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社訪談節目(宋人為什麼喜歡紋身)
2023-05-03 06:03:09 5
(一) 軍隊沿襲傳統,後期抱團取暖對抗文官欺凌當時的遊俠少年刺青十分流行。據《宋稗類鈔》卷一《符命》記載:五代後周太祖郭成少年微賤之時,和馮暉在同一裡巷居住,關係親密,「椎埋無賴,靡所不至。」後來都當了兵士。一天,有個以刺青為業的道士經過,郭威、馮暉二人就讓他刺青.道士在郭成的脖子右邊刺上雀,左邊刺上穀粒,在馮暉肚臍處刺了幾隻雁。告誠他們:「你們要愛護脖子、肚臍上的刺青。以後脖子上刺的雀會銜到穀粒,肚臍中刺的雁會移到肚臍外面,這是亨通顯達的徵兆。」後來郭威掌握兵權,雀和穀粒漸接近,等他取代後漢、建立後周時,雀果然銜到穀粒了。馮暉肚中的雁移到外面時,他果然出鎮一方。這裡所說的郭祖,說起來與宋朝還是大有淵源的。他廢后漢建立後周,傳於其養子柴榮,柴榮死後,趙胤發動陳橋兵變,建立宋朝。這裡的記載帶有傳奇色彩,除開這一點,其他還是可信的。
左青龍紋身
《舊五代史》、《新五代史》載:郭成少時貧賤,脖子上刺有飛雀,世人稱之為郭雀兒。這則筆記說郭威、馮暉少時椎埋無賴,靡所不至。「椎埋」者,殺人而埋之。表明他們屬於所謂的「惡少年」。郭威、馮暉先在裡巷任俠,後來又加人軍中,他們刺青一事表明,五代時,遊俠少年和兵土中刺青之習仍然比較流行。宋代理學風氣對於民間的影響也遠沒有那麼巨大,其中一個原因是"禮不下庶人」,民間社會對於思想精英所提倡的東西,接受起來並不那麼立竿見影,也並非心悅誠服。
《東京夢華錄》卷七《駕回儀衛》條記載:陽春三月,徽宗駕幸池苑,御駕回官之時,花光滿目,御香拂路,此時,京師妓女、少年狎客類人物就公然在通衢廣陌上亮相圍看御容。還有「惡少年」招搖過市:有三五文身惡少年控馬,謂之」花腿馬」。用短韁促馬頭,刺地而行,謂之「鞅韁」。呵喝馳驟,競逞駿逸。這裡也把「文身"者稱為「惡少年」,看來,宋時「惡少年」的習氣之一也是刺青,《水滸傳》 的描寫是相當準確的。
腿部紋身
南宋莊綽《雞肋編>卷下「銅臉鐵臉」的記載也能顯出宋時紋身之風:宋室南渡之後,韓世忠、劉鎊等中興名將率軍在外作戰,只有張俊一支軍隊駐紮在杭州。張俊選擇那些年輕力壯、身材高大的兵士,從臀部到腳部都刺上圖案,稱之為"花腿」。這條記載補充說,"花腿」 這一習俗,「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誇」, 剌花之習,向來是汴梁城內「浮浪輩"用以誇耀於人的一種習氣。張俊這樣作,目的就是有意效仿舊日東京浮浪子弟,誇耀軍隊的氣派;同時,用「花腿"做記號,可以防止這些士兵跑到別的軍隊裡。因為刺花很痛苦,費用又大,人們都怨恨他的這種做法。紹興四年夏天,韓世忠率軍自鎮江到杭州朝見,所率軍隊戴著銅面具。民間中傳出這樣的戲語:「韓太尉的軍隊銅臉, 張太尉的軍隊鐵臉。」鐵臉是當時罵人的話,不要臉的人被稱為「鐵臉」,為什麼說他們是"鐵臉」呢,原因之一是刺花本為 「浮浪輩」的行為,而「浮浪輩」在民間的口碑並不好。
宋代軍人普遍刺字。蓋宋太祖有鑑於唐五代藩鎮割據,軍人跋扈之禍。遂將市井中無賴流氓犯人皆黥面或手,同普通民眾區別開來,遂建立了中國的職業募兵制度,漢代以來的傳統的寓兵於農之制遂廢。朱弁《曲洧舊聞》云:「藝祖(即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無賴不逞之人,刺字以為兵。」宋代刺字據古書零星記載,大概是取「松煙墨」,入管針(類似於管狀針頭)畫字於身,直刺肌膚,塗以藥酒即成。宋代軍人刺字後,宋朝皇權和文人主導的政治得到穩定。軍人割據現象從此消失。但軍人黥面,形同罪人,沒有尊嚴和榮譽感,社會歧視當兵的,稱呼軍人是「赤佬」。「好男不當兵,好女不嫁丁」的話也是從宋代開始流傳的。打仗的時候,都是文人領導武將,文官面對一堆黥面武將,文武不和也是宋代軍隊戰鬥力低下的重要原因。後來對西夏作戰,訓練的義勇,刺面改為刺手。軍隊黥面,不僅一般士卒刺字,武將也不例外。特別是那些從基層士兵升到將軍的,如北宋名將後來當到軍隊最高首長樞密使的狄青就是典型。
北宋仁宗年間的大將狄青,號稱「面涅將軍」,狄青不是將門出身,完全是從兵卒幹起,後來對西夏作戰有勇有謀,遂不斷遷升。仁宗朝他掛帥南徵,大破廣西儂智高叛亂,成為一代名將。但他凱旋歸來時面上黥字還在,升任樞密使,民間呼之為「赤樞」。皇帝和臣僚都勸他磨去刺字,他卻說:「青若無此兩行字,何由致身於此?斷不敢去,要使天下賤兒,知國家有此名位待之也。」 以疤明志,激勵軍隊士氣。狄青這種志氣讓文人很不痛快,他後來也被文臣陷害抑鬱而死。但是民間就粉絲效應來了,大家都十分崇拜狄青。特別是那種和狄青同等遭遇的習武人士,各種江湖豪客都給自己刺青,這個時候刺青文化就開始發展起來。
(二) 紋身表示勇武忠貞,有血性和決心宋代軍人刺字成為傳統,文臣壓抑武將,不少武將變得愚昧無知,將刺字作為效忠的方式。《續資治通鑑長編》載:乙卯,馬步軍都頭、保州刺史呼延贊出為冀州兵馬總管。贊,太原人,鷙悍輕率,自言受國恩,誓不與契丹同生,文其體為「赤心殺契丹」字,至於妻子、僕使、同爨皆然。鞍韉器用什物,亦刺繡刻朱墨為之。後復與諸子別刺文曰:「出門忘家為國,臨陣忘死為主。」又作降魔杵、破陣刀,鐵折上巾,兩旁有刃,皆重數十斤;乘騅馬,絳抹額。北徵時,上惡其詭異惑眾,欲斬之,得免。至是,言於上曰:「臣服飾詭異,所至,觀者必眾壅遏,願敕州縣遣卒遮迎清道。」上笑而不許。贊至屯,或言其無統御才,改遼州刺史,既又以不能治民,復召入為都軍頭,領扶州刺史。
呼延贊可謂宋代愚昧武將的典範。刺字本是侮辱性的行為,時間久了反成為一種取得自尊的方式。宋代軍人由於刺字成為職業象徵符號,又因此符號形成一種軍隊文化傳統。軍人漸漸多以刺字為標誌。額頭刺番號,手背刺姓名。南渡後,宋高宗需要武將,故軍人地位有一定提高,刺字成為效忠的方式。大概受到呼延贊刺字影響,據《宋史·嶽飛傳》記載飛背所刺乃「盡忠報國」四字就證明了他的忠貞不二。因為是宋高宗獎勵嶽飛徵戰的旌旗「精忠嶽飛」四字。後來訛傳「盡忠」為「精忠」。南宋筆記小說《夷堅志》提到:「忠翊郎王超者,太原人,壯勇有力,善騎射,面刺雙旗」。淪陷區的河南和西北抗金義軍,在臉上刺「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字,故為「八字軍」。高宗欲講和金兵,紹興七年都督府下令「有面刺大字即燒炙之人,不許入皇城門」。而意向相反的有仁宗時期的反政府軍,他們臉上刺的是「義軍破趙得勝」,表達了推翻趙宋的決心。
嶽母刻字——精忠報國
(三)一種部落圖騰信仰
刺青就是紋身,在原始社會,幾乎人人身上都有刺青,世界各民族都沒有例外。
如當時的少數民族遊牧民族信仰薩滿教等原始宗教,以動物和自然萬物為圖騰,斷髮紋身十分普遍。比如景教教徒紋身是太陽;突厥匈奴等遊牧民族崇拜狼,不少人紋身狼頭以示血統高貴地位特殊。還有紋身月亮、老虎、熊、狐狸、曼陀羅等的,不一而足。宋朝邊境有不少少數民族蕃落蠻部,比如苗族、、擺夷人、俚人、僚人等都有自己獨特的圖騰信仰,有紋身孔雀的,還有紋身蚩尤大神的,還有九頭蛇的,反正各部族都不一樣,代表的意義也不一樣。和宋代漢民交往的過程中也雙方相互影響模仿。使得紋身文化更加完善,臻於完美。
圖騰紋身
(四)宋代刑罰刺配黥面相當普遍在臉上刺字,原本是一種刑罰,叫黥或者是墨,目的是對人犯進行身份歧視和心理摧殘。這種刑罰在西漢就被文帝廢除,此後,它成為了一種私刑,主要用於逃亡的奴隸。北宋卻恢復制定了刺配法,但凡被判處流刑的,臉上就會刻有「刺配某州牢城」字樣,比如宋江和林衝。
北宋時期有一位官人名叫陸東,是蘇州通判,有一段時間代理知州。當時有一樁案子,陸東審理之後判主犯流配某州牢城,陸東就讓人在罪犯的臉上刺出「特刺配某州牢城」。字刺完了,幕僚中有人認為不太妥當,對陸東說:「這裡用一個『特』字,只怕不合適。」陸東不明白,「通常情況下,某個人罪名並不嚴重,但根據朝廷的旨意,必須判他這樣的罪名,才會用這個『特』字。眼前這個罪犯合該刺配,沒有什麼特別之處,而且就算要用一個『特』字,咱們州府一級也沒有資格決定。」陸東一聽吃驚不小,知錯就改,馬上讓差人想辦法把罪犯臉上的「特刺」二字去掉,改刺成「準條」二字。這件事傳出去,在當時成為一個笑話。後來有人向朝廷推薦陸東,參知政事石中立一向詼諧幽默,說:「我知道這個人,不就是那個曾經代理蘇州知府、在罪犯臉上打草稿的陸東嗎?」
宋代稱得上一個紋身的朝代——刑法中恢復了黥刺,有「刺配」之刑;軍隊中承襲五代時的做法,在士兵臉上或者其它部位黥刺;此外,市井街巷中的紋身現象比晚唐時代更為普遍,也出現許多專業的紋身藝人。
宋代紋身師技術高超
宋代刑罰有笞、杖、徒、流、絞、斬等。通常,縣一級官府可以施行笞杖,知州以上可以施行徒、流,刺配時在面上刺「配某州牢城」,各州有牢城勞專門收押這類罪犯。也有強盜被刺配充軍,會在額頭刺上「免斬」二字,臉上刺雙旗。歸入大軍的一般是把名字刺在手上,歸入禁軍、廂軍的一般在額頭上刺六點。
楊景宗是章惠皇太后的堂弟,年青時候不務正業,客居京師的時候犯了罪,被判服苦役,而且黥面。據宋代人魏泰的《東軒筆錄》記載,是「黥黑其面,至無見膚」。烏漆墨黑的黥面都看不清臉了。
當時楊景宗的堂姐被選入宮中,做了真宗皇上的美人。有一次宋真宗幸臨玉清昭應宮,回來的時候,六宮后妃們各自乘坐著金車從皇宮裡出來,在大路上迎候皇上。巧的是楊景宗此時正在路邊做苦役,和堂姐的金車中間只隔著一條御溝。堂姐坐在車裡,看著溝那邊的一個身影十分眼熟,只是臉上刺得一團漆黑,就派人過去問刺面人的身世。楊景宗早就聽說自己的堂姐在皇帝身邊,現在突然有宮裡的差人來問自己的身世,也顧不上許多,敞開嗓子大叫堂姐的小名。堂姐在那邊一聽就哭了:「難怪看著他面熟,果然是我的弟弟!」回宮之後她對宋真宗說起楊景宗,宋真宗赦免了楊景宗的罪過,讓他做了右班殿直。以後宋仁宗繼位,把楊景宗的堂姐尊為章惠太后,楊景宗更是一路高升。做了官,那一臉的刺青就必須除掉,不知道楊景宗用了什麼特效藥,他的臉變得肥皙如玉,沒有留下半點痕跡。可見在去除刺青方面,宋朝人有獨到的方法。官升脾氣長,據說楊景宗做官時性情十分蠻橫,喜歡用木棒打人,人們在背後叫他「楊骨槌」,顯然不是什麼好鳥。或者他自己服苦役時遭受過難言的屈辱,一直在尋求心理的補償。
楊景宗臉上的刺青面積很大,沒有剩下一塊本色的皮膚,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給犯人黥面的時候有很大的隨意性,並沒有明確規定刺在哪裡,刺多少。大概楊景宗犯罪時惹惱了刺青的差人,或者大家欺負他是外鄉人,在他的臉上練習針功,才弄得他面目全非。
(五)宋代刺青技術高超,市民喜歡紋身藝術,符合大眾審美刺青的風氣從軍伍蔓延到市井間。喜歡刺青的或者是血性男兒,比如史進;或者是英俊少年,比如燕青。施耐庵寫的小說中燕青身上的刺青贏來了名妓李師師的青睞。
宋代紋身現象普遍
這其實反映了一種審美態度,而審美對象,是人體。但文身是被士大夫唾棄的,皇家宗室的刺青更被朝廷明令禁止。畢竟,文身並不符合儒家的禮教傳統。但是即便與傳統禮教不符,熱衷於刺青的人仍舊不絕如縷,宋代的武將呼延贊更是把刺青這一愛好發揮得淋漓盡致。他不僅在自己身上到處紋"赤心殺賊",甚至要求他的妻子、兒子、僕人都在身上紋了這幾個字。他的幾個兒子耳朵後面另外刺字曰:"出門忘家為國,臨陣忘死為主"。他的妻子說婦女在臉上刺字有不守婦道的意思,呼延贊這才允許她把字刺在胳膊上。
紋身——精忠報國
文身在儒家士大夫眼裡是野蠻人的習俗,為先進文化和所謂的正人君子所不齒。只是到了宋,這種習俗才死灰復燃,宋代的刺青文化反應了一部分人對於人體的審美。宋代重視文學藝術,在當時,山水畫達到了登峰造極的高度。刺青就成為宋代文化繁榮的表現形式之一。紋身成為相當普遍的現象,甚至是英雄好漢的標準。《水滸傳》中的「九紋龍史進」就是代表之一,雖然這只是小說人物,但是文身一事在宋代可謂史不絕書。甚至還出現了專有名詞,比如刺青又叫刺繡,文身又叫錦體,文身師叫針筆匠等等。更為誇張的還有「花腿」,即從臀部開始,雙腿刺青直到足部,「花腿」的愛好者也多半是紈絝子弟和衙內的奴僕。還有人在身上刺白居易詩和畫的,比如號稱「白舍人行詩圖」的葛清。此外,由於當時的宋代海貿發達繁盛,許多外國人還慕名而來,到宋朝街頭有名的紋身店給自己紋身,選取宋人常用的圖案以便自己看起來像宋人,回到家鄉還可以誇耀一下,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許多宋代周邊的部落番部從此開始了紋身,顯示與天朝的同步,表達自己的嚮往和敬意,形成了自己部落獨特的文化。
金庸的小說多少有一些歷史根據:「喬峰胸口從小就有狼頭紋身。北宋年間人身刺花甚是尋常,甚至有全身自頸至腳遍體刺花的。丐幫眾兄弟中,身上刺花的十有八九,是以喬峰從無半點疑心。」這段描述,倒是合乎宋朝歷史。
「浪子」燕青的花繡紋身
金庸所說的「刺花」,宋人一般稱「刺青」「雕青」「花繡」等,我們今天則叫「紋身」。從唐朝至宋朝,正是刺青非常流行的時期,施耐庵的《水滸傳》中,梁山泊好漢中就有好幾位是紋了身的:「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刺著一身青龍」;「短命二郎」阮小五,胸前刺著「青鬱郁一個豹子」;「病關索」楊雄,「露出藍靛般一身花繡」……刺青最漂亮的梁山好漢,當然非「浪子」燕青莫屬,「一身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他在泰山打擂臺,露出那一身花繡,臺下看官忍不住全都看呆了。《水滸傳》稱燕青的一身文繡,「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連京師青樓頭牌李師師,也聽說燕青一身刺青之美。當燕青上門拜訪時,李師師便提出請求,要看看「哥哥」的文繡。
宋代九紋龍史進
(六)宋代少年郎「青春期叛逆的標誌」,表示與眾不同北宋末年,每年的三、四月間,春暖花開,都城汴京的街頭最熱鬧。貴家的士女們出來遊玩,乘坐著一頂頂插花的小轎,為了欣賞街景,也為了招人眼目,都不把簾帷放下來,大膽從街上逍遙而過。
這種時候,城中的妓女們自然不肯落後,全都打扮得花枝招展,身披輕薄的涼衫騎在馬上,蓋頭撩起來,招搖過市,惹來許多輕狂的少年追隨。這其中就有一些紋身的少年,身穿輕衫,頭戴小帽,故意勒緊坐下馬的韁線,從街上呼嘯奔馳,顯示各人的俊逸、勇氣和力量,人們都叫他們是「花腿馬」。
喜歡刺青的,未必儘是「惡少年」,而是一時之社會風尚。宋人說,「今世俗皆文身,作魚龍、飛仙、鬼神等像,或為花卉、文字。」傳世宋畫《眼藥酸圖頁》中,右邊的雜劇演員,手臂上便有刺青,圖案似是魚龍之類。
紋身——魚和鷹
刺青也是許多宋朝男兒的「青春期標誌」,恰如一首宋詩所寫:「少年宕子愛雕青,文彩肌膚相映明。鬧裡只圖遮俗眼,強將赤體以為榮。」北宋末官員李質,由於「少不檢,文其身」,被宋徽宗戲稱為「錦體謫仙」;南宋舉子李鍅孫,少年時在大腿紋了一個「摩睺羅」(宋朝人的「芭比娃娃」)圖案。
我國自古以來紋身始終是有特殊意義的,紋身之人自身也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表明自己與眾不同,尤其是表明自己已經自絕於傳統了。古代正統的儒家講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按照儒家來說紋身首先就犯了人生第一大錯,即不孝。古時福建廣東一帶的漁民有說法,紋身下水可以嚇唬鯊魚,因而人人紋身,直到清代也一直被政府視為賤民。
要說紋身者的氣勢,確實還是不錯的,因為不受禮法的拘束,各種事情上常常壓人一頭。《史記·魯周公世家》記載,吳王夫差為了稱霸討伐齊國,經過魯國的時候向魯公勒索財物,夫差原話就是:「我紋身,不足責禮」。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我紋身所以不能講道理。
(七)紋身協會刺青社團的加持由於刺青成了社會時尚,至遲在南宋時,大都市中便出現了「紋身協會」,用宋人的話來說,叫作「錦體社」。《武林舊事》《都城紀勝》等宋人筆記收錄的南宋社團名單,都有「錦體社」。
「錦體社」中有「針筆匠」,即紋身師;「錦體社」還會組織紋身展示大賽,叫作「賽錦體」,優勝者可以獲得獎金。
追求個性唬人的紋身圖案
在宋代,刺青卻發展成為跟今天的紋身沒什麼兩樣的時尚,其流行特點也與今人極為相似:刺青的群體都是以江湖人、文藝圈、少年人為主;刺青的圖案,都極具個性化。
「為了表示英雄好漢,在身上刺花紋,叫做錦體,是宋時盛行的風俗。」 當時人們把刺青稱為「刺繡迎神」,喜好紋身的人還聚合起來,組成「錦體社」,也有專門刺青的手藝人,「設肆為此,一曰『針筆匠』」,說明當時有了專門的刺青店,那時的針筆匠相當於今日的刺青師。
「錦體」一詞讓我們想到的是大面積的、遍布全身的刺青,如果單單只是手腕上刺的一朵牡丹花,或者肩頭上刺一隻虎頭,似乎都還稱不上是錦體。
華麗的錦體刺青
《夢梁錄》中幾次出現「錦體」一詞,如 「錦體浪子」、「風流錦體」等,指的就是渾身刺青的藝人。而「錦體社」的出現說明,當時刺青者的數量很大,刺青者已經不單單是街頭的浮浪後生。
(八)地痞流氓惡霸黑幫為了誇耀浮浪和氣勢在中國古代,文身子弟一般都是惡少年,這是共識。譬如刺青的子弟,喜歡上街騎著馬追婊子,還有的惡少一人一條蛇,往酒家扔,拿著羊胛骨打人玩。唐朝大寧坊一霸張幹,左臂刺「生不怕京兆尹」,右膊刺「死不畏閻羅王。」京兆尹薛元賞潛伏三千士兵,等這群刺青的出現後進行突擊,全部打死,暴屍街頭。唐朝之後,朝廷禁令不嚴,刺青的更猛了,鬧事的不刺青,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道上混的。 「率髡而膚札」。唐朝的混混,全都文著身,剃個光頭。
有氣勢的孫悟空紋身圖案
明朝末年馮夢龍的短篇小說集《醒世恆言》中有一篇《鄭節使立功神臂弓》,故事講的是,宋代東京汴梁城裡有一個大財主,名叫張俊卿,有一年去東嶽泰山替父親還願。在山上小憩的時候,他夢見一個和尚和東嶽神道審案,「只見幾個力士,押著一大漢,約長八尺,露出滿身花繡」。原來這個大漢想做三年的天子,東嶽神道卻只答應他做諸侯,大漢無奈,只能答應。
張俊卿從泰山回來不久,遇到一個落魄的漢子,名叫鄭信,相貌和夢中的大漢完全一樣。張俊卿就把鄭信留在府中,幫助自己料理生意。有一次張俊卿外出喝酒,碰到一個外號叫「夏扯驢」的無賴,被他訛去二十兩銀子。夏扯驢帶著張俊卿立下的字據,找到鄭信領銀子,鄭信不肯給,兩個人來到張俊卿的面前,要比試一下。鄭信脫下衣服,「滿體雕青,左臂上三仙仗劍,右臂上五鬼擒龍。胸前一搭御屏風,脊背上巴山龍出水。」夏扯驢也不含糊,脫光上衣,眾人只見「那廝身上刺著的是木拐梯子,黃胖兒『忍』字。」兩個人就在花園裡打了起來,要賭個輸贏。從這段描寫可以看出,鄭信的上半身滿是刺青,「三仙仗劍」、「五鬼擒龍」、「巴山龍出水」、「御屏風」等應該都是當時流行的刺青圖案。
顯然,在宋朝時,龍已經成為刺青者喜歡的對象。而且從這些名目上看,當時的刺青圖案已經很複雜,比起今天並不遜色多少。「巴山龍出水」,應該是以龍為主,配以山水背景。而「五鬼擒龍」說明當時刺青者很喜歡獰惡、怪誕的形象,這一點與現代刺青者類似,把鬼與龍放到一起,顯示在當時龍的地位還沒有後來那樣尊貴。比較難懂的是夏扯驢身上的刺青,從「木拐梯子」這個名字上看,似乎是一種裝飾性的幾何圖案,曲折連環,類似於某些部落文身。「黃胖兒」是宋朝常見的一種土製玩偶,「黃胖兒忍字」到底是說夏扯驢身上刺著黃胖兒和「忍」字,還是指他刺的「忍」字字體粗肥,不得而知,估計這也是當時流行的一種刺青圖案。
兩個滿身花繡的人打到一起,鄭信一拳打在夏扯驢的太陽穴上,竟然要了他的性命,以後的故事簡略不提,結果自然很是圓滿。
(九)社會對紋身刺青容忍度較高,民間習以為常《揮麈後錄》記載:宋徽宗貼身內侍李質,年少時浮浪無行,身上有大片的刺青,刺工精美,宋徽宗因此賜給李質一個名號,稱作「錦體謫仙」。李質是官宦人家出身,曾祖父名叫李昌齡,在宋太宗和宋真宗時代做過淮南轉運使、戶部員外郎等職,李質自己也在宮中做事,是睿思殿的應制,靠著自己的詩文吃飯。一名內侍都可以身帶刺青,顯然當時正統的觀念並不排斥刺青。李質算得上官僚子弟,其長輩能容忍他刺青,說明宋朝人對刺青的看法比較寬容,這一點恐怕我們今天的許多人也難以比擬。
宋代馬純的《陶朱新錄》記載,王恩的夫人為他新買了一個小妾,容貌十分美麗。合巹之日,王恩來到小妾的房中,脫下自己的衣服。小妾在一旁看著王恩,突然面露驚恐之色,指著王恩的大腿問:「那是什麼!」原來王恩的大腿上有一塊刺青。王恩看到小妾對刺青如此詫異,忽然有所醒悟,穿上衣服回到夫人那裡去,對夫人說:「你買的這個女子到底是什麼人?她看到我腿上的刺青竟然如此驚異,一定是個良家女子。」
夫人就去問那小妾。王恩的疑惑果然沒錯,原來小妾的母親是一位縣主,大宋皇家的後代,丈夫死後家中漸漸貧苦,淪落到貨賣女兒的境地。
王恩派人去把那位縣主請來,問明白她們的底細,不忍再收納小女為自己做妾,就把屬下的年輕而且沒有結婚的僚屬全部叫來,讓縣主母女挑選一個中意的,命他娶了那位小女,並且奉養縣主,王恩還拿出一份豐厚的妝奩相送。
《宋史·王恩列傳》中記載,這位王恩是開封人,字澤之,生得人高馬大,體格壯碩,能挽強弓,因為射術精良而被選入羽林軍中。
當年宋神宗檢閱衛士的時候,一眼看中了他,提拔他做了河州巡檢。羌人進攻蘭州,王恩不畏強敵,輕傷不下火線。所以到了宋哲宗、宋徽宗時也一直受到重用,曾任馬軍都虞候、殿前都指揮使和武信軍節度使等重要職位。王恩是軍人出身,紋身也就不出奇了,大腿的紋身恐怖猙獰也就不出意外了。
這則故事中還隱含著另外的信息:在北宋年間紋身是非常普遍和常見的現象,街巷中的勇健少年多有紋身,尋常百姓家的女子應該有許多機會看到這一類東西。正因為如此,小妾對王恩腿上圖案的驚詫就顯得非常突兀,說明她不諳世事,遠離俗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王恩也因此斷定她是居於深閨的良家女子。
(十)宋代不少叛逆女子也有紋身隨著社會對紋身刺青的寬容對待,男子紋身的美麗也對女子有很大影響,雖然深閨黃花不能大面積破相紋身,但是胳膊等細小隱秘部位紋身還是比較常見的。象徵著女子對某種喜歡在意的事物或者有情郎的海誓山盟。另外青樓勾欄等三教九流混雜的地方,妓女也有勇敢的在身上刺青紋身的,以便招攬生意或者吸引恩客注意。但是一般比較少,畢竟紋身很疼的。
女子胳膊紋身
女子腳裸上的紋身
(十一)宋新社追評:宋代的刺青源於刑罰黥面,在繼承唐五代的風俗基礎上又有了發展創新,花樣繁多,賦予了更多的時代內涵,也成為了文武對立下武將自覺不自覺的組團紋身維護軍隊榮譽和集體尊嚴的手段,也折射出宋代武將地位卑微形同囚徒,就像文人說的賊配軍一樣,刺青代表了一個宋代暴力符號,是勇武血性忠貞的象徵。
市民階層的壯大,使得刺青更加平民化普遍化,雖然程朱理學對此痛批「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但是民間對儒家存天理,滅人慾的那一套也是有一個接受的過程,畢竟在士大夫眼裡,百姓愚民不知好歹,沐浴教化卻頑固不化。也有青春期少年以紋身表示對封建禮教束縛的反抗,衝破家庭和社會的重重阻撓,追求自己的自由,獲取人格的獨立和呼吸不受禮教壓迫的新鮮空氣。
隨著宋代的沒落元代的興起,刺青漸漸的被人看作是賤民的象徵,是蠻夷落後的象徵,不符合儒家傳統道德,不被主流社會所接受,也沒有了宋代初期那樣寬容的社會氛圍。個性化的紋身不被社會容忍,大部分社會團體也不會接受滿身刺青的人。宋代高超的刺青技術也就慢慢失傳不見,紋身業也就慢慢衰落了。宋代紋身曇花一現,值得我們仔細思量。
看完文章,你會紋身麼? 單選
0人 0%
會,什麼都要嘗試一下0人 0%
不會,現在當兵入伍都不要指甲蓋大以上的紋身0人 0%
會,可以紋身小點的圖案,怕疼0人 0%
不會,現在的社會主流認為有紋身不是好人0人 0%
無所謂 投票宋新社,一個專門寫宋代歷史舊聞的報社。熱愛宋史的90後公子權穿越時空來到宋朝,以一隅房屋作報社(租的,可貴了),為您解讀宋代那波瀾壯闊的歷史,為歷史人物的行為作出註腳,以史為鏡,以史為鑑,拋磚引玉。歡迎批評指正。
本文是作者個人觀點,謝謝大家的閱讀。聲明: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原創首發#歡迎轉載!歡迎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