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認定工傷的條件(農民工工傷認定標準是什麼)
2023-04-15 02:59:38
我們這些民工,大部分都是在工地、工廠上班的,突發事件比較多,工作比較危險,所以,經常會有人因為工作而受傷。
不過,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工傷的認定和補償標準,所以出了事,就只能讓他們自己去做。
類似的事,老黃見得多了,今天就來跟同事們分享下,工傷認定的標準和補償。
工傷指的是在工作中受傷,又稱為職業損傷。
按照有關法規,職工因工作受傷,其醫療費用、住院期間的夥食費和醫療費用由公司負擔;在住院期間,薪水照常發放;當被確認為殘疾人時,根據他們的傷殘情況,每月從其工資中支付撫恤金或津貼。
一、農民工工傷認定標準是什麼?
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單位領導臨時委派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不經主管委派,但卻從事與本單位重大利益有關的工作。
2.在單位領導的安排和同意下,參與科研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造的工作。
3.在工作場所暴露於職業危害因素而導致的職業病。
4.在生產作業期間和作業期間,因不安全而發生的意外受傷,或因工作壓力而突然發病,或在一次緊急醫療後,所有人都失去了工作能力。
5.在執行職務時受到身體傷害。
6.從事為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而進行搶救、救災、救人等活動。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而受傷或下落不明,或因突發疾病而致人死亡,或在第一次醫療救助後全部失去勞動能力。
9.如果在合理的時間內,在其它合理的路徑上,發生事故屬於工傷。
(一)在上班和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之間的正常行程;
(二)從工作地點到配偶、父母、子女的合理路徑,在合理的時間內上下班;
(三)在正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須進行的工作,並按合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四)在合理的時段內,在其它合理的道路上通勤。(在上班期間,受傷是指在合理的時間和路線上發生的,而不是自己的主要原因。)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我們還要指出,即使滿足上述條件,但屬於蓄意犯罪、酗酒、毒品、自殘、自殺等,也不能算工傷。
二、工傷該怎麼賠償?
工傷鑑定標準非常地複雜,根據情況多達十級。
根據傷勢的輕重,可以分為:輕傷、中度、無生命危險、致命傷、危重、生死未卜。所以,沒有一個確定的補償標準,要根據不同的傷情來確定。
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環節是必需的,因此,我們的工友在工作中受傷後,首先要進行的是傷情鑑定。
但是,實際情況是:大部分工人缺乏法律觀念,而且大部分工地都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因此,在農民工朋友因工受傷後,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就會變得更加困難。
工地上工人最需要的保險是意外保險,建築工人屬於高危職業群體。一般的意外傷害保險通常被拒絕,所以我們需要關注高風險的職業意外傷害保險。
沒有人能預測意外,也無法迴避風險,唯一有效的就是降低損失,而買保險就是一個有效措施。為無法避免的風險再添一層保障,就是為什麼工人要買魚泡務工保的原因。
所以,我建議各位在求職時,一定要走正規途徑,在求職過程中要留下工作證件,還要多學些法律方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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