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空置房物業費收費標準2022(最低1.14元平方米)
2023-04-13 23:57:22
日前,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長春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自2022年10月9日起執行。
《通知》 明確,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普通住宅物業指普通商品住房,區別於別墅等高檔住宅物業。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指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由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人為住宅項目提供的物業服務。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階段終止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
按照《吉林省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規範》規定,長春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政府指導價分為五個等級,各等級基準價分別為(含電梯運行維護費):
一級:2.36元/平方米•月
二級:1.89元/平方米•月
三級:1.69元/平方米•月
四級:1.34元/平方米•月
五級:1.14元/平方米•月
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等級基準價基礎上浮動,其中一級、二級上浮最高不超過20%,三級、四級、五級上浮最高不超過10%,各等級下浮不限。
無電梯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應扣除電梯運行維護費0.20-0.30元/平方米•月。
此外,《通知》還對長春市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涉及的其他問題進行了明確。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彭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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