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縱火案詳細解析(趙敏先行火燒綠柳山莊)
2023-08-05 02:29:31 1
【情節】
《倚天屠龍記》的主人翁是張無忌和趙敏,兩人首次交鋒見第23回「靈芙醉客綠柳莊」。
解毒之物甚是對症,不到半個時辰,群豪體內毒性消解,不再頭暈眼花,只是周身乏力而已,當即問起中毒和解藥的原委。
張無忌嘆道:「咱們已然處處提防,酒水食物之中有無毒藥,我當可瞧得出來。豈知那趙姑娘下毒的心機真是匪夷所思。這種水仙模樣的花叫作『醉仙靈芙』,雖然極是難得,本身卻無毒性。這柄假倚天劍乃是用海底的『奇鯪香木』所制,本身也是無毒,可是這兩股香氣混在一起,便成劇毒之物了。」
周顛拍腿叫道:「都是我不好,誰叫我手癢,去拔出這倚天劍來瞧他媽的勞什子。」張無忌道:「她既處心積慮地設法陷害,周兄便不去動劍,她也會差人前來拔劍下毒,那是防不了的。」周顛道:「走!咱們一把火去把那綠柳山莊燒了!」
他剛說了那句話,只見來路上黑煙沖天而起,紅焰閃動,正是綠柳山莊起火。
群豪面面相覷,說不出話來,心中同時轉著一個念頭:「這趙姑娘事事料敵機先,早就算到咱們毒解之後,定會前去燒莊,她便先行放火將莊子燒了。此人年紀雖輕,又是個女流之輩,卻實是勁敵。」
【問題】
1.趙敏為什麼必須要火燒綠柳山莊?
2.趙敏火燒綠柳山莊是否構成犯罪?
【解讀】
金庸武俠小說中所創造出來的愛情,有可歌可泣的至情,有激烈煽情的激情,有迷離難解的迷情,有傷懷難過的傷情,有怪異費解的異情及可怕恐怖的魔情,令人嗟嘆不已。《倚天屠龍記》裡,蒙古公主趙敏是個極具政治野心的女子,為毀滅中原各大幫派、剿滅明教這股反叛力量,採取一些並非正大光明的手段,例如詐騙明教高手進綠柳山莊,卻暗中對他們下劇毒;用僧人「剛相」假冒少林僧人空相,借著向張三丰報兇訊而突施暗襲等等。雖其手段激烈有失正大光明,但她對張無忌的一派迷戀,甘為他背叛父兄及拋棄尊榮地位,這段刻骨銘心的愛,仍令人津津樂道。趙敏巧計詐騙明教高手進綠柳山莊,並暗中對他們下毒,及至毒解之後,深恐明教群豪回頭尋仇,竟早先一步放火燒毀綠柳山莊。火燒綠柳山莊這種狠辣手段,恐怕連很多老江湖都自愧不如。現在,我們要從法律角度分析,趙敏火燒綠柳山莊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構成什麼罪?
火燒綠柳山莊行為,可能觸犯的罪名主要有兩條:放火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又稱縱火罪,根據我國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規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物的安全。由於縱火是一種嚴重犯罪,社會危害性極大,所以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放火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本罪。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較為常見的嚴重刑事犯罪之一。我國商代已經開始規定用刑罰手段管理火政,以後從殷代的「殷王法」、西晉的《晉律》、南北朝北周的《火律》,到唐代的《永徽律》、明代的《大明律》以及清代的《大清律例》等法律,均對放火及其處罰作了規定。由於放火罪的社會危害較大,世界各國的刑法也對放火罪的罪名作了具體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除了規定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外,還規定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罪是指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並與之相當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其他危險方法是指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與上述危險方法相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實踐中這種案例比較多,如醉酒狀態下開車致多人死傷、故意開車撞死撞傷多人等。放火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屬於刑法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犯罪,從對社會的危害層級來看是一致的,不過前者行為方式固定(放火)後者則通過概括的方式說明。我國刑法規定,放火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見,趙敏的行為基本上可以定性為放火罪,由於沒有嚴重後果,可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不過,這裡有問題值得斟酌,趙敏縱火燒毀的是自己所有的房屋,是否能夠被定罪呢?放火焚燒的對象並不是構成放火罪的決定因素,也就是說,構成放火罪,並不局限在焚燒他人財物,燒毀自己的財物,也可能構成該罪。是否構成放火罪,關鍵看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包括已經造成實際損害結果,也包括雖未造成實際損害結果,但足以造成嚴重後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從小說記載來看,張無忌等人是「順著青石板大路來到一所大莊院前,莊子周圍小河圍繞」,可見行為人的家是獨門獨院,距他人的房屋等財物較遠,行為人放火燒毀了自己家的房屋,並未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可不定放火罪。不過,趙敏縱火燒毀自己獨門獨院房子的行為,這個事件如果放在今天,雖然可不追究放火的刑事罪責,但根據我國2014年《環境保護法》的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趙敏燒毀綠柳山莊致使「黑煙沖天而起」,必然因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對自然美景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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