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中傳女生遇害案
2023-04-01 20:46:35 1
2015年8月10日晚,網友發布尋人微博稱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失聯,失聯前她曾前往同學李斯達所在劇組拍戲。
2015年8月11日上午,網友不斷發布尋找周雲露信息。有微博消息稱,警察在傳媒大學附近內蒙古飯店找到李斯達。內蒙古飯店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此事,稱李斯達被三間房派出所帶走,但不願透露過多信息。
2016年12月30日,一審宣判故意殺人罪判決李斯達死刑。
2017年10月31日,二審維持原判。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8·10中傳女生遇害案
受害人
周雲露
兇手
李斯達
目錄
1案發經過
2案件審理
3案件評析
摺疊編輯本段案發經過
8·10中傳女生遇害案
8·10中傳女生遇害案
2015年8月10日晚,網友發布尋人微博稱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失聯,失聯前她曾前往同學李斯達所在劇組拍戲。李斯達已被警方帶走,「與周雲露有關係,事情很嚴重」警方稱。
2015年8月11日上午,網友不斷發布尋找周雲露信息。有微博消息稱,警察在傳媒大學附近內蒙古飯店找到李斯達。內蒙古飯店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此事,稱李斯達被三間房派出所帶走,但不願透露過多信息。
三間房派出所一工作人員說:「帶走因為與周雲露事情有關,事情很嚴重,其他不能透露。」
2015年8月11日早9點多,原中國傳媒大學黨委副書記發布微博稱,傳媒大學失聯女生已遇害。
摺疊編輯本段案件審理
摺疊不公開審理
經詢問,李某某對2015年8月9日強姦周某某未遂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
2016年11月18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
摺疊一審判決
2016年12月30日,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雲露被害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李斯達死刑,並賠償周雲露父母5.2萬元。宣判後,李斯達明確表示上訴。
摺疊二審開庭
2017年5月25日上午,此案二審在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由於案件涉及隱私,法院不公開審理,庭審結束後,被害人周雲露的父親表示,李斯達在庭審中表達了想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之前庭審時那麼麻木和冷漠,「語氣變軟了,有些問題回答的含糊,不再直接」。周雲露的父親說,李斯達的辯護人在二審庭審中提出,李斯達在被抓獲時配合警方,並供認了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但公訴方否定了辯護人這一說法。
此案並未當庭宣判[2]。
摺疊編輯本段案件評析
在本案中,周雲露僅僅憑犯罪嫌疑人李斯達的謊稱要拍戲,「戲裡的情節要試一下」這樣的藉口,就自己一個人前往李本人租住的小區,如此薄弱的安全風險意識,在外人看來,就如一隻待宰羔羊一樣,讓人揪心不已 。
當然,逝者已逝,我們不應去苛責周雲露應該如何如何有防備之心,但是對於很多在校女大學生來說,避免和自己的父親、兄弟之外的異性獨處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這應該是最起碼的安全常識,如果說是一個中小學生還沒有建立起足夠的安全防範意識或者社會經驗不夠,還有情可原,但是如果到了大學以後,作為一個成年人了,還顯得那麼「一塵不染」,沒有足夠的防範意識,別人說什麼就可以完全信任,這的確有點讓人感到可惜 。
人身安全是一個社會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在加強社會治安的同時,如何增強大學生尤其是女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的人身安全防護教育,始終是未曾徹底解決的課題,安全警鐘不能屢屢敲不響,不能屢屢以生命為代價換來短暫的提醒,這種代價太沉痛,希望教育部門能儘快將安全防範教育課程落實到大學課堂中,日常管理中,花季殞命的悲慘和遺憾,不能一再上演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