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清怎麼登記結婚
2023-03-30 04:05:24 2
1、辦理機構 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2、辦理時限 1)證件、證明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登記、發證; 2)經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證明,並書面告知理由。
3、申辦對象資格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以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為依據)。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規範、有效的。
4、申辦手續 1)戶口證明(戶口薄、戶藉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有效期為3個月); 4)本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醫療保健單位出具的當事人《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鑑定證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四張,雙方照片必須同色; 6)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時,除提供1至5項證件、證明外,還應當提供有效的離婚證件(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 7)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5、辦理程序 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提供證件、證明 -> 憑介紹信到指定醫院進行婚前體檢 ->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 -&g 6、收費標準及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249號,婚姻證書費9元/對。
7、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3)《上海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 8、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9、投訴監督 結婚登記當事人對受理部門及行政人員的違法行政行為,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可向登記機關所在區縣民政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