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和哪個朝官關係最好(原來包拯不是陰間十殿中的一殿之主)
2023-10-19 01:20:32 3
在民間傳說中關於閻羅王有很多的不同傳言,其中有一種說包拯是閻羅王,因為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有人死後會去地獄接受閻羅王的審判的說法,也就是包拯的審判,他不僅能在人間審犯人,還可以審鬼,如果善良的就會投胎轉世為人,如果壞事做盡就下地獄接受懲罰。
那麼包拯死後真的是閻羅王嗎?為什麼民間會有這樣的說法?兩個人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呢?
閻羅王在民間傳說中都代表著一種較高的身份地位,同時也是表達百姓對朝廷貪官汙吏的一種不滿,對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的生活嚮往,而包拯本就以為百姓伸張正義聞名,不少人慕名而來找包拯伸冤,所以有包拯可陽審也可夜審,招冤魂等說法,甚至在某些記載中包拯竟可以到陰曹地府去審判,還斬殺了那些貪官,這就足以看出他在百姓中的形象是多麼的清正廉明。
在民間傳說中,十殿閻王是負責管理地獄不同部分的十個閻王,其中包拯是宋朝有名的清官,他鐵面無私、公正廉明,當時就有人稱讚其「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他死後由於在陽間的功績,被封為陰間的閻羅王,位於十殿閻羅之首。
但是後來,他從第一殿被調到了第五殿,做了第五殿閻羅,眾所周知,陰間由十殿閻羅掌管,從第一殿到第十殿閻羅,每個閻羅分管一塊,從一到十,是有次序的,他的這次調職無疑是很大的變動了。
那麼陰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人事變動呢?他為什麼會被調值成第五殿閻羅?
據說:他降職是因為他破壞了陰間的秩序,因為陰間也有陰間的規則,根據記載,「第五殿,閻羅天子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
意思就是說,第五殿的閻羅包拯,是正月八日出生的,本是第一殿之主,但是後來,由於他憐憫那些屈死的冤魂,屢屢放他們回陽間洗雪冤屈,因此被降職到了第五殿。
那麼他是做錯了嗎?放含冤屈死的鬼魂還陽申冤昭雪有什麼不對?
按照人間的道義來講,有冤報冤,有仇報仇,他這樣的做法非常快意恩仇,沒什麼不對。但是,問題是他現在並不是在陽間,而是陰間,陰間有它特有的秩序在,他這樣做不僅破壞了秩序,還得罪了其他九殿的閻羅王,因為他搶了其他九殿閻羅的工作。
陰間的十殿並不是咱們平常理解的那樣是十個平行部門,它們是一級一級像條螞蚱一樣順下來的。
就比如說:「第一殿,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兇、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臺,名曰孽鏡臺,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第一殿裡,殿主負責接引善良的人超升,功過兩半的人就讓他們到第十殿去投胎,而作惡多端的人則被壓到孽鏡臺上,照出他在世的時候到底做了多少壞事,然後發配到第二殿讓第二殿閻羅量刑。
所以這就看出來了,第一殿的殿主是沒有權力讓冤魂還陽的,而有著這個權力的是第十殿的閻羅。
善鬼和功過參半的鬼可以不經過中間的八個殿,善鬼從第一殿直接就可以超升,而功過兩半的鬼則從第一殿直接發配到第十殿那裡投胎轉世。
但是,過大於功的惡鬼就必須發配到第二殿,由第二殿閻羅看看這個鬼有沒有犯下自己掌管的罪刑,給他量罪,打入大小地獄,刑滿發入第三殿。依次類推,從第三殿,到第四殿,一直到第九殿,如果一個鬼把每個殿的罪惡都犯了一遍,那麼意味著每個殿的地獄他都得受一遍。直到該惡鬼所有殿刑滿,被發配到第十殿閻羅那兒轉世投胎。
所以,除了善良的鬼飛升以外,其他的所有鬼最後都必須到第十殿閻羅那裡,經由六道轉世投胎。
第十殿的輪轉還王會根據他們的情況決定他們投生在哪一道,並且每月將投生的鬼到第一殿那裡登記造冊,因此他身為第一殿閻羅,擅自讓冤魂還陽,不符合陰間的規矩,冤魂雖然冤枉,但不代表生前沒有做過錯事,即使他沒有做過錯事,那麼也該到第十殿閻羅那裡投胎,如果做過錯事,就要經過其他八殿閻羅的審判。
如今,他不分青紅皂白就把冤魂放還陽了,破壞了其他閻羅的工作,所以,他就被調到了第五殿閻羅。
而第五殿的職能是掌管大小地獄,負責懲罰犯有罪錯的鬼魂。「司掌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臺,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包公即善於用鍘刀),受苦滿日,另發別殿。」
估計其他殿的閻羅認為,既然生前善於鍘刀,死後也應該善於鍘鬼吧!而且他不是適合做其他殿的殿主,因為他賞罰分明,性情嫉惡如仇,可是卻免不了在陰間判鬼時還把自己當成陽間的人,非要為冤魂討個公道不可,所以還是這種管刑罰的更適合他,這可真是賞罰分明惹得的禍。
所以在傳說中,他不僅是閻羅殿之人,而且當過第一殿殿主和正任職的第五殿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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