑑定材料等。「通過詳細的閱讀和比較,我認為,本案事實比較清楚,相關證據材料也比較充分。對被告人孟師傅比較有利的情節主要有五點:一是被告到案後如實供述相關犯罪事實,供述前後一致,具有坦白情節;二是被告人系初犯,此前未有過刑事犯罪,其主觀惡性相對較小,社會危害性較小;三是被告人文化程度較低,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和自己的行為導致的法律後果認識有限;四是被告人所出售的河豚魚並未完成交易,沒有流入市場,沒有造成人員實際傷害;五是被告人系家庭經濟支柱,本人患有疾病,家庭經濟負擔重,建議法庭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免於刑事處罰,魚沒賣出去這個因素很重要
近期,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朱曉說,最後,孟師傅能免於刑事處罰,河豚魚沒有賣出去、沒有造成人員實際傷害這個因素尤為重要。據介紹,《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寧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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