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忙該不該幫(即便是哥們兒)
2023-11-02 05:24:36 1
本以為找發小一起幫忙能瞞天過海,豈知陳晨販賣「上頭電子菸」的事情終究還是敗露了。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陳晨等販毒人員,查證了周康洗錢的犯罪事實。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對陳晨等販毒人員提起公訴,鑑於周康犯罪數額較小、認罪認罰等,決定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5月9日,張家港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近日,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陳晨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萬元;以洗錢罪判處陳晨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交友不慎:小青年誤入歧途
20歲的陳晨文化程度不高,高中沒畢業就走上社會,在汽車修理廠找了一份工作,也因此結交了各種「好友」。一個偶然的機會,陳晨在「好友」王鵬的慫恿下,吸了一口王鵬遞來的電子菸。一口下去,一種前所未有的體驗讓陳晨感到非常愉悅,他從此對這種「上頭電子菸」愛不釋手,工作時常常心不在焉。
自從有了第一次的愉悅體驗後,陳晨還想再次體驗一下,於是他找到王鵬,想了解電子菸的購買途徑。在王鵬的介紹下,陳晨聯繫到了賣家,稍加詢問後,他便立即下了訂單。沒多久,陳晨就收到了郵寄過來的「上頭電子菸」。
通過吸食「上頭電子菸」,陳晨逐漸進入了這個圈子,並通過聊天軟體認識了另一個賣家「風箏」。由於「風箏」賣得更便宜,他便經常通過「風箏」購買「上頭電子菸」的煙油。
以賣養吸:「癮君子」編織毒網
沒過幾個月,陳晨對「上頭電子菸」的需求越來越旺盛,靠在汽車修理廠工作攢下來的錢根本不夠用。一個偶然的機會,圈內人託陳晨購買「上頭電子菸」的煙油。陳晨發現從上家購買一瓶5毫升的煙油需要100元,而轉手再賣出的價格則能達到250元甚至350元,這中間的差價讓陳晨萌生了販賣「上頭電子菸」和煙油的想法。於是,他立即在朋友圈張羅起來,逐漸經營起了自己的「小生意」。
公安機關查獲的電子菸煙油
公安機關查獲的煙油和煙杆
隨著「上頭電子菸」吸食量的加大,陳晨的情緒變得焦躁易怒。他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可能出了問題,決定要戒了電子菸,但最後還是未能抵擋住「上頭電子菸」的誘惑,又做回了「癮君子」。
為了滿足自己對「上頭電子菸」的依賴、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小生意」,陳晨辭去了汽車修理廠的工作,專心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一些帶有「合法上頭」「飛行」「太空漫步」等字眼的廣告,宣傳「上頭電子菸」。廣告吸引了大批買家,其中有與其年齡相仿的學生,也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甚至還有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這些買家在微信下單後,陳晨就會找人幫其送貨。送貨前,陳晨都會從每瓶煙油裡倒出一點點供自己吸食。
其間,沙明明聯繫到他,表明了自己也想販賣煙油的來意後,二人一拍即合,約定好價格之後沙明明就成為了陳晨的下家。
在陳晨和沙明明的共同「努力」下,吸食「上頭電子菸」的人越來越多。由於許多買家都是年輕人,而「上頭電子菸」又不便宜,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為了能夠繼續享用「上頭電子菸」,這些人都紛紛加入陳晨的隊伍,成為「上頭電子菸」銷售鏈裡的「中間商」,而陳晨和沙明明則成了他們的「供貨商」。一瓶5毫升的煙油,經過層層轉賣,從最開始的100元賣到了500元甚至600元。
2021年6月,陳晨偶然看到一則消息:含有大麻素類的物質從7月1日開始被國家管控列為毒品,他有點擔心,立即上網查閱了相關信息。在上家「風箏」一再保證「不會有事」後,陳晨懸著的心才落了地。
一錯再錯:「好哥們兒」幫助洗錢
看到自己的「毒網」漸漸形成,陳晨欣喜之餘又不免感到擔憂,害怕警察找上自己,便決定做些什麼來規避風險。經過一番思考,陳晨想到了自己的髮小周康。
周康是個在校學生,從小就與陳晨的關係非常要好,陳晨將他販賣「上頭電子菸」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周康。他對周康說,自己帳戶裡的資金流太多怕被警察查到,讓周康提供微信收款碼,幫他收取販賣「上頭電子菸」的錢。
周康得知陳晨做的是非法勾當,眼看自己昔日的好友因吸食「上頭電子菸」日漸消瘦萎靡,他多次勸阻陳晨不要再吸了。此時的陳晨也認識到自己的身體出了問題,便又一次下定決心要戒了,但經過三天的「鬥爭」後,他再一次放棄了。
周康也沒能抵擋住「好哥們兒」的軟磨硬泡,在陳晨保證做一段時間就收手的承諾下,想著自己只是提供一下微信收款碼,並沒有參與陳晨販毒的「小生意」,就答應了幫其收款的事情。
從2021年7月5日到7月13日,周康的微信帳戶便陸續收到陌生帳戶的轉帳。每次一收到錢,他便將錢轉到陳晨指定的帳戶上,一周內他一共收到轉款2300餘元。
2021年10月30日,公安機關經過偵查,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將陳晨刑事拘留。到案後,陳晨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同年12月31日,張家港市檢察院以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洗錢罪對陳晨提起公訴。
(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吳敬川 李曉婷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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