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與憲法同行的徵文
2023-12-04 10:54:56 4
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一直在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下面是我與憲法同行的徵文,也許對你有幫助哦。
20xx年我與憲法同行的徵文一:
法律是我們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話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讓未成年人嚴於律己.
我的身邊就有一些關於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幾個初中生沉迷於網路遊戲中,整天泡在網吧裡.身上的錢花光了,就將罪惡的雙手伸向身邊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錢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這些不良少年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進行勞教.這真是惡有惡報啊!他們輕視法律,在不良的環境影響下,走上了道德敗壞,違法犯罪的道路.我們作為21世紀的青少年,絕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樣以身試法,觸犯了法規,到時候後悔莫及.
還有一個實例.一個中學生,新買的電動車被盜了,心裡感到很不平衡,報復的心理促使它產生了邪惡的念頭,於是進行還擊.他多次偷盜電動車和摩託車,成了臭名遠揚的「江洋大盜」.紙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這名未成年人準備作案的時候被民警抓個正著,當場擒獲.事實證明,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這位中學生戴上了偷竊的罪名,從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筆,就像一張雪白的紙張滴上了烏黑的墨水印,很難再擦掉了.我們同樣作為中學生,不應該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們現在如果多學一些法律知識,懂得什麼是違法的,什麼是合法的,要做到對於違法的事應該及時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們的身心健康地成長.
我認為,現在的未成年人應該學法守法,從小抓起,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多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曠課、夜不歸宿;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等行為.
只有做到這些自我保護措施,從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悟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和人生價值,遵守法律,讓法律與我同行!讓法律伴我成長!
20xx年我與憲法同行的徵文二:
提起法律,人們總有一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法律與紀律、道德準則一樣,都在規範著人們的行為舉止。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要受交通規則的約束。「紅燈停,綠燈行」,人人都知道,但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這樣,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糾紛的出現也意味著法律的到來。它可以合理解決糾紛,可以讓一切平息。沒錯,如果沒有人違反規則,就沒有事故的出現,也就不需要法律的裁決。所以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與法同行,那麼一切都不會發生了。
中學生的社會經驗不足,卻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又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因此有些學生喜歡拉幫結派,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他人的財物,打架鬥毆。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難題時,只相信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長者的勸阻。喜歡「先動手」,「後動腦」。直到發現闖了大禍,才驚慌失措。也有些人沉迷於網絡、電子遊戲之中,因沒錢玩遊戲,常常幹出不可饒恕的事情來。這時,一切的一切已經遲了。
下面我講個有關於迷戀電子遊戲機的故事。王彬是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成績優秀,還是班幹部。有一次,他考試考得特別好,爸爸就獎勵了他10元零花錢,王彬和同學商量怎樣慶祝一下,有人提議去打電子遊戲機,並說打電子遊戲機特別新鮮、刺激。抱著試試的心理,王彬和同學一起去了一家電子遊戲廳學打電子遊戲。沒想到這麼一腳邁進,他就被遊戲機迷住了。學習時間越來越少,成績越來越糟糕,視力也在不斷下降。父母給的零花錢根本就不夠用。怎麼辦呢?他鋌而走險,乾脆去偷。他從家裡偷到學校,從學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實在沒有錢去打電子遊戲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錢的東西去換錢。當時,超市裡只有一位收銀的老太太,沒想到在出口處被當場發現。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隨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老太太當場死亡。痴迷於電子遊戲機會使他喪失人性,由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淪落成了一個殺人兇手,這是多麼可怕啊。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我們要時時提醒自己,做一個尊法、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在法治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新世紀的棟梁之才!
更多相關文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