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群賣東西騙人(男子QQ群兜售400小區業主信息)
2023-05-27 03:48:52 1
涉事男子的個人信息顯示,其為「新亞地產經紀人」
「我手上有昆明400多個小區及新舊樓盤業主電話號碼,感興趣的可私聊。」這是一名暱稱為「焱」男子在一個名為「昆明裝修設計施工群」的QQ群裡發出的信息。網友質疑該男子在圈子中公開兜售公民個人信息,屬於違法行為。
目前昆明四主城區約有700多個小區。這名男子自稱手裡有400多個小區的業主信息,如果這是真的,那他是如何弄到這麼多小區的業主信息的?他到底是何方神聖?記者帶著這些疑問走訪調查了一番。
男子Q群兜售業主信息被「人肉」
網友說, 8月4日,男子發出這則信息。有網友找到男子的QQ帳號、微信帳號、電話號碼,以及從QQ帳號裡找到男子的照片。
昨日上午,記者從「昆明裝修設計施工群」查到,這個QQ群有成員565人,是昆明施工裝修界人員建立的一個QQ群。這個QQ群群主的暱稱是「徐湖」。
記者向其了解情況,「徐湖」拒絕透露他的真實姓名。他說,是「昆明裝修設計施工群」群管理員加了「焱」為群成員,群管理員多,不清楚是哪個管理員加進去的,也不清楚「焱」到底是誰。「之前,這個群裡有七八個類似的人在群裡公開兜售過公民個人信息,已被群管理人員全部踢出群了。」
資料顯示為「新亞地產經紀人」
該男子在QQ上的個性籤名是「腦袋決定錢袋」。他的QQ相冊密碼就是網友找到的手機號碼,輸入這個號碼,就能看見男子的照片。他的QQ空間內有多張個人照片,與網友上傳的照片、男子在網上留下的照片相比,相貌特徵高度相似。記者多次撥打這名男子「焱」的電話號碼,對方始終未接聽。接著記者用QQ、微信跟該男子聯繫,對方也未回應。
根據QQ資料得知,這名男子還在網上賣二手房和昆明城區、富民縣等地的新樓盤,並註明身份為「新亞地產認證經紀人」,姓名為徐××,供職於「昆明新亞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銷售房屋時預留的也是這個電話號碼。記者通過有關渠道查到,這電話號碼已經實名登記過,機主就是徐××。
除了賣二手房外,這名男子還開了微店,賣化妝品、桑樹枝、蠶沙、絲綿被、瑪卡種子等。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新亞地產:是否倒賣客戶資料有待核查
這名男子賣二手房留下的信息表明,他在昆明新亞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春苑店上班。昨日,這家門店裡張貼的值班人員表名單裡,徐××的名字赫然在列。
徐××的同事證實,網上找到的這個電話號碼是徐的,同事撥打徐的電話,徐依然沒有接聽。一名同事說,徐在這個門店上班時間比較長,他還在賣瑪卡種子等物。「徐××已經兩天沒來上班了,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裡。前段時間,徐××給同事們說,他想去做生意,還準備辭職,不知道他是否從公司辭職了。」
昆明新亞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一名不願具名的員工說,不清楚徐手上的公民信息資料到底是什麼,他們公司收集的客戶資料包括了400多個小區的業主信息,多數員工都能接觸到這些資料,不知道徐說的是否是這個資料。「我們公司的客戶資料,是昆明那些小區裡要賣、出租房屋的客戶的電話號碼等信息。」
記者問這名員工,能否出售這些信息,這名員工沒有回答。
隨後,記者向昆明新亞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核實,徐××是否是該公司員工,徐××在網上說的資料是否是該公司的客戶資料,徐××是否能接觸該公司的客戶資料,以及徐××是否從該公司辭職了,對方表示核實後回復。
律師說法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說,小區業主的信息作為公民個人信息,法律規定禁止售賣。售賣公民個人信息,侵犯了公民隱私。「個人隱私是指個人生活中不願向他人或社會公開的信息,包括個人信息,如住址、肖像、住址、電話號碼等,未經本人許可,其他人不得加以利用或者損害,私自向社會公開公民個人信息屬於侵犯他人隱私。」
孫文杰說:「如果售賣者通過非正常手段從自己的公司得到小區業主的信息,公司可能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根據售賣者公開他人信息所衍生的後續違法犯罪行為來劃分。目前,個人信息的隱私保護漏洞大,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作為公民個人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在有些場合不宜把自己的個人信息公布得太詳細,例如在商業網站註冊時,儘量不要把個人信息寫得太明確。」(都市時報記者 楊旭 實習生 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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