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產品出問題需要負責嗎(明星禁止代言哪些行業)
2023-06-10 19:57:57 1
近年來,部分知名藝人、娛樂明星、網絡紅人等(以下統稱明星)違法代言、虛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動中宣揚錯誤觀念;部分企業信奉流量至上,選用違法失德明星為產品代言.....這些廣告代言領域亂象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汙染社會風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維護市場秩序。
明星不得為校外培訓、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進行廣告代言
《指導意見》中提到,首先,明星在廣告代言活動中不得發布有損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的言論;不得實施妨礙社會安定和社會公共秩序的言行;不得宣揚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內容;不得宣揚民族、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不得炒作隱私;不得宣揚奢靡浪費、拜金主義、娛樂至上等錯誤觀念和畸形審美;不得以飾演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革命領袖、英雄模範等形象或近似形象進行廣告代言(以飾演的其他影視劇角色形象進行廣告代言的,應當取得影視劇版權方授權許可);不得宣揚其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言論和觀念。
其次,要求明星在為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前,應當對被代言企業和代言商品進行充分了解,查閱被代言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相關資質審批情況、企業信用記錄、代言商品的商品說明書(服務流程)以及涉及消費者權利義務的合同條款和交易條件等信息,審看相關廣告腳本。明星應當妥善記錄對被代言企業信息了解情況、對商品體驗和使用情況,保管相關廣告代言合同以及代言商品消費票據等資料,建立承接廣告代言檔案。
並且,要求明星不得為法律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務)進行廣告代言;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為無證經營的市場主體或者其他應取得審批資質但未經審批的企業進行廣告代言;不得為菸草及菸草製品(含電子菸)、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不得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對廣告宣傳的有關規定。
在廣告代言過程中,明星不得洩露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不得誇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無從考證的數據;不得對其他經營者進行商業詆毀;不得對產品的價格、優惠條件等作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對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變相宣傳、承諾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預測投資業績等方式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等;不得對借貸類金融產品一味宣傳低門檻、低利率、輕鬆貸,引發消費者誤解。
圖源:市場監管總局官方公眾號截圖
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除了明星個體外,《指導意見》中提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企業廣告代言活動。
第一要確保廣告內容真實。企業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應當向明星提供相關廣告腳本並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金融產品廣告,應當主動、充分披露產品信息和揭示風險,嚴格遵守金融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金融產品營銷的規定。相關商品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企業要主動向擬選用的廣告代言人提示代言風險。企業提供給代言明星體驗、使用的商品,在質量、價格、交易條件和服務品質等方面應當與提供給消費者的保持一致。
第二,企業要妥善選用明星代言。企業選用代言明星前,應當對明星從業情況、個人信用等進行充分了解,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嚴格遵守廣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用因代言虛假廣告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
第三,要嚴格遵守禁止性規定。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及直播營銷管理相關規定對廣告代言人年齡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事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進行廣告宣傳。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校外培訓廣告,從事其他教育、培訓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專業人士或者受益人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從事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專業人士從事廣告代言活動。
及時停止發布違法失德明星代言廣告
各相關部門還要求加強對廣告發布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廣告發布單位加強廣告審查和內容管理,堅決遏制違法失德明星廣告代言行為。
報紙、期刊、廣播、電視、電影、網際網路等廣告發布載體運營單位要加大對明星代言廣告內容審核力度,堅決糾正違反正確導向、借敏感話題炒作、庸俗低俗媚俗等不良廣告信息,及時停止發布違法失德明星代言的廣告。
另外,要求各類媒體單位嚴格落實節(欄)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加強直播管理,嚴禁違法失德明星通過參加訪談、綜藝節目、直播等方式變相開展廣告代言活動。
加強與公安、稅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
《指導意見》還要求加強部門配合,其中針對偷漏稅問題,明確提到「要加強與公安、稅務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在明星廣告代言監管工作中發現涉及偷漏稅或者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同時,也要求相關部門強化對明星等相關群體的教育、引導和管理,加大對藝術團體、網絡表演經紀機構的指導力度,支持藝術團體、網絡表演經紀機構加強對本單位所屬明星從事廣告代言活動的管理,探索對明星廣告代言合同、相關廣告腳本進行備案管理。加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營銷活動的監管,引導和規範金融機構選用明星開展廣告代言的有關行為。
南都·奧一新聞記者劉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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