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好議論文的方法錦集
2023-06-28 08:51:28
怎樣寫好議論文
(一)議論文的說服性
議論文是對某個議論對象,提出見解或主張並說明理由,使讀者信服的文章。它的基本特點是議論的說服性。
議論文展開議論是以說服讀者為目的的。它無論對什麼問題、什麼事物展開議論,無論在議論中表達什麼見解,提出什麼主張,講述什麼道理,或者反駁他人的什麼觀點,都是為了達到說服讀者,令讀者信服的目的。如果說,說明文的基本特點是它的解說性,要把說明的對象是「什麼」向讀者解說清楚,那麼,議論文的基本特點則是它的說服性,從思維類型上來說,要回答出「為什麼」,要講出道理來說服讀者。葉聖陶說:「說明文以『說明白了』為成功。而議論文卻以『說服他人』為成功。」(《文章例話》)這正說明了議論文的基本特點。
議論文不但要論說對某一議論對象的見解,表示作者的態度(即觀點),而且要闡明為什麼提出這種見解,為什麼抱這種態度。這個闡述「為什麼」的過程,就是證明的過程。一個完整的證明,必須由論題、論點、論證幾個部分組成。這幾個部分也就是構成議論文特點的要素。它們各自擔負著不同的任務。
論題,是指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來要進行論述的問題,是論證的對象。
論題並不表明作者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如「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裡來的?」是個設問句,無所判定,不表示判斷,只表達發問,等待回答。「論權威」、「青年運動的方向」,「我們的文藝是為什麼人的?」也不是判斷。它們都規定和限制文章的論述範圍和論述的重點,決定著議論展開的方向和途徑,是貫穿全文內容、組織結構的線索。論題一般都出現在標題或序言中,論題的表達方式是設問句,如「什麼是人才學」,也常用突出主要意念的詞組,如「青年運動的方向」等。一篇文章論述的論題是全文論述的中心,不僅議論文的議論部分要圍繞它,就是非議論性的內容也要服從它,它是全文內容的中心線索,起著統攝全文的作用。
論點,又叫論斷,在邏輯學上,論點就是真實性需要加以證實的判斷。它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提出的見解、主張和表示的態度。它是整個論證過程的中心,擔負著回答「論證什麼」的任務,明確地表示著作者贊成什麼,反對什麼。
在較長的文章中,論點有中心論點和分論點之分。
中心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的問題的最基本看法。是作者在文章中所提出的最主要的思想觀點,是全部分論點的高度概括和集中。
分論點是從屬於中心論點並為闡述中心論點服務的若干思想觀點。各分論點也需要加以論證。凡經證明而立得住的分論點,也就成為論證中心的有力論據。
論據,是用來證實論點的根據,在邏輯學上,它是用來確定論題的真實性的那些判斷。在證明中,它擔負著回答「為什麼」的任務。
論據,依據其本身的性質和特徵,可分為事實性論據和理論性論據兩類。事實性論據是對客觀事物的真實的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現實性的品格,因此是證明論點的最有說服力的論據。所謂「事實勝於雄辯」就是這個道理。事實性論據包括個別事例,概括性事例和數字。理論性論據是指那些來源於實踐,並且已被長期實踐證明和檢驗過,斷定為正確的觀點。它包括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原理,黨在不同時期內的路線、方針、政策、科學的定義、法則和規律,一般的公理、常識以及成語、諺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