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法制宣傳日作文:法律在我心中
2023-12-04 08:22:06
法律像一張鋪天蓋地的大網,籠罩著我們心,籠罩著我們家庭,籠罩著我們家園,籠罩著我們祖國!正是有法,才使中國人有著一片法的蔚藍天空!
法律在我心中徵文一: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幾個簡單的字眼,告訴我們:不要因為惡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無視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認為違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們作為祖國的一份子,社會的一員,應該從每件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個年僅14歲的男孩,因沉迷於網路遊戲,家裡因他一貧如洗,可是又因實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搶劫的念頭。那是一個下午,他像以往一樣來到了那家他平時愛來的網吧,可因錢不夠被人攆了出來。一時的貪念與怒火充滿了心中,他看見街對面的妹妹手中拿著一百元錢,嘴角揚起了壞笑,他拿著刀,跟著妹妹來到一條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見周邊無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錢,妹妹不肯,說那是媽媽給的過年錢,求哥哥放她走。一時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搶,可妹妹大聲哭了起來,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見報警,便舉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當場因流血過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這樣離去,如果當時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會造就這樣的慘劇!
曾聽過,一個利慾薰心超市老闆,為了錢財,綁架富家孩子,謀財不得竟將其殺害,一個正值花季的少年就這樣遠逝;幾個六年級學生因說髒話,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時憤怒,竟舉刀殺害了他們多麼讓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為了自己的前提條件下,而拋棄別人!
記憶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無視紅綠燈的存在,而喪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為了錢財,幹些偷雞摸狗的勾當;還有多少人,因一時的憤怒,殘害了別人的性命!
如果我們用理智的態度去對待,是不是可以避免發生一個又一個這樣可怕的悲劇呢?如果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呢?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心中!快樂就在身邊,讓我們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法律的尊嚴。
法律在我心中徵文二: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裡。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著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著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導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裡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為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挨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裡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為,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才會正常運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才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法律在我心中徵文三:
我的爸爸媽媽都是法律工作者,從我小時候起,爸媽就從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中,適時對我進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媽的影響,對法律特別感興趣,我非常喜歡聽媽媽講一些案例和罪名,雖然有的聽不太懂,但我還是聽地津津有味!
記得有一次,老師中午讓我看著同學們睡覺。我沒收了一些不遵守紀律同學的「公仔」、晶碼卡及神奇寶貝卡等玩具,我特別想自己留著玩。但我想起了媽媽說的話:「不是自己的東西一定要交給老師,不要自己留著,如果長大以後,把公私財物據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這裡,我趕緊把沒收的玩具交給了老師。我要從小就做一個守法的好孩子。
媽媽開車的速度比較慢,但我喜歡坐快車。我總是不停地喊著:「加速!超車!跑到一百公裡的速度,衝啊!」媽媽這時候總是告訴我:「開車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能超速;酒後不能開車;走路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白色的斑馬線,不要闖紅燈……」使交通法規和安全意識從小就深入我心。
做為少年兒童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守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制在我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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