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禁泳標識下河遊泳(惠州紅花湖禁泳)
2023-05-21 00:00:10
惠州日報訊 (記者馬海菊 通訊員匡立紅)《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條例》規定,紅花湖全面「禁泳」。日前,市、區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惠城區公安分局等單位聯合市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開展紅花湖禁止遊泳聯合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對非法遊泳行為進行巡查勸導和綜合執法。據悉,此次專項行動共勸導30多名遊泳的市民。
執法人員勸導紅花湖遊泳者。
當日下午4時許,很多市民在紅花湖景區騎行、散步,碧綠的湖水中已有一些市民在遊泳。在紅花湖綠道13.5公裡處,相隔幾十米處豎著兩塊宣傳牌,其中一塊寫明:溫馨提示 嚴禁下湖遊泳;另一塊警示牌上說明:根據《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禁止在惠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內從事放生、遊泳、垂釣、非法捕撈水生動植物等活動。違者處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然而,此處靠近湖邊的護欄有約10米已不見蹤跡,有幾名市民從該處下湖遊泳,岸邊的樹上繫著一條繩索並掛著遊泳者的衣服等物品。
「紅花湖禁止遊泳,快上來。」執法人員當即把2名遊泳者勸上岸,沒收其遊泳裝備。市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拿著工具,剪斷樹上的繩子,將樹上的釘子拔出。記者發現,岸邊不少樹上都被釘了粗粗的釘子,有的樹上釘了10多顆。
在紅花湖綠道13.7公裡處,山林中已踩出10餘米長的小路通向湖邊。在湖邊草地上,遊泳者在此用木板搭起一個小平臺放衣物,旁邊的一個沙袋上還擺著一套茶具。執法人員對遊泳者進行勸導,景區工作人員則當即拆除了木板小平臺。
執法人員勸導紅花湖遊泳者。
「紅花湖水很清澈涼爽,但遊泳很危險,每年都有溺水事件發生。」看到執法人員在此執法,市民劉亮說,「惠州有很多遊泳場所,大家還是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不要野泳,接下來也希望有關部門加強監管」。
水火無情,生命無價,市紅花湖景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陳泰安呼籲市民切勿野泳,景區將不定期聯合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法行動。
記者獲悉,為貫徹實施《條例》,景區管理方在各主要下水點拉設警戒線、設置警示牌,並利用景區現有監控設施配合加強管理;同時增加了景區水域範圍內的安保力量,並專門成立了一支巡邏隊伍,利用警用巡邏車和兩艘巡邏艇不定時在下水點集中區域的沿路及水面進行巡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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