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積金如何全部提取
2023-07-28 21:18:31 2
1、住房消費情形:
(1)購買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2)支付房租。
(3)償還購買本市範圍內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範圍內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2、其他情形: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3)男性年齡滿五十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四十五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
3、法律依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七條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帳戶餘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帳戶餘額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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