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丁入畝後來被廢除了嗎(攤丁入畝裡丁)
2023-04-12 19:52:40
唐國強飾演的雍正帝
作者蘭臺
很多人雖然認為清朝雍正帝推廣「攤丁入畝」政策是清朝為數不多的大善政,但是這些人對「攤丁入畝」的了解僅限於小說家二月河的《雍正王朝》以及電視劇《雍正王朝》。
至於歷史上真正的「攤丁入畝」究竟是怎麼回事,什麼叫「丁」一無所知。
今天我就用最白的大白話給大家介紹一下「攤丁入畝」的「丁」究竟是什麼。
可能99.99%的人都不知道,明清兩朝沒有一項稅收叫「人頭稅」。
學界只是把一系列納稅對象是個人的稅收項目總結為「人頭稅」。
比如今天的個人所得稅,本質上就是「人頭稅」。
清朝「攤丁入畝」政策裡的「丁」,追根溯源就是明初的雜役。
明太祖朱元璋給明朝設計的稅收制度的特點粗陋,明朝平民需要承擔的賦稅只有三種:田賦、裡正役、雜役;
然後就沒了。
田賦就是田租,明朝即使官至左右丞相,他的田賦也是不免的。
朱元璋
正役則是裡正役,負責幫衙門催收田賦,催收不夠的要自己貼補,在江南地區甚至還要負責運輸糧食去京師。
雜役則是正役之外的一切雜役和攤派都叫的統稱,比如打更、守夜、修河、鋪路、去給縣太爺抬轎子…都叫雜役。
明清兩朝有功名的士大夫,注意,不是讀書人,必須是最起碼具有秀才功名的人,他們優免的不是田賦,而是雜役。
從明英宗開始,逐漸有些先富起來的人不願意在老老實實給衙門服雜役,於是,衙門允許這些人繳納一定數量的錢,衙門用這些人繳納的錢去僱人打更、守夜、修河、鋪路……
這就是「雜役折銀」。
到了張居正「一條鞭法」改革,張居正覺得乾脆全國統一,都「雜役折銀」好了,由於雜役應對的是個人,所以又叫「丁傜銀」,丁就是成年男丁,傜就是傜役。
張居正
學界就把「丁傜銀」稱之為「人頭稅」。
但是本質上「雜役折銀」和王安石的免役法是一回事。
當然,只要是把傜役變現為白銀,朝廷就會打這筆錢的主意,但是由於明朝慢到令人髮指的行政效率,雖然崇禎朝的戶部尚書畢自肅崇禎二年就提出要各地把徵收到的「雜役折銀」,按照一定比例上繳;但是一直到明朝滅亡,十五年時間這個工作都沒有完成。
這個工作是清朝完成的。
清朝把「雜役折銀」納入了「起運範疇」,要求各省按照比例把這筆錢上交。
在清初順治康熙年間,為取得統一戰爭的勝利,採取了集聚財力於中央的嚴厲措施,一方面大量裁扣地方存留銀兩上解中央以充軍費,一方面在賦役合一運動中各種差役折銀也納入起運的範圍。——《論清代賦役制度的定額化特點》,何平,(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北京社會科學》1997.2
這個比例是多少呢?
最少62.45%(奉天),多則92.7%(浙江),全國平均是80%。
這實際就是對民眾的普遍加稅。
清朝流民
舉一個例子,A縣僱傭一個人打更需要1兩銀子,但是把「雜役折銀」按比例上繳後,留給A縣的只有0.2兩銀子。
這筆錢是肯定僱傭不到打更人的,A縣要麼額外徵收0.8兩銀子補齊差價,要麼強行只派一個人接受0.2兩銀子的工錢去打工。
前者叫「稅外加稅」,後者是「強制攤派」。
但是丁傜銀也不是所有人都能交得起的,那麼交不起這個錢,對於地方來說損失不大,大不了我讓這些繳納不起丁傜銀的窮人依舊去服雜役,去打更、守夜好了。
但是對於已經把「丁傜銀」納入財政的中樞來說,繳納丁傜銀少了就等於收入少了,那麼該怎麼辦呢?
把丁銀納入田賦裡就好了,這樣就可以保證中樞收入不變了。
「攤丁入畝」本質上是為了保證中樞財政收入,並不能改善所謂貧民的負擔。
唐國強飾演的雍正帝
因為地方雜役終究需要有人去做,中樞把「丁傜銀」8成拿走了,地方拿剩下2成根本不可能僱到人,那麼地方只能要麼稅外加稅,要麼強行攤派,但是不管採取什麼辦法,最終依然是貧民遭殃。
為什麼雍正帝推行「攤丁入畝」制度之後,從稅收上看,「攤丁入畝」實行後並沒有造成清朝財政收入暴漲?
原因是「攤丁入畝」這一項制度實際從中明開始就在不少省份和州縣實行了,到了康熙朝,能實行「攤丁入畝」的省份基本上已經實行了「攤丁入畝」;而那些不適合實行「攤丁入畝」的省份在雍正帝宣布推行「攤丁入畝」政策後,也實行不了。
事實上全國範圍各省均實行「攤丁入畝」政策,要到清光緒朝了。
END
備註:原創文章被太多人抄襲,所以我就不寫注釋了,歡迎大家留言索要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