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的自述作文350字
2023-09-23 02:13:05 2
篇一:筆的自述
大家好,我叫鋼筆,當小主人把我從無生趣的商店帶走後,我就下決心要一心一意為小主人服務。
我戴著一個紫色的帽子,穿著一身紫色的大衣,可美麗了。我和別的兄弟姐妹一樣,身體的兩端都是圓的,還有一個小掛鈎,可以掛在小主人的胸前。每當小主人做作業時,都會把我從文具盒裡輕 輕地拿出來,打開我的小花帽,露出了尖尖的筆頭寫字,雖然我會感覺很累,但是我能夠為小主人服務我是很開心的!
有一次我口渴了,任我怎麼使勁,就是不出水,我都快哭出來了,心想怎麼辦呀!小主人的作業才寫了一半呢!這是只見小主人不慌不忙地拿來了我平時最愛喝的墨水,脫掉我的大衣,一直用手壓 著我的肚子,不一會兒我就喝飽了,小主人重新幫我穿上外衣,打開帽子讓我再替他把沒寫完的字寫完,我可樂意了,就清清楚楚,一筆一畫的寫完了所有字小主人高興極,我也很累了,這時正好下課 鈴響了,小主人把我輕輕地放入筆盒,這才放心地出去玩了。
文具盒裡有許多兄弟姐妹,可我覺得我是小主人永遠離不開的好夥伴,小主人特別喜歡我。
篇二:筆的自述
我是一支小學生的英雄牌鋼筆,我身穿著一身綠色的外衣,我很幸運,我被一個細心的小學生買走了。
小主人很高興,他回到家把我從書包裡拿了出來,把我的身子擰開,在水裡洗了一遍,然後把我從水裡拿出來,擦乾後,便開始為我東西吃(墨水)。把我餵飽了,我說:「這是我很久以來,第 一次吃東西,味道真好。」小主人便讓我幫他寫作業,寫一些有趣的東西。有時候小主人不小心,把我掉在了地上,我說:「哎呀,我很疼的,小主人,你以後要小心呀,不要再把我掉到地上了。」小 主人趕快把我從地上撿起來,對我說:「對不起,我以後一定小心。」
你們大家看看,我和我的小主人,之間配合的默契不默契。我餓的時候,小主人餵我吃飯,幫小主人寫作的時候我寫不出來字了,小主人就知道我的嘴裡進啦東西。
我和小主人在一起時間最長,每天上學放學都在一起,像形影不離的好朋友一樣。
篇三:筆的自述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鋼筆,我是文具大家族的一名成員。我有十釐米高,和食指一樣粗細,呈圓柱形,我全身是銀白色,在身高的三分之二處是筆身和筆帽的分界線。筆帽上帶了一個細薄 的鉤,可以掛在口袋上隨身攜帶。在鉤的旁邊有個「晨光」字樣,還有一支可愛的小白兔。總之,我是一支漂亮的鋼筆,每當小主人要用我的時候,就輕輕地把筆帽拔掉,露出一個尖尖的筆尖,他用我 寫出的字順滑飄逸,顯得特別的好看。
平時,我對小主人的幫助非常大,我總是努力工作,不罷工,再加上小主人每次寫作業都很認真,他的作業都會得到老師的表揚。小主人也很愛惜我,每次用完之後,都會用紙把我擦一遍輕輕地放 入文具盒。我和小主人相處得非常愉快,但有時候也會發生一點矛盾。當他考試考不好或發脾氣時,就會把我狠狠地摔在地上。
作為一支鋼筆,我會盡力幫助小主人的學習更加進步。
篇四:筆的自述
我是一隻不幸的鋼筆,「英雄」末路空長嘆,我只好、隱居,但凡隱居,必定是一處山清水秀的地方。而我呢?則在一堆臭氣衝天的垃圾堆裡
想當年,我在一家大超市裡定了居,哪裡有我的兄弟姐妹們,我生活得好快樂。一天,一位叫……叫謝什麼的來著,把我帶了回家。起初 ,小主人對我很好,很愛惜我,可是,她有一個弟弟,很 調皮,一天,他竟然把我喝的黑墨水和我那個新來的同伴「依人」喝的藍墨水調換了位置。可小主人卻一無所知,那天,小主人又要讓我喝水了,我死活不喝,還把小主人的衣服弄髒了,小主人很是生 氣一下把我扔到了地下,而且,還把我一頭插進墨水——瓶裡,以至於,主人讓我喝錯了墨水還讓我大病一場——再也寫不出一個字,主人以為是我故意不寫出一個字,所以對我也越來越不好,最後就把我 扔進了垃圾箱,而我的那個同伴在小主人那裡代替了我的位置,以此,我恨透了小主人的弟弟,數天之後,我在一家垃圾工廠定了居,而我也漸漸地被人遺忘。至今身體裡仍流淌著那被喝錯了的墨水。我希望下輩子……
唉,可憐的我啊,誰可知我的「英雄」淚啊!
篇五:筆的自述
我們每個同學,人手必備一個筆袋,裡面少則幾隻,多則二十幾隻筆。不同的筆,又有怎樣不同的功能呢?讓我們來聽聽筆的自述吧!
我是高年級學生使用率較高的筆——水筆。雖然我沒有出奇的相貌,也沒有像可擦筆那麼新穎,但我是書寫最流暢的筆。平時寫作業,考試都得請我。
我是常與鋼筆合作的筆——魔筆。我的相貌和鋼筆一樣醜,我就有一個筆桿和筆帽。我的職責就是幫助鋼筆把錯的地方改正過來,再拿複寫筆寫上正確答案。因為我的吸附能力超強,有許多灰塵, 髒物在我身上安家。還有,我有一種令人噁心的味道,可能有致癌的風險,所以我最不受家長們得歡迎。
我是在所有筆中最漂亮,最美觀的筆——可擦筆。可擦筆的筆帽最有趣,製造商就利用這一特點,製造出稀奇古怪的筆帽,來博得小主人們得眼球,但那只不過是個噱頭罷了。因為這種筆容易分散 小主人們得注意力,所以這種筆很遭老師的痛恨。
所有的筆都只不過是用來寫字。出了功能外,我認為沒有什麼漂亮,美醜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