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申請專利價格(一萬元包下證書)
2023-05-05 00:28:47 2
近日,「昆明惡霸」孫小果案引發關注。身陷囹圄期間,孫小果於2008年向國家申請了「聯動鎖緊式防盜窨井蓋」發明專利,並數次減刑,於2012年刑滿釋放。很多人好奇,孫小果的「防盜窨井蓋」是怎麼獲得的?有沒有存在「買」專利的嫌疑?
近日,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專利定製產業鏈依舊存在。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稱,只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萬二包下證書」;另一家公司則表示,另付四萬五便可以走「加急通道」,一年拿證。
日前,新京報記者在淘寶上搜索關鍵詞「智慧財產權」,並與一位賣家取得聯繫。對方表示,只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便可以「一萬二包下證書」。經過一番砍價,記者最終以一萬元的價格與其達成協議。
隨後,該賣家發給記者的一份「發明專利合同」(下稱「合同」)。合同中甲方為空白,乙方為北京潤茵博雅國際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下稱「潤茵博雅」)。委託事項顯示,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一項發明專利申請,並確保順利獲得授權。
企查查顯示,潤茵博雅成立於2017年7月29日,註冊資本300萬元,實繳資本10萬元,經營範圍為版權代理服務;商標代理服務;經濟信息諮詢;企業管理;企業策劃;電腦動畫設計。
相比之下,另一家名為「知××」的公司給出的價格稍微便宜一些。5月17日,新京報記者在該公司官網留下手機號後,以律師的身份與一位自稱公司銷售總監的王某取得聯繫。
在電話中,對方表示,「如果什麼都沒有的話,可以提供『技術挖掘』服務,費用為8680元」。所謂的「技術挖掘」服務,即只需要記者提供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繫地址、電話、郵箱在內的客戶信息,便可以得到證書。
該工作人員還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如果花費45000元走「加急渠道」的話,一年左右便可以拿到證書。記者追問什麼是「加急渠道」,對方透露「加急渠道」為內部渠道。「正常情況下一般都是2年左右拿證,不過像我們單位的副總、研究院(知××研究院)的院長劉某生,以前是國知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副主任,他手中有很多渠道的。」該工作人員說。
值得一提的是,在記者告知其目的是「為重刑犯實施減刑」之後,該工作人員表示,「比較敏感,不知道查得嚴不嚴,要給領導匯報一下,周一答覆」。
據該公司官網顯示,知××研究院是一家高端知產人才智庫,現擁有一批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知名傳統代理機構等單位包括專家級審查員、高級檢索分析師、資深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律師在內的200多人的高素質專業服務團隊。其中便包括上述工作人員提到的「劉某生」。
該公司網站介紹,劉某生曾供職於國家知識產權局、漢能控股智慧財產權部等,擁有8年專利審查及業務管理經驗,曾負責組織1000餘名審查員隊伍的質量管理工作。
「不用有發明,只需要付錢,就可以成為發明專利的發明人行為是違規的。」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尹傑律師認為,「只有真正有發明並獲得國家經過法律程序予以認可的發明才能授予專利權,這個也是鼓勵人們去發明創造推動社會進步,不應該成為一個造假的產 業。」
「這肯定是不合規的,您不是這個發明專利的人,專利也不是註冊制,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對這些東西做所謂承諾。」5月2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說。據介紹,相關法律條文早已對「發明人」這一概念做了明確規定,「什麼都沒有」的買家並不屬於「發明人」這一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十三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事實上,國家早已注意到專利「買賣」這一產業鏈條。為了遏制「監獄發明」亂象,最高法2016年11月15日出臺《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就對「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作出了專門限制,明確「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應當是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並經國家主管部門確認的發明專利」。
新京報記者 李大偉 實習生 曹雯 編輯 趙澤 校對 李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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