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代言杜海濤的產品(汪涵杜海濤代言翻車)
2023-07-13 11:21:32 1
之前我給大家分析過,在牛市,普通人靠炒股暴富的概率到底有多大?
說實話,這個概率,還沒明星們代言廣告翻車的概率高。
為啥我會這麼說?
最近,先是湖南臺一哥何炅……的大哥汪涵代言P2P產品「愛錢進」暴雷,胖子不懂球的劉國梁也卷了進來。
這倆人呢,多年來都是口碑很不錯的兩個男人,一個是中老年少女的偶像,一個是中老年運動男的大神,此次翻車,多年形象啊算是毀於一旦了。
瓜還沒吃夠,杜海濤又來了,他代言的理財產品「網利寶」也爆雷了,4萬多人中招。
誰的錢沒了還能心平氣和啊?幾十萬受害者紛紛站了起來,集體聲討汪涵和杜海濤,要求他們退款維權。
我看吶,芒果臺也別熱播《乘風破浪的姐姐》了,趕緊上演《興風作浪的哥哥》吧。
不過,哥哥們興風作浪,最後砸的可都是自己的腳。
P2P產品風險這麼大,代言翻車害人害己,但明星們為啥還要拼命接呢?難道真的很差錢麼?為什麼看起來高高在上的明星們這麼喜歡「恰爛錢」?
接下來,我會分成三個部分給大家做個簡單梳理。
1、明星代言翻車「要不要賠錢」?
2、明星為什麼要「恰爛錢」?
3、明星們為什麼「這麼能賺錢」?
首先,來滿足下大家的好奇,咱們聊一聊明星代言翻車到底要不要賠錢。
汪涵在代言翻車後的道歉聲明中說,他是2016年-2018年代言的,代言期已過,但也會為廣大受害者跟平臺密切溝通,保障大家的權益。
我國《廣告法》規定,代言人明知是虛假宣傳仍繼續代言,要承擔連帶責任。
可咱看看汪涵的這次代言,很難證明愛錢進的廣告存在虛假宣傳,也沒有證據表明汪涵對虛假宣傳情況知情。更何況人家都說了,代言期都過了兩年了,所以從法律上來講汪涵是不用承擔連帶責任,也不需賠錢的。
賠錢是不用賠錢了,道歉總得有吧。
雖然說「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可不道歉,那麼多丟了錢的用戶誰來安撫?
結果,汪涵杜海濤這兩人呢,雖然是一個臺的,反應卻不一樣。
汪涵第一時間出來道歉了,杜海濤姐姐卻在直播中罵網友活該,高下立判。
不過,話說回來,代言翻車的明星可不只湖南臺這兩位老哥。
同樣是代言P2P,2016年,黃曉明代言過的「東虹橋金融」也暴雷出事兒了,當時黃曉明的微博淪為P2P討債最大集合地,大家還專門建了一個話題叫#一起召喚黃曉明來還錢#。
不過要說代言暴雷最頻繁的,那得屬「大哥」成龍。
代言小霸王,小霸王倒閉了;
代言愛多VCD,愛多老總坐牢了;
代言霸王洗髮水,被查出霸王致癌了
……
這還不算完,成龍擔任中國禁毒形象大使,兒子房祖名吸毒被抓了。
作為明星代言界的黑洞,現在成龍基本不怎麼代言了,誰敢請他呀?
說回核心問題:為什麼明星們明知道代言有翻車風險還要接呢?
比如這次的汪涵,P2P是什麼東西他們不明白嗎?他們自己用嗎?
為什麼他明明知道產品有風險,自己也不用,還是義無反顧地代言了?
答案也很easy:誰讓廣告主給的多啊!
你不讓我接廣告,臣妾做不到啊!
我來給大家扒一扒明星具體是怎麼代言的。
一般來說,代言都是跟經紀人或經紀公司談,也可以問一些代理公司,不過代理公司會加價不少,很多都是為了給品牌方吃回扣。
比如我聯繫蔡徐坤,經紀人可能報價2000萬,那代理公司會叫2500萬。
明星本人是不直接涉及這些談判的,重點在於經紀人,而不是明星本人,除非經紀人是明星的家人。
所以,明星的代言費都是談出來的。只要找到最適合的人去談,同一個藝人,報價也不一樣,目前網上流出的所謂明星代言費排行榜只是一個參考而已。
另外,大部分明星代言都是典型的1 1 1代言,就是一年代言,一條TVC,一個商業活動。
據小道消息說,汪涵這兩年代言愛錢進的廣告費超過2000萬元。
按照這次愛錢進暴雷37萬受害者,損失高達230億的數據算,平均每個受害者損失了6萬元,我們把汪涵大哥的代言費拿來補償用戶損失,最多能補償333個人的損失啊。
可重點在於,汪涵人家肯定不退啊!
至於杜海濤,網上流出的代言價格是800萬/兩年。
代言費高下立判,看來老大哥還是要比小弟高一點點的。
不過,人家再怎麼低也有400萬一年,就算產品翻車了,代言費也夠他們吃香喝辣到100歲沒有問題滴。
更別說當下的流量小生,代言費更是處於頂流位置。
不過,你也別太羨慕明星。
他們喜歡「恰爛錢」,除了巨額代言費的誘惑,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原因。
明星再有錢,在資本面前也只是「打工仔」,是「打工仔」就有KPI,很多明星隨便代言三無產品賺錢,很大可能是籤了對賭協議。
納尼?什麼是對賭協議?
舉個簡單的例子。
我決定減肥,我老婆為了鼓勵我減肥,說我要是在1個月內瘦10斤,就給我100塊零花錢。要是做不到,不僅100塊錢沒有,我還要賠她200塊!
這就是我和老婆的對賭協議,當然,明星們籤的對賭協議要複雜太多。
來看看楊冪的對賭協議。
「2015年10月,為了獲得尚世傳媒共計3億元的投資,嘉行傳媒不得不同意了一項「對賭」協議:根據協議,嘉行傳媒在2015-2017年累計實現的稅後淨利潤不得低於3.1億元。同時核心藝人不得解除與嘉行傳媒的獨家演藝代理關係,否則,嘉行傳媒需以15%的年收益率回購尚世影業持有的380萬股份。」
年平均稅後淨利潤不低於一億。注意是稅後淨利潤,不是收入。
大冪冪的壓力可想而知。怪不得接了那麼多爛片。
在娛樂圈,玩對賭協議最溜的非華誼兄弟莫屬了。
2015年,華誼兄弟宣布以7.56億元收購浩瀚影視,包括其背後李晨、馮紹峰、Angelababy、鄭愷、杜淳、陳赫等在內的眾多明星股東們。
華誼爸爸出手闊綽到用7.56億現金一次性付清,但條件就是那份對賭協議——六位明星必須在2015年保證純利潤9000萬,在此以後的四年,每年都要上浮15%,如果完不成對賭,那麼明星們就要拿現金來補差價!
所以我們看到,在籤對賭協議之前,馮紹峰拍的是《鴻門宴》、《後會無期》、《黃金時代》、《狼圖騰》。
在籤對賭協議之後,馮紹峰拍的是《幻城》、《那片星空那片海》、《幻城凡世》……
還有張國立老師,他有一次在公開活動上訴苦。
「有了對賭協議後,我就變得不從容了。」
「過去活動、廣告不好,我多少錢都不接。但後來這一切都變得沒有門檻了——因為我要想著用什麼方式把這個錢給人家填上去。」
當然,區區廣告代言費從來滿足不了對賭協議的大胃口。
明星們的主要收入從來都不是廣告代言,甚至也不是大家以為的劇集收入。
混娛樂圈的人(不是幕後那種,而是檯面上的明星),要是僅靠片酬或出場費吃飯,那他混的也太慘了。
在娛樂圈裡,曝光量才是錢,區區片酬算哪塊小餅乾啊!
明星靠什麼吃飯?
靠的是劇場以外,舞臺以下的場合。
總結起來,明星收入大體上分為四個類型。
第一個是酬勞收入,包括演戲、主持、唱歌等收入。
第二是曝光量收入,比如剛才所說的代言,綜藝出場費,直播佔坑費等都屬於這種。
第三是投資收入。與惡龍纏鬥過久,就變成惡龍。明星做久了,自然就變身成了資本本身。
咱們就拿杜海濤來說,別看在湖南臺連「三哥」都稱不上,但他被稱為「娛樂圈的隱形富豪」。
杜海濤除了主持人外,還有自己的家居生活品牌"熊先生",每月銷售額高達百萬。
而且在長沙開設了自助餐廳"海吃海喝",開店至今生意火爆,據圈內知情人透露,杜海濤目前身家已上億。
現在明星們投資創業不在少數,比如任泉的公司就涉足餐飲、影視製作、美容等多個領域,很多明星也都開有自己的餐飲品牌,趙薇、黃曉明等也都成立了自己的公司。
如果會做投資,那絕對是佔明星收入的大頭了。
第四個就是槓桿型收入了,比如剛才說的對賭協議。
你賭贏了,就能大賺一筆;賭輸了,就只能被資本薅一把羊毛了。
我們還可以根據明星們的納稅類型,來反推明星們的收入來源,基本上跑不出以上4種。
其實,明星藝人的高收入從來不是秘密。
我們一直知道他們收入高,但直到18年小崔爆料明星納稅問題引發軒然大波,範冰冰被爆逃稅8億,我們才驚掉了下巴。
想不到他們的收入居然這麼高高高高啊!
明星藝人為什麼能夠這般吸金?
曼昆在《經濟學原理》一書中對超級明星高收入現象給出了如下的解釋:
超級明星的產生有兩個特點:
一是市場上每位顧客都想享受最優生產者提供的物品;
二是最優生產者以低成本向每位顧客提供物品成為可能。
如果上面的聽不懂,那我來用大白話給大家嘮一下:
那是因為明星和普通上班族的賺錢模式是大大不一樣的。
普通上班族,時間賣給了老闆,按月打包,一次性,三千五千的賣。
賣給這個老闆,就沒法賣給那個老闆。本質上,普通上班族的一份時間只能賣一次。
而明星的時間,可以形成電影、電視劇、歌曲、綜藝等多種產品,同時賣給千千萬萬的人。就是說,他們的一份時間,被批髮式的賣了無數次。
一對一的賣時間賺錢,時間有限,單價有限,賺不了多少。
一對N的批發時間,價格不重要,數量是槓桿,數量大了,乘積相當可觀。
這就是明星賺錢模式的根本。
在中國,由於人數多,明星的乘數效應更明顯,很多三線小明星都活得很滋潤。
而且,資本一旦嗅出某個明星的賺錢趨勢,還會立馬將這個乘數效應做大。
這也是越大牌的明星越能賺錢的原因。
當然,我們說的都是「超級明星」,僅就「演員、影視」這個行業從業者來講,並不是所有人都擁有這份高收入。
演員並非高薪行業,而是「明星」屬於高薪職業。
想當明星的人有太多,明星的模式不是努力就有收穫,這裡面還有運氣的加成。
最近爆火的《隱秘的角落》裡的朝陽爸爸張頌文,曾經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裡,年收入沒超過兩萬元,房東都不好意思向他漲房租。
而現在,一朝成名之後,相信他的片酬和收入都會馬上有大幅改變。
(這裡加個04)
好,總結下,今天叔主要和大家盤了一個靈魂問題:為什麼明星們都這麼喜歡「恰爛錢」?
主要因為兩個:
市場看中明星們的名氣和流量,能賺錢。
明星抓緊利用乘數效應,幾何式地撈錢。
畢竟流量的紅利期是有限的,流量能夠帶來的變現也是遞減的,所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翻車就明日翻唄!
再加上,明星們都想成為資本,就必須學會資本的玩法,對賭協議的存在,根本不給明星任何的迴旋餘地。
你不接廣告,你賣房賣車賠錢麼?
所以,你懂的,明星們最後獲得了巨額的代言費,商家們獲得了海量的曝光。
人人都賺的盆滿缽滿,唯一賠錢的是誰啊?
就是那些相信了明星信譽而掏空腰包的普通人啊。
雖說這次,汪涵和杜海濤的名譽和形象受了不少損失,曝光量和流量也因此多多少少受到影響。
但這些,跟普通民眾的損失比起來,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我想和大家說句掏心窩子話:你可以喜歡明星,但千萬別一味相信明星代言的廣告。
畢竟你給10萬讓毯叔我洽個爛錢,我肯定義正言辭地拒絕,但你要是砸個1000萬在我面前,我肯定巴巴地去接啊!
都是人,有句話咋說來著?
千萬別考驗人性。
全文完,感謝你的耐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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