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出口的樣品標籤怎麼寫(外貿知識普惠制產地證明書格式A)
2023-09-14 15:32:34 3
為幫助各有關單位了解熟悉普惠制產地證明書的填法,我們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原產地規則概要》和各給惠國方案的有關規定,現就產地證書格式A(Form A)各欄的填法特作說明如下,供參考。
普惠制產地證書標題欄(右上角),填上檢驗檢疫機構要求的證書號。在證書橫線上方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必須填打英文全稱,不得簡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我們國內印製的證書,已將此印上,無須再填打。)
第一欄:出口商名稱、地址、國家
例:CHINA ARTEX(HOLDINGS)CORP. GUANGDONG C0.119(2ND BUILDING),LIUHUA ROAD, GUANGZHOU,CHINA。
註:此欄帶有強制性,應填明詳細地址,包括街道名、門牌號碼等。中國地名的英文譯音應採用漢語拼音。如:Guangdong(廣東)、Guangzhou(廣州)、 Panyu (番禺)、Conghua(從化)、Huadu(花都)、Qingyuan(清遠)等等。
第二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國家
例:JERSON & JESSEN,LANGE NUHREN9,F-2000,HAMBURG,GERMANY.
註:(1)該欄應填給惠國最終收貨人名稱(即信用證上規定的提單通知人或特別聲明的收貨人),如最終收貨人不明確,可填invoice抬頭人。但不可填中間轉口商的名稱。歐洲聯盟、挪威對此欄是非強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運往上述給惠國,而且進口商要求將此欄留空時,則可以不填。
第三欄:運輸方式及路線(就所知而言)
例:ON/AFTER NOV.6,1998 FROM GUANGZHOU TO HONGKONG BY TRUCK,THENCE TRANSHIPPED TO HAMBURG BY SEA.
註:一般應填裝貨、到貨地點(始運港、目的港)及運輸方式(如海運、陸運、空運)。轉運商品應加上轉運港,如VIA HONGKONG。該欄還要填明預定自中國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須真實,不得捏造。
對輸往內陸給惠國的商品,如瑞士、奧地利,由於這些國家沒有海岸,因此如系海運,都須經第三國,再轉運至該國,填證時應註明。
例:ON/AFTER NOV. 6,1995 BY VESSEL FROM GUANGZHOU TOHAMBURG W/T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
第四欄:供官方使用此欄由籤證當局填具,申請籤證的單位應將此欄留空。
正常情況下此欄空白。特殊情況下,籤證當局在此欄加注,如:(1)貨物已出口,籤證日期遲於出貨日期籤發「後發」證書時,此欄蓋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紅色印章。(2)證書遺失、被盜或損毀,籤發「複本」證書時蓋上「DUPLICATE」紅色印章,並在此欄註明原證書的編號和籤證日期,並聲明原發證書作廢,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0 DATED.WHICHIS CANCELLED」。
第五欄:商品順序號
如同批出口貨物有不同品種,則按不同品種、invoice號等分列「1」「2」 「3」……。單項商品,此欄填「1」。
第六欄:嘜頭及包裝號,例:J & J; 6-4065;HAMBURG;N0.1一150;註:
1.填具的嘜頭應與貨物外包裝上的嘜頭及invoice上的嘜頭一致;
2.嘜頭不得出現中國以外的地區或國家製造的字樣(如MADEIN HONGKONG等);
3.如貨物無嘜頭應填「無嘜頭」、即「N/M」或「NO MARK」。
如嘜頭過多,此欄不夠填,可填打在第7、8、9、10欄之截止線以下的空白處。如還不夠,此欄打上(SEE THE ATTACHMENT),用附頁填打所有嘜頭(附頁的紙張要與原證書一般大小),在右上角打上證號,並由申請單位和籤證當局授權籤字人分別在附頁末頁的右下角和左下角手籤、蓋
印。附頁手籤的筆跡、地點、日期均與證書第11、12欄相一致。
第七欄:包件數量及種類,商品的名稱
例:ONE HUNDRED AND FIFTY (150) CARTONS OF WORKING GLOVE.
註:1.包件數量必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表示,如上例。
商品名稱必須具體填明,不能籠統填「MACHINE」(機器)「GARMENT」(服裝)等,對一些商品,如:玩具電扇應載明為「TOYS:ELECTRIC FANS」,不能只列「ELECTRIC FANS」(電扇);人造花類應載明「ARTIFICIAL FLOWERS」,不能只列具體的花名「玫瑰」、「蘭花」等。
商品的商標、牌名(BRAND)及貨號(ART.N0.)一般可以不填。商品名稱等項列完後,應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結束的符號,以防止加填偽造內容。
國外信用證有時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證號碼等,可加填在此欄結束線下的空白處。
第八欄:原產地標準
此欄用字最少,但卻是國外海關審核的核心項目。對含有進口成份的商品,因情況複雜,國外要求嚴格,極易弄錯而造成退證查詢,應認真審核、慎重填具。現將 填寫該欄原產地標準符號的一般規定說明如下:
1.完全原產品,不含任何進口成份,出口到所有給惠國,填「P」。
2.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出口到歐盟、挪威、瑞士、波蘭和日本,填「W」,其後加上出口產品的HS品目號,如「W」42.02。
條件:(1)產品列入了上述給惠國的「加工清單」符合其加工條件;(2)產品未列入「加工清單」,但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進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要經過充分的加工,產品的HS品目號不同於所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號。
3.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條件:進口成份的價值未超過產品出廠價的40%。
4.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出口到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七國,填「Y」,其後加上進口成份價值佔該產品離岸價格的百分比,如「Y」 38%。條件:進口成份的價值未超過產品離岸價的50%。
5.輸往澳大利亞、紐西蘭的商品,此欄可以留空。
第九欄:毛重或其他數量
例:3200DOZ,或6270KG.
註:此欄應以商品的正常計量單位填。如「只」、「件」、「雙」、「臺」、「打」等。以重量計算的則填毛重,只有淨重的,填淨重亦可,但要標上N.W.(NET WEIGHT)。
第十欄:invoice號碼及日期
例:PHK50016 NOV. 2, 1995
註:此欄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可用縮寫)表示。此欄的日期必須按照正式商業invoice填具,invoice日期不得遲於出貨日期。
第十一欄:籤證當局的證明。此欄應填檢驗檢疫局的籤證地點、日期.
例:GUANGZHOU OCT.18,1998商檢局籤證人經審核後在此欄(正本)籤名,蓋籤證印章。
註:此欄日期不得早於invoice日期(第10欄)和申報日期(第12欄),而且應早於貨物的出運日期(第3欄)。
第十二欄:出口商的申明在生產國橫線上填「中國」CHINA。
進口國橫線上填最終進口國,進口國必須與第三欄目的港的國別一致,如「德國」GERMANY,凡貨物運往歐盟十五國範圍內,進口國不明確時,進口國可填E.U.。
另外,申請單位應授權專人在此欄手籤,標上申報地點、日期,並加蓋申請單位中英文印章。手籤人手跡必須在檢驗檢疫局註冊備案,並保持相對穩定。
例:GUANGZHOU NOV.2,1995
註:此欄日期不得早於invoice日期(第10欄)(最早是同日)。
蓋章時應避免復蓋進口國名稱和手籤人姓名。
本證書一律不得塗改,證書不得加蓋校對章。
關於出國展覽中銷售的展品和小賣品填證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第二欄: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國家如展品已確定由展覽團自己在國外直接銷售,此欄可填展覽團的全稱、所在展出國名及城市名稱。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展覽團,德國、科隆。
如展品尚未能確定買主,此欄可留空,待展覽團到國外再補填。
如展品已全部賣斷給商人,按正常要求填寫。
2.第七欄:包件數量及種類、商品名稱展品的品種規格繁多,而每種商品的數量又很少,此欄可填:×××箱展覽品(見所附清冊第X頁至第X頁)
例:FIFTY (50) CARTONS OF EXHIBITS (DETAILS VIDE THE LIST 0F EXIBITION PAGE XX TO PAGE XXX.)
含有進口成份的產品,按要求另列。
整個展品的包件數量,按照運輸提單的數量填寫。
3.有些國家規定,要註上展覽會的名稱、地址,則填在第七欄的最下面,例如:1995年溫哥華太平洋全國展覽會
注意:一般展品清冊都有幾十頁甚至上百頁,作為證書的附件時,應在清冊封面右上方打上證書編號,清冊的未頁由主辦申請單位和商檢局同時蓋章、籤字,並註上籤證地點及日期(地點及日期應與證書一致)。
4.第5欄、第10欄可以不填。其他各欄按正常要求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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