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紀事(新春紀語)
2023-09-19 15:25:39 2
辛勤工作一整年,單位員工都盼著節假日能多發點福利。正常的員工福利應該保障,但發放津貼福利卻不能動些巧設名目、打「擦邊球」的「歪腦筋」:或通過列支食品費、辦公費,或通過套取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或通過轉嫁成本、在下屬單位列支,用下屬單位、企業「打掩護」等方式違規發放津貼福利;更有甚者,弄虛作假用事假名義抵扣已休假天數,違規發放年休假應休未休補貼。
違規發放津貼福利,貌似關心愛護幹部職工,實則已經踩在了紀律紅線之上。「節點」就是「考點」,廣大黨員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紀律敬畏,風清氣正過好年,勿為小「福利」「失節」。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典型案例】
違規決策發放節日補貼受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2013年元旦至2014年中秋節期間,時任惠州仲裁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董某路與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林某、副調研員鄧某文、行政科科長高某等人商議,違規決定以「節日補貼」、「上下半年補貼」等名義給單位幹部職工發放津補貼共計56.02萬元,資金從單位私設的「小金庫」內支出,其中董某路等人領取2.78萬-2.28萬元不等。此外,董某路等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9月,惠州市紀委監察局給予董某路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分別給予鄧某文、高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林某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相關違紀款被收繳。
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受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揭陽市榕城區仙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陳某躍授意仙橋街道辦事處通過虛開發票、虛增費用、截留收入套取財政資金及向外借款等方式設立「小金庫」,向街道班子成員等人違規發放2020年春節、中秋等節日補貼20.1萬元,本人領取1.3萬元;用於超標準、超範圍接待支出48.1萬元。陳某躍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該「小金庫」支付其私家車加油、手機通訊等費用共計5.6萬元。2021年9月,陳某躍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仁化縣委黨校違規在春節、端午節向幹部職工發放津貼補貼5.52萬元,在中秋、國慶節發放購物卡1.98萬元。仁化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曾某基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徐雯雯
海報/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黃潭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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