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應該受什麼懲罰(網絡暴力的法律責任與網暴者的本質)
2023-07-28 02:07:5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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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遭受網絡暴力而自殺的新聞很多,今天結合《刑法》、《刑事訴訟法》、《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民法典》相關內容分析一下網暴者的法律責任,並揭穿網絡噴子的本質。
第一,可以追究侮辱罪、誹謗罪的刑事責任。
這兩個罪名屬於親告罪,需要被害人或其親屬去法院起訴。噴子導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殘、自殺,肯定屬於情節嚴重,這個是判三年以下,如果情節較輕,屬於治安管理處罰,報警即可。自訴的麻煩在於取證和調取被告人信息。
《刑事訴訟法解釋》325條規定,對於網絡上的侮辱、誹謗行為,被害人提供證據有困難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而調取被告人信息又涉及到網絡平臺和法院出調查令的問題。以上兩個困難在部分地區的實操過程中,即使是律師都頭大,更別說不懂法律的普通人了。這個不展開細說,如果你們遇到了,請諮詢專業人士。這裡順便呼籲司法實踐優化一下,能夠更加便民。
第二,也可以選擇追究尋釁滋事罪的刑事責任。
也就是屬於刑法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情形。這個是判五年以下。當然這個罪名有爭議,我之前文章有說過口袋罪的問題。不過單就今天聊的網絡噴子的行為來說,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那麼用這個罪名也是沒問題的。這時候肯定有二極體要來槓了:「怎麼說這個罪不好的也是你,說能用的也是你?」
二極體的思維總給人一種感覺,好像人類幾千萬年從動物進化成人的過程把他落下了。
這個罪名屬於公訴罪名,不需要被害人或近親屬起訴,只需要報案就可以,公訴因為是司法機關去搜集證據,取證和調取信息上就不會給被害人帶來太多的麻煩。
第三,刑事責任的同時還可以追究網暴者的民事責任。
因為這種侮辱誹謗導致他人死亡明顯是一種侵權行為,那就必然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害者或家屬可以在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造成人死亡、傷殘等嚴重後果的,還可以索要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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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噴子一定是認知水平低下的人,這群鍵盤俠除了人身攻擊和道德審判之外沒有任何的本領。他們對於自己低級認知所不能理解的東西一概唾棄,將陰謀論視作自己的理性思維和獨立思考能力;他們喜歡做道德法官,分析事物只憑情緒,極端的情緒在他們身上得到矛盾的統一,他們會看到一些善舉就感動的落淚,同時看到他人的一些過錯恨不得殺之而後快,他們認為自己生來就有道德審判他人的權利。對於那些不接受他們審判的人,噴子就會採用陰陽怪調的語氣開始噁心人,這時候你才會意識到雖然宮刑早已廢除,但是這群噴子無論男女,顯然不男不女。若你拆穿他們的把戲,他們會不服氣的像個還在穿開襠褲的孩子。
他們甚至學會了一些對他們來說非常高級的說法,例如「你懂什麼」「非蠢即壞」「道德淪喪」「收了美國多少錢」等等,他們喜歡將這些帽子隨意的扣在其他人頭上,仿佛這頂帽子一旦扣上就標誌著他們取得了重大的勝利。
當他們的言語終於沾上無辜的人的鮮血,他們甚至會狂歡,認為自己替天行道,淨化了社會。而當法律的制裁落在他們身上的時候,他們會恐懼到痛哭甚至大小便失禁,因為他們低級的認知是萬萬想不到自己會被制裁,他們的痛哭只是因為害怕制裁,內心其實很少真的悔恨,甚至還會認為法律不公,有巨大的內幕在陷害他。然後他們也未必能吸取教訓,只能躲在社會最陰暗的角落繼續發著牢騷,認為這一切都與他無關,都是這道德淪喪,社會不公迫害了他。
遇到噴子最好的辦法就是忽視,如果無法避免,那也不要陷入他們的圈套,就事論事,積極保存證據,採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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