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快遞員原因退餐誰賠付(愛心湯被加了尿)
2023-05-27 17:56:53 1
焦建麗
七夕情人節當天,譚先生的老婆為了給譚先生一個驚喜,熬煮了一份「愛心湯」給他快遞送去。下午,譚先生收到一個燜燒杯,還有一個水果和一盒糖。譚先生看到盒裡的糖少了,但沒有多想。但當他緩緩打開燜燒杯,卻飄出奇怪的味道:一股尿騷味。
快遞員肖某承認將湯裡撒了尿,並解釋當時找不到水,撒尿行為是自己的「惡作劇」。
「一口氣喝了一半湯之後,我才想起,沒法跟客戶交代。」肖某回想起當時的情景,只覺得「鬼使神差」,他反覆強調是「惡作劇」。他說自己和送收件人雙方素不相識,對快遞公司也沒意見,「我沒有什麼怨氣要發,就是當時找不到水。」
快遞公司則回應稱,當事快遞員已開除。「我們這邊也是第一次聽說這事,確實很惡劣。現在我們也很難聯繫上閃送快遞員,不管怎麼說,也不放心這位閃送快遞員繼續為客戶服務,所以解除了勞動關係。」
律師說法
那麼快遞員這種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呢?快遞公司或平臺是否應該擔責呢?
為此,人民法治網小編採訪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諶江濤律師。諶律師說,快遞員在顧客湯裡加「東西」屬於違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快遞員的行為會危害到消費者的健康權。
作為消費者可以起訴公司或平臺要求承擔侵權的責任或違約的責任,包括精神損失費。此案中快遞員在消費者的湯中加了尿,這就對消費者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快遞員是一種職務行為,給平臺、公司服務,所以平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另外,日常送餐的快遞員的行為更多的是一種代理行為,顧客出錢,由快遞員代買。消費者如果看到送餐員在食物中加東西而沒有吃,沒有對身體造成損害,可以選擇起訴公司合同違約。
今年9月1日起實施的《外賣配送服務規範》對外賣人員的行為規範做了更加細緻的規範:如外賣配送員到達消費者家門口時,應輕聲敲門,若無人響應,應電話或簡訊聯繫消費者;不應進入消費者家中等行為。《快遞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快遞員違法5年內不得再從業。但其中都並未明確對快遞員私拆包裹的相關處罰。
小編在此呼籲,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減少、杜絕快遞員私拆包裹的事件,必須儘快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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