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侵權典型案例(熱議的湖南芙蓉王)
2023-08-07 13:08:29 1
為何,一個2019年6月份已經一審開庭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到2020年5月份才開始發酵並引發媒體爭相報導和公眾熱議呢?
究其根源在於,這個案件中有太多關鍵詞引人好奇和深思了。
比如「芙蓉王」,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王」?
比如「芙蓉老人」李建忠,這究竟又是怎樣一個老人? 芙蓉老人和芙蓉王是否具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父子關係」?
如果「芙蓉王」作品真是來源於李建忠,那芙蓉老人豈不真是「太上皇」?!
比如「重複起訴」,如果重複起訴是個「二手菸」問題,那非重複起訴就是一個「一手煙」問題。
本案究竟是「一手煙」還是「二手菸」?
且聽如下分曉↘
「芙蓉王」篇「芙蓉王」,是原常德捲菸廠生產的一款香菸,於1994年上市。常德捲菸廠後合併到湖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湖南中煙公司」)。
自硬盒「芙蓉王」創牌以來,該系列以年均30%以上的高速度持續增長,後來被國家菸草局授予1996年度全國暢銷品牌,自此躋身中國三大高檔捲菸品牌之列,素有「湖南三絕走天下,王菸鬼酒湘妃茶」之譽。
芙蓉王系列捲菸包含「芙蓉王」、「芙蓉王(藍)」、「芙蓉王(藍軟)」、「芙蓉王(鑽石)」、「芙蓉王(賀歲)」等產品。
(部分產品圖如下)
這些產品口感不同價格各異,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其包裝上都有一朵栩栩如生的芙蓉花和芙蓉文字。花朵均由結構一致的花瓣構成,底部點綴3片大小不一的葉子,花柄位於花朵的左下方,由西北向東南方向延伸,整體來看勃勃生機躍然紙上。
這樣一朵小花看似普通,實則暗藏玄機,它貫穿了整個芙蓉香菸系列,成為了時代的烙印。究其來源,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70年代出品的第一款「芙蓉」香菸,那麼這橫跨50年的指尖之花,到底有著怎樣不為人知的故事呢?
「芙蓉老人」篇「芙蓉老人」李建忠說,他原是常德濱湖印刷廠的員工,年輕時候的他熱衷於畫畫和設計,即使他人不解,他也依然樂在其中。因為每一個作品都是他情感的投射,每一個作品都像是自己的「孩子」,看著他們在筆尖勾勒、成形、栩栩如生,心裡充滿著「不足為外人道也」的滿足感。
李建忠說,正是因為他的設計讓他在當地小有名氣,才導致常德捲菸廠的員工慕名而來,希望他為廠裡對即將新出品的一款「芙蓉」香菸設計外包裝。這一請求正中下懷,李建忠滿口應允,接著便開始構思。
幾番思量,為了契合香菸的名稱和特性,他決定設計一朵木芙蓉寄寓情思。經過幾經修改、調整、潤色,李建忠終於敲定一版定稿並交付給常德捲菸廠。該設計得到了常德捲菸廠領導的認可,自此「芙蓉」系列香菸開始使用李建忠設計的芙蓉花圖案。
這一朵小小的木芙蓉沿用至今,成為了「芙蓉」系列的時代印記和不滅圖騰。
「芙蓉」香菸橫空出世後斬獲好評無數,廠商名利雙收,後來,煙廠將該圖文稍作修改後使用在了他處,李建忠向煙廠追要報酬,煙廠卻拒絕向他支付任何報酬。2000年,李建忠意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利,卻因當時客觀條件所限未能提交足夠證據自證其是作者,煙廠在庭審中否認李建忠的作者身份,聲稱當初的設計者另有其人,導致李建忠的訴求被駁回。於是李建忠踏上的漫漫的維權之路,距今已有二十餘載,於是為一朵木芙蓉據理力爭的他,漸漸成為了別人口中的「芙蓉老人」。
「芙蓉老人」VS「芙蓉王」之再度重相逢篇2000年維權失敗後,李建忠曾一度消沉,甚至一度想放棄,如果訴諸法律也要不到一個說法,他又能向何處尋求公平呢?
後來因為偶然一個機會,李建忠得知檔案局存放的檔案可以進行查詢和複印,維權道路上重現一絲生機。
於是,在李建忠搜集到足以證明他作者身份的證據之後,2019年他重振旗鼓將湖南中煙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他認為在2003年生產的「藍色芙蓉王(軟)」及2018年生產的「白色賀歲版芙蓉王(短支)」香菸上使用了與他的作品極其相似的圖案及文字,至此「芙蓉老人」與「芙蓉」系列香菸再度重相逢。
如果「芙蓉王」香菸包裝上的圖案及文字真的來源於李建忠,那麼「芙蓉老人」與「芙蓉王」香菸之間豈非「父子關係」?若「芙蓉王」作為「王煙」,「芙蓉老人」豈非「太上皇」?目前判決結果未出,結果引人遐想。
重複起訴」篇「芙蓉老人」時隔二十年再度維權,庭審爭議焦點之一:本案是否構成重複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若後訴與前訴相比當事人相同、訴訟標的相同、訴訟請求相同,則後訴相對前訴而言構成重複起訴。本案中,「芙蓉老人」重新提起的訴訟與前訴相比,當事人不同、訴訟請求不同、所涉侵權行為不同、所涉侵權產品等亦不同。
司法實踐中,若侵權產品並未同一,通常會認定為相對獨立的多次侵權。因此,從法律規定、事實情況以及司法實踐來看,筆者認為本次訴訟很難認定為重複訴訟。
歷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但法律不應該是。
菸草公司可以有明知「吸菸有害健康」但「就是要生產販賣」的商業悖論,法律不可以有。
目前判決結果未出,相信法院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判決,這終將是份「名垂千史」的判決。讓我們拭目以待。
最後,「吸菸有害健康」,菸草公司說的這句話為真。請↘↘↘遠離菸草!
再次問一次,芙蓉王的芙蓉花是誰的?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
(作者: 馮雲波、肖升 出品: 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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