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出新花招司機們小心(面對碰瓷務必用法律)
2023-04-15 16:39:53 1
碰瓷,是舊社會市井無賴之徒敲詐勒索錢財的一種方法,多指在公共場合故意造成碰撞、摔物等現象。這個古老的街頭騙術變身今日斂財新招,在交通領域不斷演化翻新。除了常見的「你軋我腳了」「你剮了我的車」「你把我撞倒了」等,在一些城市甚至發展成「職業碰瓷黨」。
這樣的行為為何屢禁不止?有人說是因來錢快;有人說是因成本低,騙不到錢拍屁股走人即可;還有人說是因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正是駕駛者違法行駛,才給了碰瓷者可乘之機……
對此,警方提示:嚴格守法駕駛是避免碰瓷上身的最佳利器,一旦遭遇碰瓷,應立即報警,不要與對方私了。碰瓷的法律成本並不低,除可能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行外,如果危害到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最高被處以死刑。
預防碰瓷首先做到守法駕駛
面對可能遇到的碰瓷,我們應該注意些什麼?對此,警方表示,預防碰瓷最重要的就是駕車時遵章守法,不給碰瓷分子可乘之機。此外,碰瓷之所以能夠成功,其中多數是因為碰瓷者抓住當事人不願惹麻煩的心理特點,主動要求私了,這也給了「碰瓷黨」可乘之機。
警方提示,在碰瓷者製造事故時,他們一般會先開車跟在「目標」車後觀察一陣,然後在「目標」車違法行駛時迅速衝上去與之產生碰撞事故。如果看到有車一直跟隨行駛,還是小心為妙。有些碰瓷者還會使用自己的身體進行碰瓷,他們往往會在車速很慢的時候「下手」,碰撞部位大多都在車身側面。需要注意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那些執意要求私了,不同意報警的人,或者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窮兇極惡進行威脅的,十有八九就是碰瓷者。
這時,駕駛者要明確一點,如果車輛已經上了全險(包含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發生事故後,即便是駕駛者責任,產生的相關車損或者醫療賠償費用(在三者責任險賠償金額之內的)都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所以在出現交通事故後不要慌張。如果碰瓷者「受傷」躺地,並當場提出賠償要求,駕駛者不要去碰對方,以免其耍賴。可等警察到達現場後再送其去醫院做檢查,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也會由保險公司承擔。
總之,遇到碰瓷者,駕駛者應立即報警,並向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對現場情況拍照留存記錄,以便日後維護自身權益,不要在現場給碰瓷者賠償,不要被對方的野蠻態度嚇倒。遇到碰瓷者進行言語或者武力威脅時,駕駛者應立即坐回車內並將車輛反鎖,隨後迅速報警,如果條件允許,可以用手機或者相機進行錄像取證,尤其是記錄碰瓷者的長相、車牌等細節。
很多情況下,只要堅持報警,碰瓷者會遛之大吉。在警察到達現場後,如果當事人認為對方存在碰瓷嫌疑,可以私下告知交警。如果對方的確是碰瓷慣犯,在交管部門的系統裡會有相應記錄,警方會進行深入調查。
需要指出的是,無論對方碰瓷與否,駕駛者都不應擅自駛離事故現場,尤其不能強行駛離,應等待警方到達現場後進行處置。目前還存在一種碰瓷行為,即「沒事你走吧」,碰瓷者會首先要求留下對方手機號,然後又主動提出自己沒什麼大事,讓「肇事方」駛離,隨後會再次聯繫對方稱,如果不給錢,會報警稱對方駕車逃逸。因此,碰到「傷者」主動「示好」時,應務必拍照或錄像留證。
碰瓷觸犯多項法律最高可處死刑
用碰瓷手段套錢,早已不是新鮮之事,且各地有各地的特色,結局也大不相同。簡單地說,碰瓷是故意和機動車輛相撞,騙取賠償的一種行為。但從法律角度看,碰瓷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會受到不同的處罰。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碰瓷行為不嚴重時,警方多會依據上述法條,對碰瓷者作出處罰。
如果造成嚴重後果、涉及金額較大,或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社會秩序,則會因觸犯刑法,被警方刑事拘留,並最終接受法院審判,鋃鐺入獄。需要指出的是,由於碰瓷行為涉及金額通常較大,碰瓷者受到刑事處罰屬於大概率事件。在碰瓷引發的刑事案件中,多被定性為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或故意毀壞財物罪。其中,故意毀壞財物罪,最高刑為7年有期徒刑;敲詐勒索罪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詐騙罪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碰瓷行為有時還會因事態升級,演變成搶劫、綁架、故意傷害等更為嚴重的罪行。針對目前碰瓷手段花樣頻出的現象,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初紅漫認為,現實中發生的碰瓷案件情形各異,有的案情較為複雜,司法實踐中,對碰瓷案件究竟處以何種罪名,應視情形認定,但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選擇的罪名必須能夠「足以評價」犯罪行為,碰瓷行為的本質是詐騙錢財,但如果犯罪情節惡劣,在構成犯罪競合的情況下,就宜以重罪定性。
對碰瓷行為的法律圍堵已足夠廣足夠深,一方面需要加大法律宣傳,使駕駛者和碰瓷者都認識到碰瓷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及後果,另一方面則需要駕駛者遇到碰瓷事件時,能夠拒絕私了,果斷報警,讓碰瓷者付出法律代價,用法律給碰瓷者「消瓷」最靠譜。
來源:法律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