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主教的等級(兩次首席主教之爭的教會會議的內容是什麼)
2023-04-18 21:20:24 4
#歷史開講#
湯瑪斯清楚不接受祝聖儀式,他就無力保護約克教會。他已經決定儘可能在最有利的條件下接受這一祝聖儀式。
實際上,他已經成功地讓蘭弗朗克修改了他的要求。湯瑪斯對蘭弗朗克作了「在所有與基督教相關的所有事情上」效忠服從的誓約。作為一個受過辯證法訓練的人,湯瑪斯知道如何選擇那些有待於進一步解釋的句子,「所有與基督教相關的」這一說法聽起來足夠恭敬,足以取悅蘭弗朗克。
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又非常模糊,含義不清,為以後的爭執埋下了種子。而且湯瑪斯僅以個人名義對蘭弗朗克宣誓效忠,只對他有束縛作用而並不能束縛他的繼任者,無疑湯瑪斯為這一切留出了足夠的空間便於以後的反擊。
湯瑪斯在1070年所做的書面誓約沒有任何留存,這讓人感到難以置信並且匪夷所思。坎特伯雷一直有保存誓約書的傳統。但是坎特伯雷的主教座堂僧侶竟然沒有重新謄抄一份湯瑪斯所作的書面誓約,也沒有任何檔案留存。所以湯瑪斯所做誓約的檔案缺失更像是蓄意為之。
在《歷史》所記錄的湯瑪斯的誓約中,湯瑪斯對蘭弗朗克僅作了個人的承諾而已。這個承諾更像是為了祝聖儀式而作。在諾曼徵服之前的誓約就採取這種形式:這種誓約更像是信仰的誓約而不是對效忠臣服的誓約。而《歷史》中所提供的證據,表明1070年湯瑪斯所做的保守誓約可能會給約克提供了危險的前例。但是據坎特伯雷的資料記錄,湯瑪斯之後又作了一個更有束縛力的誓約來取代這一哲約。
《歷史》還記載了湯瑪斯在1071年10月在羅馬教廷重新開啟了首席主教之爭的問題。作者認為湯瑪斯這一行為不光明磊落。在教宗亞歷山大二世面前,湯瑪斯質疑了蘭弗朗克的關於首席主教的聲言,並且引用了大格裡高利關於兩大主教平等地位的指示。
他還提出了對於多爾切斯特、裡奇菲爾德以及伍斯特的管轄權問題。蘭弗朗克進行了反駁,指出大格裡高利當時所做的批示是針對約克與倫敦,而不是坎特伯雷。但是這一記錄沒有提及教宗對於爭議中的主教區問題如何處理。針對首席主教之爭這一問題,教宗當場就建立了臨時的法庭。但是出乎蘭弗朗克的意料,儘管亞歷山大二世曾經師從於他,卻並未當場裁決。很明顯教宗並不想在未徵詢徵服者威廉的意見前,就作出裁決,從而和英王因此產生裂痕。亞歷山大二世要求他們返回英國,召開教會會議,由整個王國的高級教士仲裁這一爭執。
蘭弗朗克和湯瑪斯帶著他們的大主教披肩回到了英國,並且將他們的爭執訴求到玉王面前。《歷史》中有關雙方首席主教之爭的記錄,與坎特伯雷教堂所保存的其他早期資料上的日期和地點出現了衝突。根據教會會議的記錄,有關首席主教之爭的教會會議一共召開了兩次,一次是在復活節的溫切斯特的王室教堂中舉行,一次是在溫莎舉行。這兩次會議都記載了蘭弗朗克作為首席主教的聲言。但是《歷史》和蘭弗朗克的其他文件以及這一時期寫給教宗的書信都只提及了第一次教會會議。
首席主教之爭的解決方案記錄在兩次教會會議的資料中,並且在教會中得以留存。這兩份資料,僅有兩點不同,一是兩次教會會議的署證人不同,二是第二份資料還附有一份便條。第一份教會會議記錄上面有國王和王后的親筆籤名的十字架,教宗特使的籤名,兩個大主教以及四個主教的親筆籤名。第二份會議資料見證人的名單比第一份更長一些,而在第一份資料上出現的署證人並沒有親筆籤名,因為他們之前已經同意了這一決定,只有新的見證人籤名表示同意。在這一資料後面所附的便條上:第一份資料中的巨大的橡皮章也在上面。
這一便條區分了這兩次會議:第一次是在復活節時在溫切斯特國王的教堂中發布,而最終雙方衝突是聖靈降臨節時在溫莎的王廷中「得以解決」。這一決定是在國王、主教、修道院院長等不同階層的人所決定。對於很多現代歷史學家來說,這一區分看起來有點問題,並且疑點重重。畢竟在《歷史》和蘭弗朗克與亞歷山大二世的書信中只提及了一次會議。然而最可能的解釋就是有親筆籤名的協議是雙方在幾個見證人的見證下達成的最初的協議,而第二個則代表了更多見證人的見證,並且被更多的主教所認可。
這兩次教會會議的記錄都記載了國王和主教以及修道院院長聽證了蘭弗朗克關於坎特伯雷的首席主教權,以及幾個副主教的授聖職禮案。資料註明「通過不同的書面證據」,達成了兩項裁決:約克應該對坎特伯雷臣服,約克教省的北部邊界應該從利奇菲爾德和亨伯邊界延伸至蘇格蘭境內,並且包括亨伯以南的教區都自然歸屬於約克教省。而爭議的主教區則歸還給坎特伯雷的管轄之下。
唯一明確的結果就是蘭弗朗克作為首席主教,湯瑪斯需讓自己和副主教在蘭弗朗克主持的會議中聽從蘭弗朗克以及他在教會會議所做的指示。同時教會會議通過的特許狀宣布出於對國王的愛戴和遵循古老的傳統,蘭弗朗克放棄了本該由湯姆斯當眾進行的宣誓效忠的誓約。
在祝聖儀式上的臣服誓約要比簡單的誓約嚴肅正式,教會法規定了違背書面誓約和簡單誓約的懲罰不同。如果只是違背簡單的誓約,則懲罰要輕得多,頂多也就是逐出教會。蘭弗朗克未能從湯瑪斯這裡取得書面誓約,從而約克新任大主教可以拒絕他認為不公正的要求。
《歷史》聲稱蘭弗朗克出於對威廉一世的愛戴所以免除了書面的誓約,但是這從側面也表明了國王也並非完全支持蘭弗朗克的聲言,湯瑪斯作為威廉一世的臣僚對威廉一世有一定的影響力。
教會會議的紀要再次重申了教宗宏都拉斯所設定的原則:約克或者坎特伯雷大主教應該給彼此大主教的當選人舉行祝聖儀式。但是又強調不管在什麼情況下祝聖儀式必須在坎特伯雷舉行。所以坎特伯雷保留了其特權,從來沒有一個大主教在約克舉行祝聖儀式。會議還保留了格裡高利所說由副主教為他們當選的大主教在大主教坐堂舉行祝聖儀式。但是不管怎麼說,通過限定約克教省只有一個達勒姆副主教區,教會會議使得約克大主教不能在自己的教堂接受祝聖儀式。
教會法規定至少要有三個副主教舉行祝聖儀式,而湯瑪斯雖然名義上對蘇格蘭擁有管轄權,但是要讓蘇格蘭主教順從臣服自己,在現實中卻困難重重。在坎特伯雷所保存的湯瑪斯所立的誓約正文與《歷史》和兩次會議的會議紀要可以共存。這一誓約使得湯瑪斯需要對蘭弗朗克及其繼任者效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