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2中級職稱公示(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07-11 07:06:21
甘肅2022中級職稱公示?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圖書資料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於甘肅2022中級職稱公示?以下內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甘肅2022中級職稱公示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圖書資料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28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化和旅遊局,蘭州新區組織部、商務和文化旅遊局,甘肅礦區人社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人事處(職改辦),省屬各企業集團人力資源部,中央在甘有關單位人事處(職改辦):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甘辦發〔2017〕81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圖書資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42號)關於制定完善地區標準和辦法的要求,現將《甘肅省圖書資料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文化和旅遊廳2021年7月23日
甘肅省圖書資料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發揮好人才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圖書資料系列專業技術人才的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立足服務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圖書資料專業人員成長規律,健全完善符合圖書資料專業人員工作特點的職稱制度,推動圖書資料專業人員隊伍結構更趨合理、能力素質不斷提高,為加快文化改革發展,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提供人才支撐,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獲得感,引導激勵廣大圖書資料系列專業技術人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特制定本評價條件標準。 第二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適用於全省圖書資料系列各類單位中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才(含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才)。 第三條 本系列職稱包括高級、中級、初級。其中,高級職稱分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初級職稱分設助理級和員級。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和員級職稱名稱依次為: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和管理員。 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對應,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第四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主要評價圖書資料系列作出貢獻人才正常晉升、作出突出貢獻人才破格晉升高中級職稱。 第五條 本系列初級職稱(助理館員和管理員)和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由用人單位(無人事管理權的由單位主管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全面考核認定,不再由評委會評審。 第六條 對縣(市、區)以下基層(含甘南、臨夏州州屬單位,下同)實行高級職稱單獨評審,評價的職稱在全省基層範圍有效,條件標準不再另行制定,業績條件在此評價條件標準範圍內適度降低執行。鼓勵基層作出突出貢獻人才按本條件標準申報評審全省範圍有效職稱,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全省範圍有效和全省基層範圍有效職稱。 第七條 本系列符合《甘肅省特殊人才職稱評價辦法》的人才不受專業、學歷、論文、臺階等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層級高級職稱,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評審。
第二章 品德條件標準
第八條 品德條件標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國精神和科學精神,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以信念、人格、實幹立身。任現職以來品德考核必須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並在單位公示。 第九條 評價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單位黨組織負責,以定性評價為主,儘量實現量化考核。主要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獲得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道德模範等稱號的,同等情況下優先推薦申報。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品德有問題: (一)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行為的。 (二)違背本行業職業道德行為規範的。 (三)存在明顯違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行為的。 第十一條 對品德有問題者實行「零容忍」,並建立「黑名單」制度。 (一)對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連續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情形對待,即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 (二)對經查實的申報造假、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學術不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無實質貢獻的虛假掛名等行為,正在申報的終止申報程序,已獲職稱資格的撤銷職稱資格。由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根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章 研究館員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十二條 專業能力。具有本學科廣博、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知識,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能及時掌握國內外圖書資料專業發展前沿動態,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統的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具有提出本專業新的研究方向和開拓新研究領域的能力。 第十三條 技術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工作業績突出,獲省部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或主持完成圖書資料專業相關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 (二)科研能力強,取得圖書資料專業重要研究成果或其他與圖書資料專業相關的創造性研究成果以推動行業發展;或公開出版或發表圖書資料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範的編寫,或在圖書分類編目、文獻信息諮詢、讀者服務等專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 (四)是本單位圖書館學某一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具有培養專門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專業工作的能力。 第十四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並任副研究館員滿5年。 第十五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並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優秀。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十六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十七條 學術水平能力。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譯著、教材1部;或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獲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採納的智庫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1項;或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填補國內空白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 第十八條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和各類企業外,其他省、市屬單位中晉升高級職稱的人才,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在社區、鄉鎮(村)綜合文化工作站等基層單位支援幫扶工作時間累計220天計入基層服務經歷。 (二)在「三區」人才工作中,單位選派到鄉鎮(村)工作或提供文化服務指導的,按到「三區」服務時間累計220天計入基層服務工作經歷。 (三)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幹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或援藏、援疆、援青、援非等工作經歷的時限,計入基層服務經歷。 (四)參加工作以來有1年以上縣以下基層單位或企業工作經歷,或在軍隊(武警部隊)團(支隊)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的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經歷。 第十九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並能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十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本專業設計、製作、研究、分析等。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一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國家級。獲國家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國家級的全國性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參考其他業績。 2.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並取得第(二)款1至6項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前5名)1次,或二等獎(前4名)1次,或三等獎(前2名)1次;或完成(前4名)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並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完成(前5名)國家部委發布實施的標準1項。 3.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並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其中1至6項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前4名)1次,或二等獎(前3名)1次;或完成(前3名)省級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並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完成(前3名)省級行業監管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1項,並取得第(二)款1項業績。 4.其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第 6、7名)或省級科技獎一等獎(第 5、6名)1次並獲國家部委、省級二、三等獎(定額內人員)任意1次;或獲省級科技獎三等獎(第1名)1次並取得第(二)款業績 1 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至6項至少佔1項: 1.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大型(省級館)、中型(市州級館)圖書館新技術、新成果等開發項目,通過廳局級鑑定、驗收,並獲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或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省級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工作及相關技術應用和開發等相關工作2項,並通過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或相應層次)專家委員會驗收鑑定;或主持(前2名)組織實施市州(單位)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工作及相關技術的應用和開發工作3項,並通過市州業務主管部門(或相應層次)驗收鑑定。 2.主持(前2名)制訂大型(省級館)、中型(市州級館)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業務綜合管理規定,並經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發文用於指導實際工作,效果良好(以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計劃安排和驗收文件為據);或主持(前2名)組織實施全國或地區性文獻資源建設協作協調項目,並通過由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或相應層次)驗收鑑定。 3.個人在圖書分類編目、文獻信息諮詢、讀者服務等專業工作中,提出有價值、有創新的技術和方法,被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採納並在全省圖書館系統推廣應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以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批覆文件為據)。 4.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市廳級諮詢課題6項,完成資料的整理編寫,形成專題報告,並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或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6個市廳級以上單位(或相應層次)合作舉辦的大型讀者活動6項或4個市廳級以上單位(或相應層次)合作舉辦的中型讀者活動12項,完成資料的整理編寫,形成專題彙編等。 5.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全國性(含國家重點出版項目、國家出版資金資助項目、國家古籍整理重點圖書出版項目等)文獻整理出版項目3項,並公開出版;或修復國家一級珍貴古籍文獻2項,並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 6.主持(前2名)並組織實施(策劃、編導、拍攝)省級下達的電視專題片製作項目3項(外包項目不能計入),並在省級以上電視臺公開播映。 7.作為前2名獲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或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4項。前述專利和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後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8.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被省部級以上部門採納;或獲省部級以上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前述智庫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採納2項。 9.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2萬字(未註明作者撰寫章節或字數的專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10.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並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11.獲市廳級表彰2次。 12.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具有重要學術價值或重要使用價值的不同作品(專著、專利、項目等)2次被國家圖書館收藏(以收藏證書和收藏單位證明為準)。 13.擔任全國性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或擔任全國本專業學會常務理事5年以上;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 14.培養指導本單位至少3名本學科中青年專業人員(以單位安排培養計劃為據),至少1名獲市廳級表彰獎勵1次。 15.獲本專業全國性專業(技能)競賽二等獎1次;或全省專業(技能)競賽一等獎1次或二等獎2次。 16.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區域、本單位的技術難題,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經3名以上在職在崗同行業正高級專家籤訂誠信承諾實名舉薦。 17.任現職前曾獲全國性表彰或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二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後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在低一級崗位聘用滿2年。 業績條件須達到正常晉升條件標準後,每破1次再增加第二十一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其中第(二)款1至6項業績至少佔1項。論文、著作、表彰、專家舉薦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四章 副研究館員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二十三條 專業能力。具有本學科理論基礎和專業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水平,能及時掌握國內外圖書資料專業發展前沿動態,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 第二十四條 技術能力。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較為突出,獲市廳級以上表彰或獎勵,或主持、參與完成圖書資料專業相關領域重要項目,能夠解決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 (二)科研能力較強,取得圖書資料專業相關研究成果推動行業發展,或公開出版或發表圖書資料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範的編寫,或在圖書分類編目、文獻信息諮詢、讀者服務等專業工作中作出較大貢獻。 (四)是本單位圖書館學某一領域的學術、技術骨幹,具有培養專門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專業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五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並任館員滿5年。 第二十六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和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二十七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二十八條 學術水平能力。論文不作限制性要求。可用體現本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和水平的標誌性業績成果代替論文答辯,包括:高質量工作總結、課題報告、代表性成果(包括專業研究或技術報告、出版的著作、發表的論文、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活動)設計方案、項目驗收報告、技術(產品)創新、專利成果等)等。 第二十九條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和各類企業外,其他省、市屬單位中晉升高級職稱的人才,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在社區、鄉鎮(村)綜合文化工作站等基層單位支援幫扶工作時間累計220天計入基層服務經歷。 (二)在「三區」人才工作中,單位選派到鄉鎮(村)工作或提供文化服務指導的,按到「三區」服務時間累計220天計入基層服務工作經歷。 (三)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幹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或援藏、援疆、援青、援非等工作經歷的時限,計入基層服務經歷。 (四)參加工作以來有1年以上縣以下基層單位或企業工作經歷,或在軍隊(武警部隊)團(支隊)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的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經歷。 第三十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並能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三十一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本專業設計、製作、研究、分析等。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二條 達到(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1次或三等獎(前3名)1次;或完成(前6名)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並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完成(前7名)國家部委發布實施的標準1項。 2.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1次或三等獎(前2名)1次,參考其他業績;完成(前4名)省級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並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完成(前5名)省級行業監管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1項。 3.市廳級。獲市廳級表彰2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市廳級表彰1次,並取得第(二)款1至7項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前2名)1次,參考其他業績;或完成(前3名)市廳級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並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4.其他。獲縣(市、區)委縣政府表彰1次,並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其中1至7項業績至少佔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定額內人員)1次,並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前3名)1次;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次並獲縣(市、區)科技獎勵一等獎(前2名)1次。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至7項至少佔1項: 1.主持(前2名)制訂本專業某一領域的發展規劃、業務工作條例,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可,並用於指導實際工作,效果良好(以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計劃安排和驗收文件為據)。 2.個人在圖書分類編目、文獻信息諮詢、讀者服務等專業工作中,提出有價值、有創新的技術和方法,被市廳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採納,並推廣應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以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批覆文件為據)。 3.主要參與(前2名)諮詢列入市廳級圖書資料領域科學研究課題並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的項目4項,完成資料的整理編寫,形成專題報告等;或主要參與4個市廳級以上單位(或相應層次)合作舉辦的中型讀者活動4項或2個市廳級以上單位(或相應層次)合作舉辦的小型讀者活動10項,完成資料的整理編寫,形成專題彙編等。 4.主要參與(前2名)全國性(含國家重點出版項目、國家出版資金資助項目、國家古籍整理重點圖書出版項目等)文獻整理出版項目2項,並公開出版;或修復國家一級珍貴古籍文獻1項,並通過市廳級業務主管部門(或相應層次)鑑定驗收。 5.本人指導培養專業人才,講授面向全省縣(市、區)級圖書館(或相應層次)100人以上規模的圖書館業務培訓課程50課時或面向本市縣(市、區)級圖書館(或相應層次)50人以上規模的圖書館業務培訓課程70課時(以能確定人數的若干圖片資料、市級和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證明、經過主管部門批准的本人培訓材料和培訓計劃安排等為據)。 6.本人承擔面向在校大學生的文獻信息檢索課程200課時;或本人承擔所在省級圖書館50人以上面向讀者的信息素養或閱讀指導培訓課程100課時;或本人承擔所在市州級圖書館40人以上面向讀者的信息素養或閱讀指導培訓課程70課時;或本人承擔所在縣(市、區)級圖書館30人以上面向讀者的信息素養或閱讀指導培訓課程50課時(以學校教務部門或省市縣級圖書館證明和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活動計劃安排、能確定人數的若干圖片資料、講義資料等為據)。 7.主要參與(前2名)全省 4個市州以上圖書館合作舉辦、內容原創(或相應層次)的專題展覽6項。 8.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譯著、教材1部;合作完成的,其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8萬字(未註明作者撰寫章節或字數的專著、教材不作為個人成果)。 9.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 10.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具有重要價值的不同作品(專著、專利、項目等)2次被省級及以上圖書館收藏(以收藏證書和收藏單位證明為準)。 11.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或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2項。前述專利和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後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12.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3次優秀等次。 13.培養指導至少2名本學科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以單位安排培養計劃為據),至少1名獲縣委縣政府以上表彰獎勵1次。 14.獲得本專業全國性專業(技能)競賽三等獎1次,或全省專業(技能)競賽二等獎以上1次。 15.擔任省級專業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或擔任全省本專業學會常務理事或正、副秘書長5年以上;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16.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區域、本單位的技術難題,並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經3名以上在職在崗同行業正高級專家籤訂誠信承諾實名舉薦。 17. 任現職前曾獲省級表彰或省級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三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後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在低一級崗位聘用滿2年。 業績條件須達到正常晉升條件標準後,每破1次再增加第三十二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其中第(二)款1至7項業績至少佔1項。論文、著作、表彰、專家舉薦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五章 館員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三十四條 專業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具備解決業務問題的能力,能勝任本職崗位工作。 第三十五條 技術能力。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優秀,獲市級圖書館或本系統表彰或獎勵,或參與完成圖書資料專業科研項目或課題。 (二)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參與圖書資料專業相關課題研究工作,或公開出版或發表圖書資料專業相關的專著、論文。 (三)參加本專業某一領域的發展規劃、業務工作條例,或參與圖書分類編目、文獻信息諮詢、讀者服務等專業工作。 (四)能較好地完成有一定難度的專業工作任務,能組織、指導初級專業人員完成分管範圍內的業務工作。 第三十六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 (一)具備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並任助理館員滿4年。 (二)具備高中學歷,並任助理館員滿7年。 第三十七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和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三十八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三十九條 對外交往能力。鼓勵人才通過參加培訓、自學等形式提高外語應用能力。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四十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運用計算機熟練進行本專業業務操作和公文處理。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的,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四十一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獲市廳級表彰1次;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獎1次;或參與完成市廳級圖書資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或完成(前6名)省級行業監管部門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1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2項: 1.參與完成市廳級以上科研課題1項或本單位組織的科研項目或文獻信息開發課題2項。 2.參加制訂本專業某一領域的發展規劃、業務工作條例,經單位推薦,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用於指導實際工作或實施後取得顯著成績(有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證明)。 3.參與圖書館數字資源建設、文獻資源建設、大型資料庫和網絡資源建設、數字圖書館相關技術的應用和開發工作1項;或在本單位從事編目工作,並取得國家編目中心頒發的上崗資格證書。 4.參與中型(50人以上)讀者活動2項或小型(30人以上)讀者活動4項,並完成資料的整理編寫,形成專題彙編等。 5.在省級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一篇;或專業調查報告一篇(年初單位申報意見書或文件,並有單位公示原件和公示結果)。 6.編印超過10000字、有單位推薦材料(有公示意見)和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意見,供內部使用的由本人撰寫的教案一部。 7.作為第一作者或獨立撰稿人在省圖書學會學術研討會上交流論文1篇以上並榮獲三等獎以上。 8.獲市州圖書館或本系統表彰1次。 9.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2次優秀等次。 10.當選省圖書館學會理事一年以上或專(兼)職擔任市州本行業重要學術組織、學術刊物主要領導職務(理事、編委會成員、主編、副主編)2年及以上。 11.獲全省本專業競賽中獲三等獎1次;或獲市(州)本專業能競賽中獲二等獎1次或三等獎2次。 12.獨立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具有比較重要價值的不同作品(專著、專利、項目等)2次被市級及以上圖書館收藏(以收藏證書和收藏單位證明為準)。 13.作為發明人獲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前3名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或計算機軟體著作權1項。 14.由本人培養的專業人員或本人指導的集體(以組織備案的培養計劃或總結為據),在全省本專業競賽中獲三等獎1次;或獲市州本專業競賽二等獎(前2名)2次。 15.參加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獲鄉鎮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1次。 16.基層圖書館中,經批准離崗創業的專業技術人才,在鄉村創辦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等吸收當地5人以上就業3年以上。
第三節 破格晉升條件標準
第四十二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專業明顯不對口等,但任現職後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在低一級崗位聘用滿1年。 業績條件須達到正常晉升條件標準後,每破1次再增加第四十一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2項。論文、著作、表彰、專家舉薦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申報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品德、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必須同時具備。業績條件標準如無特殊說明,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人才的業績均計算到申報當年9月30日為止,不得在該時間結束後,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報。人才在該時限之後取得的業績,可作為下次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 第四十四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中的「國家級」指以黨中央、國務院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全國性」指國家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省級」指省委、省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本條件標準將「市州級」和「廳級」簡稱「市廳級」。「市州級」指市州委、市州政府單獨或聯合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廳級」指省直廳局面向全省該行業領域進行的表彰、科技獎勵。 第四十五條 為增強專業技術人才成就感、獲得感,適當區別省級和部級,獲省級獎勵按「全省知名」對待,獲部委以上獎勵按「全國知名」對待。對國家有關部委面向全國該行業領域開展的表彰、科技獎勵、項目等,按適當高於省級低於國家級對待,即按「全國性」對待。 第四十六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有關術語或概念的解釋: (一)「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主要看是否有其他比較突出獎勵、課題項目、技術創新成果、智庫成果、專利、標準等業績做支撐;「參考其他業績」主要看是否有其他比較突出的專業技術業績做支撐。 (二)幫扶基層經歷需由現用人單位出具意見。 (三)高質量工作總結:主要對任現職期間專業工作情況,尤其是工作成果和發展思路或方向等進行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開展工作情況、已取得業績成果(按工作內容分述,重點描述突破性業績成果)、專業特長(經驗)、今後發展思路和努力方向等內容。 (四)經濟效益:按人均上繳利稅計算,不含潛在經濟效益。明顯經濟效益,是指超額完成本單位或部門規定(或本地區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繳利稅的20%以上。 (五)社會效益:指經認可的項目實施後對社會所作的貢獻。 (六)評價條件標準中出現的「以上」「以下」「以後」均包含本級別。 (七)智庫成果被省部級以上部門採納:指被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正式發文、公布實施。 (八)專利成果的認定以專利證書為準;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認定以登記證書為準。 第四十七條 權威期刊已調整為國內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SD)和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為準。國內核心期刊和省級學術期刊均不含增刊、副刊、特刊、專刊、專輯、內部期刊、論文集等。論文是否為國內核心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該期刊是否為國內核心期刊為準。2018年7月1日以前已經在我省權威期刊目錄範圍期刊發表的論文,可按國內核心期刊對待。 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1區和2區(根據中科院JCR期刊分區(大類))的SCI論文的,或發表在SSCI、A&HCI、《中國社會科學》《求是》等期刊,或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論文的,對論文篇數不作要求。 獲省級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定額人員,可代替1篇國內核心期刊論文。獲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的定額內人員,或獲1項國家發明專利(前2名)的,可代替1篇省級論文。 省級論文以查詢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布的期刊結果為準。電子期刊不予認可。 第四十八條 獲科技獎勵、專利、完成項目、標準、專業競賽獎,以及智庫研究成果等,每達到1次就計算為達到1項晉升條件標準。其他條件標準計算夠1項後不得累計計算。 同一成果(項目、著作、個人作品等)獲獎、通過鑑定驗收、公開出版、效益等只能計算1次,不得重複計算。 同一論文、同一先進稱號不得重複計算。各類鑑定驗收、批覆均以文件為據,證明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未明確個人地位、作用的集體成果獎,不能作為個人獲獎使用。專著、編著、教材不含論文集。前言或後記中未說明本人撰寫章節、內容或字數的,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各類鑑定驗收、批覆均以文件為據,證明材料不作為評審依據。 第四十九條 科技獎項、榮譽稱號、定額人員、集體成果使用等認定,按《關於當前深化職稱改革工作中幾個具體事項的通知》(甘職改辦〔2018〕24號)執行;各類競賽、技能比武、比賽等以各級行政部門或各級行政部門委託相關部門組織的競賽、比賽為準。 省級重點人才項目、隴原青年創新創業人才項目按省級項目認定;市級重點人才項目按市廳級項目認定。 省拔尖領軍人才、省領軍人才按省級表彰認定;市領軍人才按市廳級表彰認定。 第五十條 在圖書資料部門專職從事縮微複製、視聽、計算機、編輯、出版、教學、美術等業務工作的人才,應按有關系列(專業)的評價條件標準申報、評審相應系列(專業)職稱。 第五十一條 使用「專家舉薦」業績的,須經3名以上同行業正高級專家(事業單位須為專業技術二、三級崗位,企業須為在職在崗3年以上)籤訂誠信承諾實名推薦。 申報人書面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且經用人單位同意。市州職改辦、主管部門對申報人申請舉薦內容組織3名以上相關專家進行盲審,且經2/3以上專家同意。 申報人申請舉薦的內容必須是本次職稱晉升中未曾使用的業績。舉薦專家不得對用人單位未認可的、已定性的、未產生效益的業績進行舉薦。 申報人、舉薦專家雙方要誠信舉薦,對舉薦不實的,將申報人、舉薦專家納入全省科研誠信「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第五十二條 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圖書資料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可參加圖書資料系列職稱評審。 第五十三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未涉及的相關事項按國家和省上已有規定執行,國家和省上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評價條件標準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文化和旅遊廳負責解釋。本評價條件標準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