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字的規定(取名字的講究)
2023-10-19 03:54:44
中國的法律對名字有哪些規定?
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
辦理營業執照取名字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一、營業執照的名字不是隨便起的,必須先域名註冊,經審核後才可以使用。二、不能使用名牌商標名稱,不能使用國字頭或中字頭的名稱,不能隨意使用地名或名人的名字等等。個體工商戶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縣級以上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行政區劃的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國家法律對取名字有沒有什麼限制?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複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二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
《條例》還對姓氏變更的條件、名字變更的條件以及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的情形進行了詳細規定。
為了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取名的新規定
公安部2007年6月出臺了《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並下發各地公安機關組織研修。公安部相關業務部門人士稱,「條例」還在研究過程中,現在只是個初稿。
父母雙姓可同用
《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首次對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按照雙姓起名,但不算作複姓,按照目前中國現有1601個姓氏計算,這種做法將新增128萬個雙姓,從而緩解大姓人口姓名重複的問題。
從中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提倡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父母雙方的家族和血緣關係,同時對於解決大姓人口的姓名重複問題,也具有積極意義。
取名用字有限制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考慮到中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複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鄭,老婆姓付,他們就可以給孩子取名「鄭付貝克漢姆」。
《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
改名
《條例》規定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以按照雙姓起名,不算作複姓,一旦實施,很多父母可能就會打算將子女的名字進行更改,而《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同時還規定,為了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實施後,中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還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如何取名民法典有怎樣的規定?
如何取名,民法典有很詳細的規定,就是一般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商號起名的相關法律規定
在此處的意思不是「決定了」可以理解為「卻,但是」
此句出自張九齡的《感遇·其二》
原詩句:運命惟所遇,循環不可尋。
可以翻譯為:命運遭遇往往不一, 因果循環奧秘難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