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的關鍵是立法為民理念(發揮立法引領作用)
2023-08-10 0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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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的關鍵是立法為民理念
發揮立法引領作用 推動紅色資源保護
趙嘉玲
立足地方實際,推動立法先行。突出問題導向,完善制度設計。釐清監管職權,完善監管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新利用方式。
在多地考察時反覆強調要用好紅色資源。201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制定革命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在黨中央政策的引領和推動下,多地已就紅色資源的保護出臺了立法條例。近幾年,甘肅省在加強紅色資源保護,傳承紅色基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囿於立法的缺失,部分未納入文物保護範疇的紅色資源仍然面臨著無法可依的困境。2021年,定西市出臺了《定西市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我省首部設區的市紅色資源保護立法。
立足地方實際,推動立法先行。定西市是省內紅色資源富集地之一,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普查報告顯示,定西市僅紅色遺址遺蹟就有37處,其中以中共中央政治局榜羅鎮會議遺址、西北局岷州會議遺址、毛澤東長徵居住遺址、二郎山戰鬥遺址等為代表。《條例》的實施,為加強當地紅色資源保護提供了法治途徑,實現了紅色資源保護傳承的規範化、制度化。定西市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率先將紅色資源保護納入立法範疇。既為保護紅色資源提供了專項立法和法治途徑,亦為省內其他紅色資源豐富的區域樹立了立法典範和樣本。
突出問題導向,完善制度設計。目前,既有紅色資源保護立法在保護對象、時間限度上存在廣義和狹義之分,主要表現在保護對象和時間限度上。廣義保護意即保護對象上囊括了舊址、遺蹟等不可移動之物和文獻資料等可移動之物,時間限度上涵蓋了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以來至今遺存的紅色資源。狹義保護蓋指將保護對象限於舊址、遺蹟等不可移動之物,時間限度停留於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但由於紅色資源保護上位法的缺位,這種區分反而導致了立法混亂問題。《條例》以實際問題為導向,採取了廣義保護模式。即將可移動實物和不可移動資源均納入立法保護對象,時間限度上也將新民主主義革命以來至今遺存的紅色資源都納入保護範疇,使之處於最優保護狀態。
釐清監管職權,完善監管機制。紅色資源的保護專業性強,需要實施精細化管理。因此,立法普遍將紅色資源的認定、識別、管理等職權分散於黨史、民政、文化、旅遊等相關單位。但是,這種「分而不整」的職能分配一定程度上導致相關部門職能弱化,出現執法空白或者交叉執法等連鎖反應。所以,如何在「分」的基礎上整合各職能部門的職權,成為紅色資源保護的共性問題。針對這一情況,《條例》以專條專款的形式廓清了政府、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權,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有利爭著管,無利都不管」的不良傾向。同時,建立信息共享、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打通了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堵點,避免了信息割裂、交叉執法或重複執法的發生。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新利用方式。社會公眾能否有效參與、有效表達,直接影響著紅色資源保護的實際效能。但從既有的立法現狀來看,社會力量參與的主動性普遍較弱,這主要是立法的「輸出性」規範較多,「輸入性」規範相對缺乏所導致的。即社會公眾僅是被動接受既定的保護範式,根本上缺乏聽取社會公眾意見或者允許社會力量參與的路徑。對此,《條例》進一步完善了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紅色資源保護的規範。例如,以表彰的形式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紅色資源的保護傳承,以禁止的形式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傳承紅色資源的義務。此外,《條例》創新利用方式,以依法調撥、交換、借用等方式,打造紅色資源共享機制,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依託紅色資源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在優化紅色資源結構的同時,打破了地域限制,擴大了紅色資源的輻射作用,深化了紅色資源的革命教育功效。
(作者單位:蘭州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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