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家長或其監護人(未成年人註冊帳號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
2023-05-04 22:23:28 3
未成年人家長或其監護人?本報北京10月26日訊 記者侯建斌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今天對外公布《網際網路用戶帳號名稱信息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要求網際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在註冊、使用帳號名稱信息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網際網路個人用戶的帳號名稱信息應當充分體現個人特徵,不得模仿、類似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的名稱、標識,或是國家行政區域的地理名稱,避免誤導公眾;網際網路機構用戶的帳號名稱信息應當與機構自身的名稱、標識等相符合,與機構性質、經營範圍和所屬行業類型相匹配未成年人註冊帳號時,應當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並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用於真實身份信息核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於未成年人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下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未成年人家長或其監護人
本報北京10月26日訊 記者侯建斌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今天對外公布《網際網路用戶帳號名稱信息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要求網際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在註冊、使用帳號名稱信息中應當遵循以下原則:網際網路個人用戶的帳號名稱信息應當充分體現個人特徵,不得模仿、類似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的名稱、標識,或是國家行政區域的地理名稱,避免誤導公眾;網際網路機構用戶的帳號名稱信息應當與機構自身的名稱、標識等相符合,與機構性質、經營範圍和所屬行業類型相匹配。未成年人註冊帳號時,應當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並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證號碼用於真實身份信息核驗。
《徵求意見稿》明確,網際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註冊、使用的帳號名稱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違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假冒、仿冒、捏造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組織機構的名稱、標識的;假冒、仿冒、捏造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或擅自使用新聞、報導、報刊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信息的;假冒、仿冒、關聯國家行政區域、機構所在地,標誌性建築物等重要空間的地理名稱、標識的;故意夾帶二維碼、網址、郵箱、聯繫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諧音、相近文字,拼音、數字、符號、字母和無意義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謀取非法利益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徵求意見稿》指出,網際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臺對申請註冊從事經濟、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帳號,應當要求網際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在註冊時提供其專業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獲得的職業資格或者服務資質等相關材料,並進行必要核驗。網際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臺對申請註冊向社會公眾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的帳號,應當要求網際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在註冊時提供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許可,並進行必要核驗。
《徵求意見稿》明確,網際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臺應當禁止被依法依約關閉的帳號以相同或者相似的帳號名稱信息重新註冊;對以相似名稱註冊、更名的,還應當對帳號主體真實身份信息、帳號信息內容、專業資質等進行必要核驗。網際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臺應當採取必要手段,防止被依法依約關閉的帳號跨平臺重新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