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抓壯丁(三丁抽一五丁抽二)
2023-04-12 12:53:07
寧夏引黃灌區
民國初年,政局動蕩,寧夏軍隊駐防更迭頻繁,地方團練紛起。境內駐軍均採用募兵方式擴充。民國22年(1933年)2月,馬鴻達任寧夏省主席後,為擴大自己的勢力,自當年至民國38年(1949年)正式徵兵19次。此外,還有各種名目的兵役,隨時隨地徵兵,故徵兵變為抓兵。
1933年,馬鴻逵除為其所轄十五路軍補充兵員外,還擴充地方武裝,成立保安處,按地方人口,抽派壯丁,分編3個警備大隊,由十五路軍進行培訓。同年12月,借抗拒孫殿英入寧夏之機,再次擴充武裝,編3個步兵大隊,2個保安騎兵大隊。規定每85畝地出兵1人。1934年再次擴充保安處,編步兵2個團,騎兵個大隊。又將收撫的孫殿英殘部編為寧夏警備隊,規定每保出兵15人。1935年8月,為對付紅軍北上,要求每區組織壯丁隊,縣設壯丁總隊。大規模徵兵,實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辦法。1938年2月,設師管區籌備處,負責國民兵役及訓壯丁工作,規定凡年滿18歲-45歲的男子,身體沒有殘疾者,一概視為壯丁。
1939年,為加強對映甘寧邊區的封鎖,增編寧夏暫編第九師,在靈武徵兵459人。至1940年全縣共徵兵3719人,佔丁總數的23.8%,其中1940年徵340人補充綏西抗日前線。在寧夏全面實行國民兵機制,成立國民兵團。1941年7月,金積、靈武2縣自衛總隊整編為寧夏省國民自衛第四總隊,所有應徵壯丁由總隊長自行徵集。1943-1944年10月,先後徵兵4次,農村青壯年幾乎全被納入國民兵。至靈武縣放前夕,全縣有5862人被徵兵服役,佔全縣總人口13%。
抓壯丁
在寧夏解放戰爭中,輸紅眼的國民黨馬鴻逵軍隊,為了擴充部隊,「抓丁」更加瘋狂。聽一位曾在甘肅平涼當過跑堂夥計的老人講:一天他趁天黑剛剛和一位同夥回到家裡,就趕上國民党進村抓人。他和同伴不敢走正門,被父親用繩子從3米多高的土寨子牆上放了下去,直奔村外的清水溝。剛到溝邊,就被一根長槍對準,兩個人被抓。
隨後 發了身黃色軍服,編入國軍連隊,槍都不會放,就參加了金靈戰役。戰役中被解放軍俘獲。解放軍幫他治了傷口。聽他家中老人需要照顧,第二天解放軍還給了他2個大洋讓他回家。
許多窮苦百姓為了逃避兵役,有的人裝瘋賣傻,甚至還有「自己弄瞎右眼的,自己砍斷右手食指的,自己挖地洞躲藏起來的」。
富有家庭則在隊伍開拔之前,找兵販子去換人頂替,地方役政人員只求完成任務,樂得從中撈一筆,至於壯丁半路上逃跑或死亡,一概無需負責。馬鴻逵為儲備兵源,於1940年成立童子軍理事會,在各學校和中心小學實行童子軍訓練。
國民黨政府對於逃兵十分嚴酷,輕者「抽背花」,重者直接槍決。「抽背花」就是對逃兵行刑時,首先剝光逃兵的衣褲,將其上身捆綁在椅子上,然後行刑者手持紅柳條照逃兵的背部使勁抽打,直到打壞十根手指粗的紅柳條。此時行刑還不算完,待打得皮開肉裂之後,再將鹽水灑在傷口上。「抽背花」這種刑罰十分殘酷,許多人被打殘。
雖然對逃兵處罰嚴酷,但逃兵現象仍屢禁不止,從1942年至1949年,靈武縣政府每年都發出20份關於協助緝捕逃兵的函件,如1941年《關於請求協助緝捕逃兵鄧金玉、李漢明兩人的函》、1942年11月《關於請求協查逃兵王仰的函》等。
為了從思想上解決逃兵現象,1943年7月靈 武縣政府印發當兵不要當逃兵唱詞的通知。歌詞的大致內容是:「我不想當一個逃兵,因為逃兵無處可去, 脆弱的淚水總在提醒,逃亡的滋味讓好累 」,但因國民黨政府的腐朽性和反動性,文化宣傳的效果微乎其微。
處罰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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