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監督申訴規定(執行申訴注意避免)
2023-09-14 07:41:13 1
在執行程序中,會遇到多種多樣的救濟程序,比較常見的有:執行異議、執行複議、執行申訴。
普通人大多不了解執行案件,對實體理論、程序規定更是一竅不通,又不能和執行法官及時、有效的溝通,往往憑著一腔熱情,亦或是網上簡單查、聽朋友說,隨性而為。
又異議、又複議、又投訴、又申訴,因為不了解執行程序,所以折騰了一大圈往往適得其反,事情毫無進展。
那在執行申訴中到底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來看看律師怎麼說!
(三)限期改正,即申訴成功,指定執行法院、複議法院在一定期限內改正的;
注釋:收了材料,並不代表受理了案件,限期改正才是申訴成功的前兆。避免多說話踢烏龍球。
(四)撤銷並改正,即申訴成立,撤銷執行法院、異議法院的裁定直接改正的;
注釋:圍繞主攻方向,選擇異議法院、或者執行法院的某個核心點切入,不要通篇論錯。
(五)其他,即其他可以報結的情形。
注釋:很多人並不會用「但書」條款,是因為沒有形成體系化的學習和應用,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介入,解決「但書」問題。
文丨韓冰 法律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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