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寫說明文的方法
2023-07-25 13:19:16 1
弄清說明對象,首先要弄清是寫事物說明文還是事理說明文。弄清說明對象可以從審題入手。
1.審題──弄清說明對象。
如《食物從何處來》,它的語法結構是食物從何處來。文章要說明的是食物從何處來,即要說明食物是怎麼樣來的。《雄偉的人民大會堂》,雄偉是個修飾語,指出說明對象的特徵,人民大會堂是說明對象。
由此可以判斷出《食物從何處來》是事理說明文,《雄偉的人民大會堂》是事物說明文。
弄清說明對象之後,就要就題立意──確定中心思想。確定中心思想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是正確。也就是說,我們解說的事物的本質及規律性要有科學的根據,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其次是深刻。深刻是指說明事物要透過現象揭示本質,反映事物內部的規律性。要使讀者不僅了解事物是這樣的,而且要明白為什麼是這樣的。
第三是集中。所謂集中就是重點突出,中心明確。
我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多方面的,感性材料是豐富的,但在確定中心時不能沒有重點,沒有中心,不能企圖在一篇文章裡面面都說到。
總結:如果面面都講得不深不透,反而會把中心思想給湮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