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和發展)
2023-09-22 19:18:23 2
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3.15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的《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獲得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於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跟著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消費者權益日的由來
3.15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的《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獲得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
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模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的義務,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我國從1987年9月加入國際消聯以後,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紀念315為主題,在這之前87年3月15日都曾舉行過,但那時候沒有明確提出來紀念。直到近年,消費者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才讓這個節日在中國真正的浮出水面。對於假冒農資,我國長期以來一直給予嚴厲痛擊。3.15就是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日子。
發展歷史: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益日」。1898年,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盟。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設立宗旨: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