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斯電碼規則表(原創我對摩爾斯電碼)
2023-09-22 17:04:12
根據國際摩爾斯電碼五元素組成規定:按照一個"劃"等於3個"點"時間單位、"點與點、點與劃、劃與劃"間隔等於1個"點"時間單位、詞組內字符間隔等於3個"點"時間單位、詞組與詞組間隔等於7個"點"時間單位計算,"PARIS"單詞從第一個字符至最後一個字符(含字符內間隔)共佔用43個"點"時間單位,又因為前提定義"PARIS"一詞是連續拍發,即每二個詞組之間等於7個"點"時間單位,所以"PARIS"一詞佔用總點數等於43+7=50個"點"時間單位,正好符合每個詞平均佔用50個"點"時間單位,因而被國際上作為"PARIS"制標準速度採用。
然而,在東歐及中國地區實際應用中,電報報文組與組之間和英文語句詞與詞之間的"大間隔"通常是以5個"點"時間單位使用的。對此,我理解為,在實際抄收報文中,若採用組或詞之間"大間隔"等於7個"點"時間單位,報手聽起來有"一竄一跳"的感覺,即報文播發的流暢性不夠。若"大間隔"等於3個"點"時間單位,就等同於字符內之間的"小間隔"了,報手收聽時將無法區分報文中詞組的"大小間隔",即報文播發全連貫了。若選擇"大間隔"等於4個"點"時間單位,從理論上講,已區分開"小間隔"3個"點"時間單位是可行的,但在實際運用中,報文中詞組的"大小間隔"只差1個"點"時間單位,使報手聽起"大小間隔"來不夠明顯,很容易造成抄收報文"串組",即字符之間抄錯位。所以,許多國家最終採用了詞組之間的"大間隔"等於5個"點"時間單位。使大家如今聽起來流暢性好、節奏性強、易分辨"大小間隔"等優勢,而且在標準快速播發中,聽起來給人一種行雲流水的感受。
以美國為首的英語地區國家,通常用外文明電直接會話交流,英文語句裡如遇上"PARIS"等多字符單詞連續播發時,"大間隔"設定為5個"點"時間單位對報手來說還算容易分辨抄收,但英文語句裡當遇到"HE(IT) IS…… IN(ON) THE…… IF YOU"等短字符詞彙連續播發時,報手能分辨但抄收會感到困難,尤其是在快速報播發中此矛盾表現突出。若把"大間隔"設定為7個"點"時間單位,報手對於英文語句的間隔分辨和抄收就容易多了。我想,當時國際電信聯盟規定"大間隔"為7個"點"時間單位,其中不無上述道理。
綜上所述,筆者在實際通聯中,為了讓對方更快、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語句,在拍發通信簡語"大間隔"的時間控制上一向很注意,一般都是採用7個"點"時間單位。若遇上使用陌生語句,一是有意放慢拍發速度,二是控制"大間隔"時間在7個"點"單位以上,以達到對方充分的理解。
BA1GT/馬月
2020.11.05
於馬德裡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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